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父的读音是:jūn fù。
君父的拼音是:jūn fù。 繁体是:君父。 简体是:君父。 注音是:ㄐㄨㄣㄈㄨˋ。 结构是:君(上下结构)父(独体结构)。
君父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1.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2.特称天子.君父[jūnfù]⒈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⒉特称天子。
二、引证解释
⒈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引《左传·僖公五年》:“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国语·晋语一》:“孝、敬、忠、贞,君父之所安也。”清叶廷琯《吹网录·立忠王璵为太子》:“被譖获全,亦恩由君父,何得归功臣下。”⒉特称天子。引三国魏曹植《求自试表》:“昔耿弇不俟光武,亟击张步,言不以贼遗於君父也。”唐元稹《赠田弘正父庭玠等》:“朕以眇身,钦承大寳,为亿兆人之君父,奉十一圣之宗祧。”宋苏轼《再论积欠六事四事札子》:“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类皆如此。”清孙枝蔚《句容遇颜含章请予题二颜公祠》诗:“后来君父屡蒙尘,未闻宵小戒朝端。”鲁迅《热风·随感录三十三》:“从前的排斥外来学术和思想,大抵专靠皇帝;自六朝至唐宋,凡攻击佛教的人,往往说他不拜君父,近乎造反。”
三、网络解释
君父【君父】综合释义: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左传·僖公五年》:“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国语·晋语一》:“孝、敬、忠、贞,君父之所安也。”清叶廷琯《吹网录·立忠王璵为太子》:“被譖获全,亦恩由君父,何得归功臣下。”特称天子。三国魏曹植《求自试表》:“昔耿弇不俟光武,亟击张步,言不以贼遗於君父也。”唐元稹《赠田弘正父庭玠等》:“朕以眇身,钦承大寳,为亿兆人之君父,奉十一圣之宗祧。”宋苏轼《再论积欠六事四事札子》:“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类皆如此。”清孙枝蔚《句容遇颜含章请予题二颜公祠》诗:“后来君父屡蒙尘,未闻宵小戒朝端。”鲁迅《热风·随感录三十三》:“从前的排斥外来学术和思想,大抵专靠皇帝;自六朝至唐宋,凡攻击佛教的人,往往说他不拜君父,近乎造反。”网友释义:【君父】1.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左传·僖公五年》:“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国语·晋语一》:“孝、敬、忠、贞,君父之所安也。”清叶廷琯《吹网录·立忠王璵为太子》:“被谮获全,亦恩由君父,何得归功臣下。”2.特称天子。三国魏曹植《求自试表》:“昔耿弇不俟光武,亟击张步,言不以贼遗於君父也。”汉语大词典:(1).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左传·僖公五年》:“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国语·晋语一》:“孝、敬、忠、贞,君父之所安也。”清叶廷琯《吹网录·立忠王玙为太子》:“被谮获全,亦恩由君父,何得归功臣下。”(2).特称天子。三国魏曹植《求自试表》:“昔耿弇不俟光武,亟击张步,言不以贼遗于君父也。”唐元稹《赠田弘正父庭玠等》:“朕以眇身,钦承大宝,为亿兆人之君父,奉十一圣之宗祧。”宋苏轼《再论积欠六事四事札子》:“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类皆如此。”清孙枝蔚《句容遇颜含章请予题二颜公祠》诗:“后来君父屡蒙尘,未闻宵小戒朝端。”鲁迅《热风·随感录三十三》:“从前的排斥外来学术和思想,大抵专靠皇帝;自六朝至唐宋,凡攻击佛教的人,往往说他不拜君父,近乎造反。”国语辞典:君主之子对其父王的称呼。君父[jūnfù]⒈君主之子对其父王的称呼。引《左传·僖公五年》:「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⒉天子,君主。引《文选·曹植·求自试表》:「昔耿弇不俟光武,亟击张步,言不以贼遗于君父也。」辞典修订版:君主之子对其父王的称呼。《左传.僖公五年》:「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天子,君主。《文选.曹植.求自试表》:「昔耿弇不俟光武,亟击张步,言不以贼遗于 君父也。」其他释义:1.对父为国君者的称呼。2.特称天子。
关于君父的词语
家人父子 认贼为父 中书君 江东父老 父母国 父子兵 为民父母 清君侧 父析子荷 夸父逐日
关于君父的诗词
《从何使君父子游墨池》 《望思台·君父昏蒙死不回》 《辟司徒妻·君父今安在》
关于君父的成语
夸父逐日 江东父老 章父荐屦 父析子荷 杀父之仇 清君侧
关于君父的造句
1、待君父理丧归来之日,闻得此惊世骇人之事,必振发雷霆之怒,严惩吾之所作所为也。
2、频频下诏,正可见侈靡骄惰实已然成风,而所谓亡国之痛、君父之仇,遂不复措意矣。
3、此时,他思想麻痹,自以为可以解民倒悬之苦,清君父苦思之忧,天天惟一的念头就是“旦夕灭贼”。
4、此等怪诞不经之说,竟敢陈于君父之前,是以朝廷为儿戏也,而枢臣中竟无人敢为争论者。
5、君父素来敬贤礼士,爱才胜命,自即位以来,不惜低首下心,屈尊枉驾,延请天下之名家圣师,驾临西河,开馆兴学,广招生徒,广栽桃李,为国裒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