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明确界定。经过合法指令书后仍不支付工资的,将被认定为犯罪。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工资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工资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将面临刑罚。这些法律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法律分析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工资构成犯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正式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法条,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据了解,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条件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数额较大这一标准的认定是指(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结语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利益。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数额较大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条件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后,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标准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这些法律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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