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重疾险理赔中,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保险条款、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赔偿。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具体来说,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范畴如下:
1.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情况;
2.患病前未经体检或隐瞒病史的情况;
3.患有保单中明确排除的疾病的情况;
4.死亡或残疾是因为酗酒、吸毒或犯罪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情况;
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造假、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明文件的情况;
6.保单到期后发生的疾病或意外事故的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三条: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或者虚构重要事项,以至于保险人无法确定合同是否订立,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状况,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五十:保险人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信息,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保险法》第八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期间届满后,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6.《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造成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实告知重要事项,按时支付保险费,避免因过失而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