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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交公积金离职后能不能追回来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劳动者离职后才发现公司没有交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当事人还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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