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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上能否约定变更合同主体

来源:星星旅游

经过招标的合同不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经过招标签订的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能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一、签订工程合同有哪些方式

签订工程合同的方式有:

1、协商方式是双方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

2、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可以保证国家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率,中标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对于一些重大项目,适合通过招标方式签订。

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中标合同超过30天还有效吗

中标后超过30天签合同有效,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三、以欺骗方式订立合同

可以主张无效。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合同的订立,其最强调的是双方合意。为保证合意的一致性,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对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3‰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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