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产检假是为了让怀孕职工更加方便产检的一种休假,在怀孕的时候都可以进行申请,国家对于产检假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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