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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来源:星星旅游

没离婚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据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一、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履行协助探视权该如何

对方不履行协助探视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拒不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强制执行子女的个人和探望行为。因此,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相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如果孩子已经满了八岁,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不得强制执行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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