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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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QM-852 单位标识 NOR/ZH 共 3 页 文件名称: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第 1 页 适用范围:证明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与要求的符合性及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来自供方的记录也在控制之列 版次 更改说明和原因 1 初版发布 拟制 李德江/2017.7 批准 生效日期 发往: 质量部,装测服务事业部 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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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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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用适当方式进行标识,以防止产品混淆。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实行 和追溯。 2 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活动。 3 职责
3.1仓库负责对购进物品进行标识,负责仓库中产品标识的维护。
3.2质量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标识有效性的监督。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 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
3.3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转过程中的 有效性。 4 程序
4.1进货标识控制。
4.1.1物料进厂,仓管员应给物料贴上“进料标识卡”,内容包括:名称、编号、型号
规格、供应商、进厂日期、数量、供应商生产批号(可能时)。
4.1.2质量部按照《进料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行检验或
试验,并依照《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1.3入库的物料,仓库应记入台账,并按要求分门别类地摆放在指定位置
仓库应对不同进厂日期的购入货品做好区分。 4.1.4管理上应保持卡、账、物一致
4.1.5发放时应核对物资与领用要求的一致性,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2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各车间根据需要在流转物品的盛装容器上标识其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 4.3入库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3.1入库半成品用“半成品标识卡”进行标识,标识卡的内容包括:产品型号、班组 /作业员机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等 4.3.2入仓成品用内、外标识卡进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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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标识卡贴在内包装箱上,内容包括: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批号。
外标识卡贴在外包装箱上,内容包括:型号、名称、数量、生产批号、毛重、体积。 如果顾客有特殊标识要求,生产计划科应在“生产通知单”上说明,生产车间应按“生 产通知单”上的要求做好标识。
4.3.3入库半成品、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参见《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4.4产品标识的管理。
4.4.1质量部监督做好各类标识,防止不同类型、状态的物品混淆。
4.4.2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区域内各类标识的维护,如果发现标识有损坏、遗失等情况 需报原标识部门处理。 4.5产品的可追溯性。
4.5.1外购件、外购材料的追溯范围是从进厂入库至被使用为止。通过标识卡、进出仓 记录对其进行追溯。
4.5.2成品可以通过“产品合格证”上的生产批号(日期),通过查看检验证录,追溯 至产品的生产日期、检验员、生产班组。
4.5.3客户有特殊追溯要求时,质量部应按客户的要求制定“产品追溯清单”,明确规 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起点和终点、追溯的内容及途径、标识及记录方式。一旦发生问题,
质量部应组织有关部门依“产品追溯清单”进行追溯。
5 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6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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