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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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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1组织机构15煤矿应设置监控维护中检查调度室及分管领导情况:心,同时配备值班人员和1、未按要求设置监控维护中心扣3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分;2、无分管领导扣2分。检查上岗工作人员: 值班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未经培训或持上岗资格证书工作人员不足6人,扣3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1、产量监控系统应实行检查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间断值班制度,检查不合格。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2、原煤∕毛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3、监控信息(产量、系统工作异常、初始化参数)等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74、监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5、计量仪器定期巡检调校制度6、设备维护管理制度7、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8、值班记录制度2技术资料11监控系统技术资料应归档查阅各项图纸技术资料,每缺少一项扣1分,内容不规范扣0.5分。管理,资料包括:1、设备布置图2、产量监控系统设计方案3、产量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4、数据备份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项制度内容不完善或操作性差扣0.5分;没有具体实施或缺少实施记录的扣0.5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及评分办法扣分得分1.1机构51.2人员配备3★1.3管理制度2.1图纸技术资料42.2★1、 产量监控系统必须具系统无“MA”标志证书检查不合格。有“MA”标志证书。1、设备、仪表台帐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查阅各项设备管理资料,每缺少一项扣1分,内容填写有欠缺扣0.5分。2.2设备管理资料74、调校记录5、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原煤∕毛煤折算系数报表3设备机房141、系统中的监测装置及其它设备应符合《MT1080-2008》和《MT1082-2008》标准要求。2、系统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与县、市、省煤矿安全监控信息网络联网运行。1、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2、有声光报警装置。3、主机有不少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备用电源。4、主机装备防火墙和杀毒软件。5、监控室采用双回路供电,严禁插接其他设备。6、监控系统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7、配备防火设备。8、通讯设施齐全。对照标准,检查:所使用监测装置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扣1分。3.2设备6主机无双(多)机备份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联网,检查不合格。3.3主机联网★机房设3.4备及安装要求现场检查:1、 专用机房应有防静电地板,防火设备,通讯设施齐全。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2、 中心站计算机后备电源符合要求,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布置合理,网络运行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3、 监控系统无防雷保护措施,扣1分;机房无防雷接地设施,扣1分。84功能要求50系统应具有煤炭产量监测检查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缺1、超产报警、处理、显示小项扣0.5分。14、打印、存储、查询等功能。4.1(1)产量、产能比实时显示;(2)按年、月、日显示及打印产量、产能比等;(3)严重超产报警及显示;(4)按年、月显示及打印严重超产次数、每次严重超产时间、产量、产能比;(5)按年、月显示及打印超产次数、每次超产时间、产量、产能比;(6)产量柱状图实时显示;(7)按年、月、日显示及打印产量柱状图等;检查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缺1系统应具有系统工作状态小项扣0.5分。监测、处理、显示、打印、存储、查询、报警等功能。(1)计量仪器外壳开启状态;(2)计量仪器调整参数状态;(3)计量仪器供电状态;(4)计量异常状态;(5)输煤异常状态;(6)通信异常状态等;检查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缺1系统应具有输煤设备运行小项扣0.5分。状态监测、处理、显示、打印、存储、查询、等功能。(1)输煤设备的开∕停状态及时刻;4.1144.212124.310(2)输送机运行时间;(3)提升机提升次数;4.310(4)矿车计数;(5)胶轮车计数等;系统应具有视频监视和图像存储功能。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扣5分。4.454.55系统应具有初始化参数、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扣5分。每小时煤炭产量、系统工作异常等存储和查询功能。系统应具有原煤∕毛煤折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扣4分。算、各种煤炭基金、税费等计算功能。实际产量与监测产量误差范围外每超实际产量与监测产量误差过2%扣1分。范围不超过10%。4.6实际产量与监测产量误差值4510注:★为否决项,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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