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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公司破产债务是不是就消失了

来源:星星旅游

公司破产债务不会消失,而是按照债务优先顺序由公司剩余财产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包括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破产人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终止后应成立清算组织进行债务清理,清算组织可起诉主张债权并偿还债务。如果公司未成立清算组织,股东需承担组织清算的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可将清算组织作为诉讼主体,延续原公司的行为。因此,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需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公司破产债务是不是就消失了

不是公司破产债务就消失了,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关于公司破产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处理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结语

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失。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将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程序将依法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织将负责催收债权并偿还债务。在公司终止后,股东有义务成立清算组织,以便清理企业财产并处理债权债务。清算组织可以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如果股东未成立清算组织或怠于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因此,在公司破产后,合法处理债务的方式是成立清算组织并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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