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条款规范》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于双目失明的理赔额度应在合同中规定,并且不得低于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的理赔额度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而定。
法律依据:
1.《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条款规范》第十条规定:“对于失明(双目)等保险责任,应当在合同中规定给付比例,并且不得低于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规定:“保险合同应当以保险单、保险条款、保险费收据为凭据。保险条款应当载明保险产品的名称、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保险金的支付期限、保险单的生效时间、保险费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重疾险的针对双目失明的理赔额度应在保险条款中规定,并且不得低于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同时,合同一经订立,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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