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有司法局下属的正规法律援助中心,是不收费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免费代理。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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