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迷你四驱车比赛规则
发信站: 何方舟 (2006-4-11)
第一部分:竞赛车
一、竞赛车的种类:
仅限奥迪制造的迷你四驱车、超级迷你四驱车、全罩式迷你四驱车,非奥迪“双钻”牌
或假冒奥迪的四驱车禁止参赛。
二、赛车结构:
所有参赛车必须为四轮驱动,仅靠前轮或后轮驱动的赛车不准参赛,车身必须贴有彩色
贴纸或喷涂鲜明颜色,以便识别。真空成型的自制车身、缺乏真实感的车身,如导管框
架制作的车身等不准参赛。参赛车仅限于由选手自己组装。
三、参赛车的车体规格尺寸:
车体规格尺寸如下规定,所有车型适用。
最大宽度:105mm以内,含导轮等附属品。
全高:7mm以下,从路面开始测量,包括尾翼等附加零件。
车长:170mm以内,含龙头,凤尾及平衡杆。最低离地距离:1mm以上,从路面起到底盘
最低点之间的距离。
最小重量:99g以上,含电池、马达。
前后轮(轮胎已装上)直径:35mm-22mm;宽:26mm-2mm。
导轮装备:左右合计共8个以内(平衡杆导轮不包括在内)。
四、马达:
竞赛车仅限使用奥迪出品的各类型竞赛用FA-130马达、大扭矩类型马达、高转速类型马
达,综合类型马达。允许对马达进行改造:转子——矽钢片、线圈匝数及线径;定子—
—强磁钢和两端轴承、电刷等。但有时针对某场比赛或比赛轨道,对马达提出限制,具
体情况请留意赛前通知。
五、电池:
仅用使用奥迪出品的AA型(五号)电池二节,种类限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
电池外侧或盖子破损的情况,出于安全考虑,不得使用。注:个别赛事会指定使用某种
电池,报名时请留意。
六、改造:
竞赛车的改造有如下规定(本规定未包含的改造,由主办单位决定参赛与否)。
底盘改造:允许以轻量化为目的而进行的雕空式开扎,但须保留厂牌标志,允许加装奥
迪制造的零配件。如无特别规定,允许使用自制零件(但自制底盘及车轮、车毂除外)
。
齿轮的改进:允许以轻量化为目的所做的雕空及内装轴承,但是驱动用齿轮组必须按规
定组合使用。 对于电池座配件等电气系零件,只能使用原来的套件或者升级零件,不允
许焊接或者改造。 任何有可能弄脏跑道的改造均不允许参赛。
第二部分:轨道模型
一、轨道模型四驱车的技术规定:
车体外部尺寸(含安装好的零件):车长:≤170mm;车宽:≤105mm;车高:≤70mm。
全重:≥909(包括电池)。
车轮:直径22mm——35mm;宽度8mm——25mm,必须装有轮胎,不允许仅靠轮毂直接接触
跑道。
电机:使用电机,内部零件可以改造(特殊规定除外)
电源:限用锰锌、镍镉、碱性电池两节(限奥迪产品)
外观:车身必须贴有彩色贴纸或喷涂鲜明颜色,以便识别。
二、参赛车辆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组装完成。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如认为有必要,可随时
抽查参赛者组装车辆的能力,以确认其真实性。对不能独立完成组装赛车的运动员,经
总裁判长批准,应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每一部赛车只能供一名参赛者使用,允许参赛者准备数辆备用车,但须于赛前进行
审验登记。
四、采用经批准的奥迪模型四驱车套材及零部件。允许对规定型号的赛车进行改造,底
盘可以加固或减轻,但须保留厂牌标志,不得去掉齿轮箱盖,金属滑轮周边必须有胶圈
。改造后的车辆,其外部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规定。对跑道或人身可能有伤害的车辆和零
部件不能用于比赛。
五、轨道模型四驱车必须为四轮驱动。 比赛须在专用跑道上进行,跑道形式和规格由赛
会统一规定。
第三部分:跑道
一、跑道的技术要求:
跑道宽度≥115mm。
隔板高度≥50mm。
跑道交叉处或斜坡处,其宽度和高度可量增大但不能减小。
二、 跑道分类:
标准跑道:A级(三轨)在全省和全国总决赛中设项。B级(二轨)在预赛、复赛中设项
(技术规定见附图)。
离心跑道(预赛、复赛采用初级闪电飞龙)
皇合跑道(宇宙穿梭,在其赛和省级决赛中设项)
大型皇合跑道<五轨巨龙,在全国总决赛中设项)。
第四部分:车况审验
一、所有参赛者的赛车都必须在赛前进行技术审验,只有检查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赛
车
才能参加比赛。
二、参赛者的赛车一经审验合格并登记,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改造。
三、除赛前审验外,裁判员在比赛中将进行抽验,凡发现改动赛车或不合格的赛车,将
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
第五部分:竞速规定
一、每轮比赛均须点名,点名后l分钟不到者,以弃权论。点名后不能再进行车辆改装。
二、每场比赛开始时有最长为l分钟的准备时间,比赛正式开始时裁判员发出“预备”口
令,选手应立即打开电源开关,单手持车在出发预备区(出发线以外的上方等待(车轮
空转),3秒钟后,裁判员发出“放”’的起跑口令,选手垂直向下释放赛车,不得向前
助力推动。发生抢跑、助推和压线犯规行为,将酌情给予增加1秒以上的处罚。起跑
口令
发出后3秒钟,仍末放出赛车者判为O分。
三、赛车出发后选手不得以任何方式触及,比赛中如发生停车、飞车、翻车、倒行和窜
道等情况,即使车辆仍在正常行驶,该轮成绩亦为0分。出现上述情况,选手应立即收回
自己的赛车退出本轮比赛。
四、赛中车体主要部分(包括上盖、龙头、凤尾、车轮等)发生散落、解体、该成绩为
0分。
第六部分:记时赛
一、裁判员发出“放”的口令开始计时;至赛车跑完规定的圈数到达终点时停止计时。
计算单位为秒,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采用人工计时,一般每车应有两名裁判员同时计时,以二人计时的平均值作为正式
比赛成绩。如两人计时误差超过0.5秒,则由裁判长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三、采用电子自动计时,以赛车通过起始一终止线为准计时。
四、计时赛跑行圈数:
一般跑行一周(封闭环路)。比赛的组织者可视竞赛进度情况决定增减跑行圈数。
五、比赛进行二轮,取较高一轮为正式比赛成绩。
第七部分:追逐赛
一、比赛排位按计时赛的成绩排列,赛会也可专门安排为追逐赛时以计时赛排位在前者
优先选道。
二、追逐赛中,后车一旦追上前车(碰到前车尾部),后车即为胜者。裁判委员会可视
情况决定,以在规定圈数内先到终点者获胜。
三、以一次比赛决定二人的胜负,负者淘汰。
第八部分:组装赛
一、由各级比赛的组织者选定组装套材的型号,赛前任何人不得泄露其型号。套材由
各
级比赛的组织者统一准备。
二、选手自带工具和试车电池,品种数量不限,但不允许携带组装成形的模型车及零部
件进场。
三、比赛自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开始计时,口令发出后参赛者方可撕开组装,至装配
完整并能空转时举手报告,裁判终止计时并即检查组装完成的赛车。检查内容是:零部
件是否安装齐全、正确;贴纸是否完整;车轮能否灵活运转。以上项目如有不合格者,
须计时重装,直至合格时为止。经检查合格的车辆须计时试跑1圈,未跑完1圈或途中脱
落任何零部件的其组装成绩无效。
四、比赛成绩以完成组装所用时间计算,如成绩相同则以试跑1圈的成绩确定名次,速度
快者为胜。
五、组装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或接受他人提示和帮助;不得替他人组装;不得干扰他人
或借用他人的工具和电池,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
第九部分:犯规及处罚
一、参赛者在比赛时,如发生下列行为,被视为严重犯规:
故意妨碍干扰他人进行比赛者。
故意撞坏他人车辆或比赛跑道者。
故意碰撞或妨碍他人车辆正常行驶者。
故意将润滑油等污物,洒到跑道者。
赛车审验后,再次改动者。
不服从裁判指挥,妨碍竞赛工作的正常进行者。
其他严重违反规则规定者。
对上述犯规行为,裁判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本轮成绩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
处罚。
第十部分:申诉
一、运动员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允许口头申诉,同时缴纳拥金200元。所有申诉均应在
本轮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经裁定,如申诉有效,则按裁决执行并退还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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