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1、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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