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一、安全控制
1、施工现场规范安全管理、各种安全标识、标牌齐全。
2、加强路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做好安全标识、标牌及警戒措施,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的施工条件。
3、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等标志。
4、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安全保证措施
1、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结合工程实际一起共同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和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 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作业要求发放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违章指挥冒险违章作业。
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的施工条件。
6、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附有安全技术措施,对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且有依据、说明、审批。
7、严格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方案技术措施等情况向班组长、工长详细交底,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书面交底有交接人签字,并存档备查。如下所示:
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安全业务工作→作业前检查→作业中检查→作业后检查
8、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电气、机械设备等做到定期检查,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如脚手架、安全网、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限位装置等,对临时电气工程做到符合国家用电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9、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并和生产安排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改正,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其作业。
11、设备和物资保证:项目经理部和各班组配备适当的抢救设施和药品,施工工地配
备足够的安全网、安全绳,以及施工工人的保护用品,驻地配备消防和卫生设备,消除各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文明施工措施及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令和法规,贯彻《文明施工现场的规定》。在施工期间要加强文明施工并对周边环境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及对这些措施的维护与修整,从而使施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1、施工现场在醒目的位置上,设立彩色大型渲染图,写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举报电话号码。
2、施工现场设办公室,图表上墙,办公室、民工宿舍整洁干净,墙壁粉刷干净。
3、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做到无污水,无积水,晴天洒水除尘,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出入口畅通无阻,施工污水经沉淀后再外排。所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到人。
4、施工现场各施工路口设立钢围挡并悬挂警示标志。对不能完全封闭的路口施工地段要给行人及车辆留有便于通行的道路,施工期间减少噪声避免扰民现象。
5、生活区室内通风良好,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室内外卫生设专人打扫、畅通、有食堂、开水处、厕所。生活区内要始终保持清洁卫生,特别要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管理。
6、施工部位的材料,必须按材料性质分类堆放,不得乱扔,乱丢,对于暂不使用的材料,必须及时收检入库,做到工完料清。
7、残土倒运时,车箱应封闭,运输时用帆布套遮盖,防止残土散落在路上。如果有散落残土,派专人清理。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除在场地作业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外,还要随时洒水,以免灰尘造成公害。
8、施工期间始终要保存持施工现场的排水状态良好,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连接,但不得使排水设施引起淤积和冲刷。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不得排入雨水管经内。
9、施工期间要尽量减少噪声污染,各种机械设备都必须间装备良好的消音器,施工现场不准鸣喇叭。工程竣工前,将残土、垃圾全部清运出场,恢复原貌,达到验收标准。
10、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搞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
11、确保施工安全的安全设施应按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并保持整齐,规范。
12、工程施工完工后,按业主要求及时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四、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加固措施
1、无论有无地下设施,在基坑开挖前均应在施工位置人工开挖探坑,在确定没有地下设施或地下迁移、确认不再使用时方可开挖,若施工范围内有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一定做好保护以避免破损。
2、其加固方法按各管线及其它地下设施管理单位进行加固。
3、对施工区域内的一切设施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产权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协助或给予修复。
4、对需要改线的地下设施,必须由业主单位同意、产权单位施工改线,不得私自迁移、填埋、破坏地下各种设施。
五、环境保护
1、环保控制
(1)原材料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减少对生产人员和当地居民造成危害,必要时进行洒水。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场地废料、废渣处理,应按设计要求,按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的影响和破坏。
(4)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采用渗井或其它措施处理,工地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5)场地清理:路堑开挖前应做好堑顶和场内临时排水,结合设计排水系统,设计原则,水不对路基产生危害,不排入农田、耕地,不污染自然水源,不引起冲刷和淤积。
2、水土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保护植被,对施工界限内、外的植被、树木等尽量维持原状,严禁乱砍乱伐。
(2)对基坑开挖的弃土及时组织平整和外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3)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按规定处理,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清洗机械、施工设备的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江河,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油污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禁止维修机械时油水直接排放入江河部、农田、沟渠。
4、大气环境保护及粉尘的防治
(1)运输水泥、砂、石、土等如有漏失,及时清扫干净,保持整洁。
(2)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3)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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