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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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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类型 先修课程 选用教材 主要参考书 开课学期 学分/周学时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三、主要内容及学时安排 章或节 1 2 3 „ N 主要内容 学时安排 四、考核方式: 五、开课专业: 六、其它信息 大纲制定者: 大纲审定者: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大纲填写说明:

1.课程中英文名称必须准确、规范。英文名称每个单词打头字母应用大写。 2.课程类型是指“公共基本课程”、“校通识课程”、“院系通识课程”、“学科类通修课程”和“学科类方向性课程”。 3.课程编号不必填写。

4.开课学期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该课程应开的学期。例如,“第1学期”、“第2学期”、“第3学期”、“第4学期”、“第5学期”、“第6学期”、“第7学期”、“第8学期”、“第9学期”、“第10学期”和“第11学期”。

5.先修课程是与该课程具有严格的前后逻辑关系,非先修课程则无法学习该课程。

6.选用教材和主要参考书要求注明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年限。例如,“黄叔武:《系统开发与微机数据库》,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8月有。” 7.开课专业必须明确,不能出现“等”字样,如“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专业名称仅限于学校目前的70个本科专业目录。

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主要是指课程的学科性质,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了什么知识,获得了那些能力,技能,具备了什么素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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