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辞职后,个人不能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必须以单位名义缴纳。所以如果想要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挂靠新单位或者找到新到位,由单位名义进行缴纳。但是社会保险可以分三种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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