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选举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和公司章程制定的。
首先,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是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同时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也不能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也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在董事会中,只能有1名职工董事;在监事会中,只能有1名职工监事。
其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公司工会负责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
表必须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最后,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时,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打箱,进行验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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