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完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动控制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司的运输中心系统有效连接,实现生产运行统一指挥、有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平稳供气,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公司、部站三级管理。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有限公司各所属单位调控中心、车站控制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第二章 标准和规范基于 第四条 标准和规范基于:
1、GB 50028-2006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 2、GB 50251-20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3、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4、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5、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HG/T 20507-2000 自动化仪表选择规范
8、HGT 20675-1990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范及编制说明 9、SY/T 0090-2006 油气田和管道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10、SH 3063-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第三章 施工原则
第五条 仓储站自动控制系统
1、各类门站、CNG加气母站、CNG加气标准站、CNG加气子站、LPG储气库、LNG气化站均应建设仓储站自动控制系统。
2、仓储站自动控制系统应具备监视、控制和数据上传的功能。 3、仓储站自动控制系统建设应与公司调控中心系统兼容。 第六条 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
(一)各类门站、CNG加气母站、标准站和子站以及LPG储气库、LNG气化站内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二)在远离市区人口稀少地区的仓库站设置红外报警系统。 (三)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监控系统应具有监控功能、报警、存储和图像上传的功能,并且应与公司调控中心系统兼容。
第七条 分行控制中心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附属公司可以设立独立的控制中心: (1)年输气能力5000万m3以上。 (2)拥有3个(包括)仓库站上方。 (3)常驻用户达到5万户以上。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调度中心可与站控系统合建。 2、分公司SCADA系统应具备有采集、监视所属库站数据和视频信号的功能,应具有紧急关闭或切断供气等远程控制功能,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 视频监控系统
第八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要求: 1、车站实时视频信号、流畅、清晰采集。
2、视频信号可通过网络上传至上级调度中心。 3、它具有捕捉重要场景图片的功能。
4、支持视频录像,本地录像至少保存1周,它可以备份重要的视频。
第九条 技术要求
1、安装在防爆区域的监测设备应采用符合防爆标准的产品。 2、新建立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能够将视频信号上传到公司调度中心。
3、将所有视频存储在本地系统中,支持自定义设置起止时间。 4、用于存储视频录制,能够任意选择进行回放.可检索历史资料,具有图像打印、资料备份功能。
5、具有分级权利权限,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非法操作、非法修改系统设置和非法监视和管理,并满足升级扩展要求。
第十条 视频上传要求
要求各站采集的视频信号能够通过网络上传到公司调控中心,由于公司调控中心使用的是海康和图敏的视频压缩卡,因此,要求各车站视频监控系统采用与上述设备兼容性好的设备进行信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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