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一方全款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结婚时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原则上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
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
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的财产的所有权只归受赠人,所以彩礼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除此之外,夫妻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形式,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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