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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试验实用标准操作方法

来源:星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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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检测砂子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确定砂子的规格和类别。指导检测人员按标准正确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

二.检测参数及执行标准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执行标准: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7.2.5条。 GB/T14684-2011《建设用砂》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砂。

四.职责

检测员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按照标准操作,随时作好试验记录,填写检测报告,并对数据负责。

五.样本大小及抽样方法

同一规格产地,每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将表面层铲去,然后由8个部位取大致等量的砂,组成一组样品,人工四分法缩分至所需试样。用大型运输工具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最少取样数量不少于30kg。

六.仪器设备

1.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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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试验 2.案称:称量10kg,感量5g; 3.电子天平1000 g:精度1g。 4.摇筛机

标准试验方法 5.方孔筛:孔径为75μm -9.50mm的筛共八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6.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深度大于250 mm); 7.量具:500 mL容量瓶;

8.容量筒:圆柱形金属筒,内径108 mm,净高 109mm,壁厚 2mm, 筒底厚约5mm,容积为1L;;

9.密度计;

10.放大境:3倍—5倍放大率;钢针;

11.搪瓷盘,毛刷、垫棒(直径10 mm,长500 mm的圆钢)、直尺、漏斗或料勺、亚甲蓝溶液等;

七.环境条件

操作室:20 ±5℃。

八.检测步骤及数据处理

1.颗粒级配

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

按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八份组成一组样品,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室温后,筛除大于9.50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注:恒量系指试样在烘干1h-3h的情况下,其前后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a称取试样500g ,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组合的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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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b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种通过量不小于试样总量0.1 %为止。

c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出的量,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Ad2G200

1式中:G-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g;

A-筛面面积,mm; d-筛孔尺寸,mm。

1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少于按上式计算出的量,分别筛分,并以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筛余量。

2将该粒级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 g。再用四分法缩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取其中质量,精确至1 g,继续筛分。计算该粒级以下各粒级的分计筛余量时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于%。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砂的细度模数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

Mx(A2A3A4A5A6)5A1100A12

式中:MX—细度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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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试验 标准试验方法 A1 、A2、A3、A4、A5、A6—分别为4.75mm、2.36mm、1.18mm、600μ

m、300μm、150μ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累计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如两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时,须重新试验。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标准所要求数字相比,除4.75mm和600 μ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超出总量应小于5%。

2.表观密度

a.按取样方法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66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b.称取试样G0=300g,精确至1 g。将试样装入容量瓶,注入冷开水至接近500 mL 的刻度处,用手旋转摇动容量瓶,使砂样充分摇动,排除气泡,塞紧瓶盖,静置24h。然后用滴管小心加水至容量瓶500 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G1,精确至1 g。

c.倒出瓶内水和试样,洗净容量瓶,再向容量瓶内注水至500 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G2,精确至1 g。

砂的表观密度0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00GGG水210G

式中: 0---表观密度,kg/m3;

水G0---水的密度,1000kg/m3;

--烘干试样的质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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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试样,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G2--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表观密度取两次算术结果的平均值,精确至10kg/m3;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3,须重新试验。

3.松散、紧密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a. 按取样方法规定取样,用搪瓷盘装取试样约3 L,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b.松散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料勺将试样从容量筒中心上方50mm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然后用直尺沿筒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

(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G1,精确至1g。

c.紧密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两次装入容量筒。装完第一层后,在筛底垫放一根径为10 mm 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击地面各25次。然后装入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后,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然后用直尺沿筒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称出试样和容量筒G2总质量,精确至1 g。松散或紧密堆积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1G1G2V

式中:1--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kg/m3;

G1--容量筒和试样总质量,g; G2--容量筒质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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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试验 V--容量筒的容积,L。

标准试验方法 空隙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1V011002

式中:V0--空隙率,%;

1--试样的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kg/m3; 2--试样的表观密度,kg/m3。

堆积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kg/m3。空隙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4.含泥量

a. 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 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村等的两份备用。

b. 称取试样G0=500g,精确至0.1 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面约150 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淘洗试样,使尘屑、游泥和粘土与砂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及0.75m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0.75mm筛上面),滤去小于0.75mm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过程中应小心防止砂粒流失。

c.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为止。 d.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0.75m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砂粒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0.75m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的筛余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G1。含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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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QaG0G1100G0

式中: Qa-------含泥量,%;

G0-------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g;

G1----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含泥量取二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5.泥块含量

将试样缩分至约50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1.18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取试样G1=200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面约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4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试样放在600μm 筛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保留下来的试样小心地从筛中取出装入浅盘后,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到室温后,称出其质量G2。

泥块含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QbG1G2100G1

式中:Qb--------泥块含量,%;

G1-------1.18 mm筛筛余试样的质量,g; G2------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泥块含量取再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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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试验 九.结果判定

1.颗粒级配

标准试验方法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为粗砂:3.7~3.1;中砂:3.0~2.3;细砂:2.2~1.6。

2.表观密度

砂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表观密度≥2500kg/m3。 3.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松散堆积密度≥1400 kg/m3;空隙率≤44%。 4.含泥量

含泥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按质量计%);

Ⅰ类:< 1.0 %, Ⅱ类: < 3.0 % , Ⅲ类: < 5.0 %。 5.泥块含量

泥块含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按质量计%); Ⅰ类:< 0 %, Ⅱ类: < 1.0 % , Ⅲ类: < 2.0 %。

6.综合上述砂的各项指标砂的类别可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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