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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法典对房产继承分割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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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对于遗产的继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房屋继承也适用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继承的发生应该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发生,这也是所有遗产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房产的继承人需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者且该房产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房屋继承之后,继承人应该到相关机构进行房屋登记过户。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房产继承的流程为是?
1、携带身份证、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直接申请继承变更,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进行受理;
2、携带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
3、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完成之后即可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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