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网工程管理程序
编号 SN.YW04-2010 实施 2010-08-01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供水管网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和作业要求。使管道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处于有序的管理与控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市南公司管理的道路红线内、街坊小区内的供水管改造、建设以及临时搬迁。 3 术语
3.1 道路排管工程(简称排管工程)
指市政道路红线内的地下供水管的敷设工程,包括: 3.1.1 管网基金项目
由公司管网折旧资金对原有管道进行的更新、放大管径的管道改造项目。 3.1.2 贴费工程项目
由基地、市政建设单位出资或部分出资所进行的供水管道建设的排管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建设、商务办公楼建设、厂房建设以及其他建筑物配套实施的排管工程项目。 3.1.3 市政配套
因市政建设(包括市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对供水管道实施移位,临时管搬迁、复位。 3.2 街坊管
属市南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的供水管网。 4 职责 4.1 供水业务部
4.1.1 配合新辟规划道路建设需同步实施排管的工程项目立项,包括使用管网基金、用户贴费的项目。
第1页,共 7页
4.1.2 负责排管工程项目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4.1.3 审核旧管网改造、街坊管改造计划。
4.1.4 排管工程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的审核、报批。 4.1.5 负责《规划许可证》的申办。
4.1.6 组织协调管理所对排管施工的管理工作。 4.1.7 审核DN>300、L>50M的临时管搬迁方案。 4.2 管线管理所
4.2.1 负责排管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过程管理。 4.2.2 负责编制旧管网、街坊管改造计划。
4.2.3 负责旧管网改造、市政建设配套的排管工程项目的立项。
4.2.4 负责拟定临时管搬迁方案,DN>300、L>50M上水管道临时搬迁方案报公司供水业务部。负责实施DN≤300cm、L≤50m的临时管工程项目。 4.2.5 负责道路排管工程及街坊管工程项目的验收。
4.2.6 制定支持性文件,对上述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流程作出补充规定并实施。 4.2.7 负责排管工程项目监理、施工进度款审核。 4.3 业务发展中心
4.3.1 为配合基地建设需对周边市政道路供水管改建、新建,则对排管工程项目进行立项。
4.3.2 制定支持性文件。
4.4 管网工程中冲洗、消毒、并网的阀门操作控制和管网调度按公司《输配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4.5 水质管理部负责管网工程中冲洗、消毒及并网的水质管理。 4.6 营业所负责管网工程中冲洗消毒的水量统计。 5 程序
5.1 项目计划的申报和审批 5.1.1 项目计划申报
5.1.1.1 由管线管理所根据输配水管网(包括街坊管)的运行状况和供水服务的实际需要,结合各区的年度道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年度旧管网改造计划报供水业务部。
第2页,共 7页
5.1.1.2 供水业务部根据公司供水总体规划、管网运行状况结合市重大工程建设计划,汇编年度供水管改造、建设计划。 5.2 项目前期管理 5.2.1 项目建议
根据4.1.4、4.2.3、4.3.1开出的项目建议书,经供水业务部审核报经理室审批。对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的工程项目,由供水业务部负责委托编制上报。 5.2.2 项目设计
5.2.2.1 供水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排管工程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签定合同,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5.2.2.2 供水业务部对需要设计招标的设计项目委托代理公司招标。 5.2.2.3 设计图由供水业务部确认后下达管线管理所组织施工。 5.2.3 项目施工申请
5.2.3.1 供水业务部根据市政道路管道工程设计图办理地下管线跟踪测量委托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2.3.2 供水业务部在申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凭此证向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报请道路掘路施工计划。
5.2.3.3 供水业务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相关规定,向主管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5.2.4 施工监理
5.2.4.1 供水业务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施工监理。并签定合同(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5.2.4.2 需要招标的项目,由供水业务部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 5.2.5施工承包方
5.2.5.1 供水业务部负责排管工程施工委托,填写委托单报分管经理审批。签定合同(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5.2.5.2 如需要施工招标的排管工程项目,则由供水业务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中标单位确定后,由供水业务部填写施工委托单,报分管经理审批。
5.3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3页,共 7页
5.3.1 供水业务部将施工委托单、施工设计图、规划许可证送管线管理所,管理所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及监理大纲。
5.3.2 管线管理所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审,DN≥800mm、L≥1000M时供水业务部参与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承包方。如需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退还施工承包方重新编制后再行评审。
5.3.3 开工前,管线管理所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市重大工程建设配套项目,工程量Ф≥800、L≥1000M时,供水业务部参与。
5.3.4 施工承包方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批准后进行施工,开工前3个工作日填写开工报告,连同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管线管理所并报供水业务部备案。 5.3.5 管线管理所在收到开工报告后,需安排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在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中,管线管理所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开出“工程质量整改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报公司供水业务部备案。
5.3.6 变更:
5.3.6.1 道路排管过程中涉及到施工图设计外用户梯口的改接,由管线管理所填写签证单交监理负责落实。
5.3.6.2 施工过程中因规划建设需要新增的预留梯口,由供水业务部填报业务联系单送管线管理所,由管线管理所交监理负责落实。
5.3.6.3 管位的变动由设计部门根据市规划部门的意见出具设计变更单。 5.3.6.4 施工中因障碍物需局部绕行,或需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原因而改变的工作量,由施工单位填报,由监理、设计、管线管理所确认。 5.4 临时管工程
5.4.1 在“二拆二排”的排管工程,在施工中设计图的临时管工作量需作调整的,由管线管理所确认批准,并出具签证单。
5.4.2 DN≤300mm、L≤50M临时管工程项目,由管线管理所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支持性文件。
5.4.3 DN>300mm、L>50M临时管工程项目,由管线管理所根据管网安全运行需要,拟定临时搬迁方案,并附复位意见上报公司供水业务部。
5.4.4 搬迁方案经供水业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室批准,批准的方案中涉及复
第4页,共 7页
位管时,管线管理所另行立项,其程序按排管工程立项程序。
5.4.5 根据批准的临时管方案意见,由管线管理所负责实施的项目,管线管理所负责施工委托合同的签定,(合同签定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一份送公司供水业务部备案。
5.4.6 临时管的冲洗、消毒、并网按5.5.1、5.5.2、5.5.3、5.5.4执行,由管理所负责实施。
5.4.7 临时管验收合格并网通水后,管线管理所审核施工结算并报公司业务部,由公司供水业务部委托审价,审价结果报经理室批准。 5.5 泵验与冲洗、消毒、并网
5.5.1 泵验由管线管理所会同监理单位负责。
5.5.2 排管工程的冲洗、消毒方案经管理所审核后,由供水业务部负责会同生产技术部、水质管理部会审,批准后实施。
5.5.3 管理所负责冲洗、消毒时的水量控制(即阀门操作)、水质化验。营业所负责统计冲洗、消毒用水量。
5.5.4 冲洗消毒合格后,管线管理所编制并网方案报供水业务部审核,供水业务部组织生产技术部、水质管理部会审,批准后并网。DN1000的排管工程并网方案,由供水业务部组织管线管理所、生产技术部、水质管理部汇编并网方案报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5.6 验收
5.6.1 DN800以下的工程由管线管理所进行验收。DN800以上(含DN800)供水业务部参与验收。
5.6.2 由施工承包方填写竣工报告送管理所,并送供水业务部签字。
5.6.3 委托工程监理的项目,验收时必须参照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报告实施验收。
5.6.4 排管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三单一图: 5.6.4.1 “排管工程水压泵验单”; 5.6.4.2 “排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 5.6.4.3 “排管冲洗消毒检验报告”; 5.6.4.4 排管工程竣工草图。
第5页,共 7页
5.6.5 验收中需整改的内容,管理所书面告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报告一份送供水业务部备检查。
5.6.6 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网通水后即为工程竣工。竣工后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管网管理程序》执行。
5.6.7 排管工程验收合格后,管线管理所负责技术档案归档,技术档案需附规划许可证。
5.6.8 排管工程的竣工报告报供水业务部。
5.6.9 街坊管改造的工程项目管理,由管理所负责实施,并制定街坊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5.6.10 管线管理所于次月5日前完成当月的排管施工统计,由业务部每季度抽查一次。 6 相关文件
SN.YW04.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SN.YW04.02《排管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SN.YW04.03《接水施工验证标准》
SN.YW04.04市南公司文件《给水管道、管配件定点采购目录》 SN.YW02《接水业务控制程序》 SN.YW01《管网管理程序》 SN.JS03《输配过程控制程序》 7 记录
名称 排管工程水压泵验单 排管工程水质检验报告 排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 排管工程现场检查记录 排管工程委托单 排管工程开工报告 排管工程竣工报告 排管工程联系单 编号 YW04-表01 YW04-表02 YW04-表03 YW04-表04 YW04-表05 YW04-表06 YW04-表07 YW04-表08 第6页,共 7页
保存年限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保管部门 管线管理所 管线管理所 管线管理所 管线管理所 供水业务部 供水业务部 供水业务部 供水业务部、管线管理所 管道冲洗、消毒协作单 YW04-表09 长期 供水业务部、生产技术部 供水业务部、生产技术部 供水业务部 供水业务部 重要工程审批会签表 排管工程合同书 施工图交接单
附加说明:
本文件主管部门:供水业务部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建中 本文件批准人:孙嘉锋 本文件版本标准:A/0
YW04-表10 YW04-表11 YW04-表12 长期 长期 长期 第7页,共 7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