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的通知
各院团委、广大师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大力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学术科技氛围,加强我校对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根据我校《关于加强与改进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决定开展2014年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请对象
(1)凡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均可以报名参加科研立项。其中各院申请参加硕博团队比例不得超过指令性立项团队总数的1/3。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进行科研立项工作。
(2)立项项目需以项目小组申请。每位学生不论作为项目负责人还是参与成员,只限参加一项科研立项。
(3)按时完成项目的学生在项目完成后,如果仍然符合申请条件下一年可再次申请。在2013年科研立项中终止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4)指令性重点立项将作为次年河北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的备选项目。
2、申请类别
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主要为以下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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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只限本科生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具体包括: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类,数理类,生命科学类,能源化工类;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具体包括:哲学类,经济类,社会类,法律类,教育类,管理类;科技发明制作具体包括:机械与控制类,信息技术类,数理类,生命科学类,能源化工类。
3、优先立项的条件
(1)立项项目所依托的课题有省级或国家级基金支持或为指导老师横向课题的某一部分。
(2)起点较高,曾经参加过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的项目。
(3)跨专业结合,综合性较强的项目。 (4)提出申请时已有较好工作基础的项目。 4、时间安排
(1)科研立项周期一般为一年,6月初全面开展燕山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活动。项目负责人填写《燕山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团委)。
学院领导小组组织专业相关、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的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学院名额分配以及学院评审结果填写《燕山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学院推荐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和打印版均需提交)于6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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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月开始中期审查
学院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评委于每年12月对学院所报指令性项目进行中期审查,校团委根据审查结果对普通立项项目和重点立项项目进行调整。
(3)次年5月,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所有指令性立项进行结题答辩,对于答辩未通过的指令性项目6月份进行二次答辩。指导性立项由学院统一组织结题审核,需要延期结题的指导性项目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延期结题时间定为十月份,只可延期一次。
二、支持政策
(1)对于指令性项目分项目的优劣给予不等的资助金额(500—5000元/项)。对于指导性立项,资助金由学院遵照院级科研立项管理办法自行解决。
(2)对已经通过学校立项的项目,建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配发院级项目资助金。对没有通过学校立项的项目,按照项目的可行性,建议设为院级立项项目。
三、项目结题
1、学生科研成果的结题须达到以下要求,否则不予结题: (1)指令性项目需在第二年五月通过本学院学院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委会组织的结题答辩,答辩未通过的团队学院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合格的团队将不予结题学校将追回全部赞助资金。
(2)指导性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属学院提出结题申请,由学院组织学院专家库对结题项目统一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要提交结题报告(3000字),并通过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最终可确定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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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结题时,指导教师需对项目作结题证明,评定结题成果的科学性、真实性等。科研立项项目结题后,其指导教师可获20教分/项。每年年底由校团委统计,报教务处核定。
4、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具体管理方法参看附件中的《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管理细则(修订)》。
未尽事宜请联系贝涛,电话:8057103 附件:
1、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 管理细则(修订) 2、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 申请书 3、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 课题论证活页 4、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 学院推荐表 5、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 汇总表 6、燕山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 名额分配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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