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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否有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

来源:星星旅游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是已成年子女尚未生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一、成年子女患精神病还需给付抚养费吗

成年子女患精神病还需给付抚养费的。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抚养费要给多长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对给付抚养费。

但是如果子女成年后有以下情况,并且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高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三、给孩子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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