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近年来食品中出现的违法色素。查资料说明其化学结构、性质、危害以及使用目的。
一、案例:
2003年12月14日,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以《乡巴佬里的“红”与“黑”》为主题,对苍南部分卤制品企业非法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曝光,红极一时的“乡巴佬”瞬间跌至谷底,食品安全问题又一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报道所涉及的内容里,一种名为“酸性橙”的违法色素尤为引人注目。
二、酸性橙: 1、基本信息:
酸性橙,又名金橙II、二号橙、酸性橙、金莲橙OOO、β-萘酚橙、酸性二号橙、β-萘酚偶氮对苯磺酸钠、4-(2-羟基-1-萘偶氮)苯磺酸钠盐 分子式:C16H11N2NaO4S 分子量:350.32 CAS号:633-96-5 化学结构式:
2、基本性质:
熔点1°C。水溶性116 g/L (30°C)。金黄色粉末。溶于水呈红光黄色,溶于乙醇呈橙色。其水溶液加盐酸生成棕黄色沉淀,加氢氧化钠呈深棕色。染色时遇铜离子趋向红暗,遇铁离子色泽浅而暗。拔染性好。主要用于蚕丝、羊毛、
尼龙织品的染色,也用于皮革、纸张的染色。可在毛、丝、锦纶上直接印花,也可用作指示剂和生物着色。可用于化妆品着色,但不得用于眼部、口腔及唇部化妆品。
3、对健康的危害:
酸性橙是一种偶氮类酸性工业染料,早在20世纪初,科学家就发现用偶氮类化合物猩红色素喂养动物的肝癌发病率是100%,对人体危害极大。后来从原来使用的100多种人工合成色素中不断发现有几十种有致癌性,大量的研究报告指出,这些煤焦油为原料制成的煤焦色素或苯胺色素,几乎都不能向人体提供营养物质,某些合成色素甚至会危害人体健康,危害包括一般毒性和致畸性、致突性与致癌性。特别是偶氮化合物类合成色素的致癌作用更明显。偶氮化合物在体内分解,可形成多种芳香胺化合物,芳香胺在体内经过代谢活动后与靶细胞作用可能引起癌肿。
如果在肉加工过程中使用就会污染肉成品,人吃了以后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该染料中有大量的化学助剂,如果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有可能对将来的生育造成影响,比如不孕或者畸形儿,还可能引起肝细胞损害,促进肝癌发展。
4、使用目的:
按目前国家标准许可使用的食品着色剂的性质,大部分天然色素和一些人工合成色素在加热和光照条件下容易褪色变色,厂家常常为找不到好的色素和好的保色技术而苦恼。在肉制品中,国家标准允许的色素添加,可能达不到表面颜色红得亮堂的效果,而且时间一长,红色易变淡。而作为一种合成染色剂,酸性橙不但性质稳定,色泽鲜艳,价格也低廉,为了达到诱人购买的目的,有些不法生产商在红肠、西式火腿、叉烧、酱汁肉中违规使用化学合成的酸性橙等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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