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公司物资出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有效使用公司资金,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物资采购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及合同要求),填写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规格、名称、数量、单位、用途、预计价格、使用时间,以及可供选择的厂商等信息,经公司审批后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询价并采购。 二、物资入库
所有采购物品到货后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由行政专员根据采购清单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填写《三联入库单》,并签字确认。
物品入库后,行政专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妥善安排物品存放,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腐,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同时行政专员需对入库货物进行登记造册,详细填写每一入库货物的相关明细。 三、物资出库
物品出库时,由行政专员进行经办,要确保物品出库数量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 物资出库时要填写《三联出库单》,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后领用出库。属于固定资产的,行政专员应在资产出库时及时做好资产贴标和资产登记。
2. 出库物品要逐一登记,与出库单保持一致,且形成流水记录明细。 3. 每月记录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和更换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 四、物资盘点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行政专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行政专员对库内存留物品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需“年底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 五、附则
1. 库房管理暂由人事行政部派遣行政专员负责。 2. 人事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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