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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建筑企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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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1.1 目的

1.1.2 1.1.2.1 GB/T 19000-20161.1.2.2 GB/T 19001-20161.1.2.3 1.1.2.4 1.1.2.5 1.2 1.3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确保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得到识别、控制和妥善的处置,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公司《全面体系管理手册》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编》、《记

录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程序文件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在施工程.

术语和定义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或服务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质量问题:指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

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缺陷: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和检

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工程质量通病: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

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事故: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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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1.3.8 其他引用上述文件中的术语和定义. 2 职责分工

2.1 公司总工程师(主管质量副总经理)

2.1.1 负责施工过程中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以及处置方案的审批. 2.1.2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 2.2 技术质量部

2.2.1 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与实施控制管理. 2.2.2 对定期检查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提出处置意见.

2.2.3 在公司总工程师(主管质量副总经理)的带领下,参加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质量事件及以上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编制或审核处置方案,参加处置后的复检复验工作. 2.2.4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2.3 工程管理部

2.3.1 负责集采不合格材料设备的控制工作.

2.3.2 参与一般质量事件及以上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评审处置及处置后的

复验工作. 2.4 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

2.4.1 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本程序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所属项目部不合格

品的控制. 2.4.2 对定期检查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提出处置意见.

2.4.3 负责所属项目严重不合格和一般质量事件的评审处置,参与严重质量

事件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5 项目部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本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评审和处置,并向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件及以上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信息,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 管理内容 3.1 工作流程 识别不合格品

标识、隔离 3/5

评审 处置、验证

3.2 不合格品的识别

3.2.1 物资设备进场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 3.2.2 材料复验中发现的不合格;

3.2.3 工艺试验和现场检试验发现的不合格; 3.2.4 现场生产制作半成品产生的不合格; 3.2.5 工程施工工序中产生的不合格;

3.2.6 工程交付时和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

3.2.7 各级检查发现的和顾客、访问者或其他人员指出的不合格; 3.2.8 内部及外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 3.2.9 质量事故.

3.3 不合格品的分类与界定 3.3.1 不合格物资设备

指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设备等,包括顾客提供的物资及设备,其规格、型号、尺寸等外观、技术指标及其它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3.3.2 不合格工序

不合格工序等级判定及标准

等 级 判 定 条 件 对分项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寿命没有影响,只采取简一般不单的返工措施后满足要求,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下的合格品 不合格品. 对分项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寿命有影响,需采取较复严重不杂的返工或返修措施,才能满足要求或预期用途,或直接经济合格品 损失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不合格品. 一般质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5~20万 量事件 严重质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20~100万的 量事件 一般事故 质量 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较大事故 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5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重大事故 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事故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3.3 体系运行不合格

等 级 一般 不合格 严重 不合格 判 定 条 件 指对体系运行影响不严重,可以制定纠正计划限期整改的不合格. 指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系统性、区域性失效,或对体系运行产生严重后果的不合格. 3.4 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 3.4.1 不合格物资设备的标识和隔离

项目部材料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工程局、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管理进场的物资与设备,对于进场验收或复检不合格的物资设备单独存放,并做出明显标识,防止误用.

3.4.2 不合格工序的标识和隔离 3.4.2.1 施工工序不合格的标识和隔离:

1) 一般不合格由项目质量工程师直接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2)严重及以上不合格由项目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和标识,项目部会审后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并上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

3)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工序或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发出“工程暂停施工通知单”,质量工程师对查出的不合格工序进行标识、记录,并上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

3.4.2.2 检试验不合格,由项目技术员标识和记录,并通知质量总监和项目总工

程师. 3.4.2.3 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由检查

人员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负责标识并记录. 3.5 不合格的处置

3.5.1 不合格物资设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构件、顾客提供的物资设备等)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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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含顾客提供)等在验

收过程中出现的数量有误、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对、材质资料不齐全等,材料工程师拒绝验收入库,退货前隔离存放并注明状态.

3.5.1.2 对于复验不合格的物资,必须单独存放,在标识牌上标明检验状态为不

合格,同时,由物资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项目工程部、商务部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 3.5.1.3 对于施工现场自行加工的半成品及构件出现不合格时,需隔离存放,做

3.5.1.4 3.5.2 3.5.2.1 3.5.2.2 3.5.2.3 3.5.2.4 3.5.2.5 3.5.2.6

出明显标识,注明状态,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处置. 不合格物资、设备的处置,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表格详见公

司《物资管理办法》(六局发展〔2017〕工字96号)中的《不合格物资

处理记录》(SCEC6B-WZ-05).

不合格工序的处置

一般不合格由项目质量工程师直接提出处置意见,责任工程师通知班

组整改,质量工程师负责重新验证. 严重不合格由项目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处置方案,责任工程师通

知班组整改,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验证,并将处置记录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门. 一般质量事件,或发生监理、地方监督站、公司以上级别停工通知的,

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处置方案,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审核,签字确认后实施,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验证,并填写“不合格处置记录表”,附工程暂停施工通知单、复工报告、处置记录等上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门,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参加评审处置.

严重质量事件,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

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生产、安全等相关人员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制定处置方案,签字确认后实施,调查组负责组织验证,公司技术质量部留存相关资料.必要时,可邀请有关设计人员、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置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批准后组织

实施.

对未满足顾客要求的不合格品,在得到顾客同意放行的条件下可以放

行,并保存记录,但放行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不能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不能放行. 质量事故处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关于做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经理及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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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虚报.

3.6 不合格的记录

各级管理部门相应建立“不合格、不符合信息汇总表”,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期限保存处理过程记录.

4 监督与检查

4.1 公司技术质量部定期、不定期对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项

目部不合格品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4.2 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不合格品控制

情况进行检查. 4.3 项目部对不合格品应有标识、隔离、处置记录,建立“不合格、不符合

信息汇总表”,并每月同质量月报一起上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 4.4 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应建立“不合格、不符合信息

汇总表”,对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 附则

5.1 本程序文件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5.2 本程序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合格

品控制程序》(六局发展〔2014〕技字205号)同时停止执行.

5.3 附件

1)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CSCEC6B-FZ-BHGP-01) 2)工程暂停施工通知单(CSCEC6B-FZ-BHGP-02) 3)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CSCEC6B-FZ-BHGP-03) 4)不合格处置记录表(CSCEC6B-FZ-BHGP-04) 5)不合格、不符合信息汇总表(CSCEC6B-FZ-BHGP-05)

6)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CSCEC6B-WZ-05)

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管理表格 3/5

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检查部门 参加检查人: 现场存在问题: 表格编号 CSCEC6B-FZ-BHGP-01 施工部位 分包负责人 检查形式 以上问题要求 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信息上报检查单位. 整 检查负责人 改 要 求 年 月 日 责任工程师 年 月 日 整改责任人 年 月 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后效果需附照片等证明材料):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间: 复查意见: 复 查 情 况 复查人: 复查时间: 整改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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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管理表格 工程暂停施工通知单 表格编号 CSCEC6B-FZ-BHGP-02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责任工程师 施工部位 分包负责人 质量工程师 停 工 原 因 修 复 意 见 主送 被通知单位 质量监督部门 备注 抄 送 签收人 负责人 经办人 日 期 3/5

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管理表格 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 表格编号 CSCEC6B-FZ-BHGP-03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责任工程师 施工部位 分包负责人 质量工程师 罚 款 原 因 罚款金额 罚款部门 备注

受罚单位签字 主管人 经办人 日 期 3/5

不合格品管理表格 不合格记录表 表格编号 CSCEC6B-FZ-BHGP-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发现部位 判定依据 日 期 类 别 不合格事实描述: 责任人: 日 期: 标识和隔离情况: 责任人: 日 期: 评审情况及处置方法: 责任人: 日 期: 主管领导审批: 签 字: 日 期: 处置执行情况: 责任人: 日 期: 验证情况: 责任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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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管理表格 汇总单位 序发生地点 号

责任单位 不合格、不符合情况 不合格、不符合信息汇总表 发生日期 处置方法 表格编号 CSCEC6B-FZ-BHGP-05 验证情况 备注 3/5

中建六局 项目物资管理表格 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日期 供货厂家 处理意见及审批 处理建议: □ 拒收、退货; □ 降级使用; □ 改为他用 ; □ 报废; □ 其他 处理审批 不合格原因 编号 表格编号 CSCEC6B-WZ-05 不合格物资类型 □ 较大不合格 □ 重大不合格 □ 较大不合格 □ 重大不合格 □ 较大不合格 □ 重大不合格 序号 1 2 3 物资名称 工 程 部: 签 字: 日 期: 商 务 部: 签 字: 日 期: 项目总工: 签 字: 日 期: 项目经理: 签 字: 日 期: 物资部负责人: 质检员: 填表说明:

材料员:

1、材料员需对不合格物资单独存放,明显标识,并做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工程部、商务部、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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