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集体受贿罪刑罚规定:新的量刑标准是否能更有效打击行为?
新的集体受贿罪刑罚规定所引入的改变的量刑标准,有望在打击行为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通过对量刑标准的调整,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力,从而使判决更加公正和合理。新的量刑标准可能会加大对重大集体受贿案件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涉及巨额财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可能会给予更严厉的刑罚。这样的改变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起到威慑行为的作用。然而,新的量刑标准的有效性还需要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同时也需要与其他相关法律措施相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打击的目标。
结语
通过新的集体受贿罪刑罚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将采取罚金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一改变的量刑标准有望更准确地反映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起到威慑行为的作用。然而,新标准的有效性仍需实践验证,并与其他相关法律措施相配合,以更好地实现打击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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