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3届本科毕业生暂缓派遣户口、档案申请表
姓名 学号 MSN 固定电话 E-MAIL 性别 学院 班级 入学前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 手机 本人联系方式 QQ 通信地址及邮编
申请须知:
按照教育部及公安部相关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档案、户口暂存学校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派遣或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其他情况均不能使用在校暂存的档案和户口,学校也无法出具档案、户口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档案、户口将处于被冻结状态,具体说明如下:
1、无法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2、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丢失身份证无法补办; 4、录取研究生后不能直接转户口和档案,户档需先转回家庭所在地后再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
5、不开具保险、结婚、生育、升学、购房、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财产继承等各种证明; 6、户档缓派毕业生经本人申请一旦将户档迁出后,不允许再办理改派调整手续; 申请原因:
1、户口指标正在审批过程中,需缓派的; 2、用人单位正在进行手续办理过程中,需缓派的; 3、选调生等待分配,未确定具体工作单位,需缓派的。
4、其它(请注明): 申请内容:
本人经慎重考虑,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郑重向学校提出:根据以上第 项原因,申请将本人户口、档案缓派,保留在学校的最晚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并承诺本人户口、档案保留在校期间: 1、将遵守学校有关户口、档案冻结管理的相关规定;
2、如落实就业单位,需变更户口、档案去向,将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3、若本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更时,将及时通知学校就业服务中心;
4、若本人2012年13月31日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同意:由学校于2013年12月31日后将本人户口转回入学前家庭户口所在地,将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卡,并在有效期回家庭所在地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如因证件过期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北京生源毕业生,如在2013年8月31日前未联系转出档案,学校将其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区县的人才服务中心。
附相关材料:□单位证明材料 □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其他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同意保留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
学院公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学院、学校各保存一份。
2、此表仅限于因继续就业需要延期派遣的毕业生申请使用,且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此表为办理离校手续和日后办理户口、档案派遣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中心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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