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后,当事人不服人民作出的判决的,不能再提起上诉,只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并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是出现程序上的错误才能提起。二审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请求再审。
一、审判监督程序如何提起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司法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1、决定再审各级人民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采取的方式。2、指令再审最高人民对各地方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实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3、决定提审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该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4、提出抗诉人民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二、审查监督程序要开庭吗
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是发回重审或者再审的,是需要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司法程序,是指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如果判决结果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抗诉等。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审的条件的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三、对交通事故判决书不服应该怎样做
《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同时,民诉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判决书载明的期间内提起上诉,如果是一审判决已过上诉期或是二审判决书,则不可以再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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