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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是什么

来源:星星旅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是:

1、当事人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2、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3、提交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

4、工商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办理出质登记。

一、股权质押,质权人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是什么

股权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除法律和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股权质押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效力。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申言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设立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才生效;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设立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前称工商局)登记才生效。

二、股权质押哪些事项可以变更

股权质押以下这些事项可以变更: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等。

三、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或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人的身份证明、《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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