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离婚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私有住房夫妻一方取得前离婚不分割,取得后离婚分割;父母私有住房离婚分割;婚前承租公有住房离婚分割;父母承租公有住房离婚分割。
法律分析
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婚前房屋与婚后拆迁房的分割:民法典中的权益保障措施
在民法典中,关于婚前房屋与婚后拆迁房的分割问题,为了保障各方的权益,设立了一系列的权益保障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婚前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后拆迁时,应当按照婚前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协商、司法裁决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分割问题。在分割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双方的贡献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还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分割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通过这些权益保障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婚前房屋与婚后拆迁房的分割问题,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民法典中,针对婚前房屋与婚后拆迁房的分割问题,为保障各方权益设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婚前房屋属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故拆迁时应按婚前财产原则分割。可通过协商、司法裁决或仲裁解决。分割须考虑婚姻稳定性、双方贡献及公平原则,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需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分割合法公正。通过这些措施,可有效解决婚前房屋与婚后拆迁房的分割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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