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人与职责(IoO)(自评/评审得分
3.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 无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或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10分,考核奖惩少一人扣3分,少一次扣2分。 | 15 | |||||||||||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30) | 1根据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 未按规定提取扣10分,安全费用挪作他用的扣10分。 | 10 | ||||||||||
2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 使用不合理每项扣3分;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10分,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未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10分,漏保一人扣2分,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扣10分,扣完为止。 | 10 | |||||||||||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范国与评价方法(15) | 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 未建立制度扣6分,制度不完善,每项不符合的扣2分。 | 6 | ||||||||||
2.风险评价的范围应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 | 评价范围不明确或未覆盖所有活动、区域扣3分,少一项扣1分。 | 3 | |||||||||||
3.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评价方法。 | 评价方法不适用扣3分。 | 3 | |||||||||||
4.确定评价准则。 | 未制定评价准则扣3分,准则不合理扣1分。 | 3 | |||||||||||
风险评 | 1.依据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 评价内容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35 |
价(40) |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 管理人员未参加风险评价的每一层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2.3风险控制(30) |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 | 控制措施每遗漏或错误一项扣2分,控制措施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 | 10 | ||||||||||
2.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风险控制措施向从业人员公布告知。 | 未向从业人员公布告知扣5分。 | 5 | |||||||||||
3.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存在的危险因素并掌握落实控制措施。 | 未进行宣传、培训的扣10分;现场人员未掌握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
4.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 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扣5分;未整改扣5分;未建立台帐扣2分。 | 5 | |||||||||||
2.4风险信息更新(15) | 1.适时组织风险评价,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 未适时组织风险评价扣5分。 | 5 | ||||||||||
2.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 未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效果扣5分。 | 5 | |||||||||||
3.当法律法规变更、操作条件变化、工艺改变、技术改造、对事件、事故或其它信息有的新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 情况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价扣5分。 | 5 | |||||||||||
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Ioo)(自评/评审得分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3.1法律法规(20) |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 无文件化的制度扣10分,无责任部门扣4分,未明确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每项扣2分,未形成法规清单扣4分,未更新,每项法规扣1分。 | 10 | |||
2.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 未及时宣传扣4分,未培训扣6分。 | 10 | ||||
3.2符合性评价(15) | 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 查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记录及整改记录。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15分,评价不全,每漏一项法规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0) | 1.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5)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6)安全教育培训;(7)加油站安全活动管理;(8)防火防爆消防管理;(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10)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11)设备设施管理(包含设备器材的维护,监视测量、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等);(12)安全作业管理;(13)检维修管理;(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15)应急救援管理;(16)安全检查;(17)事故管理;(18)变更管理;(19)自评。销售散装汽油,还应当制定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 按相关安全标准化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3分。 | 25 | |||
2.发放到每位从业人员。 | 抽查从业人员,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5 |
3.4操作规程(20) | 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化学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人员。 | 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操作规程扣5分,未发放到相关人员,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0 | ||||||||||
3.5修订(15) | 1.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 未明确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每项扣2分,未定期评审和修订,每项扣2分。 | 5 | ||||||||||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 人员不符合规定、未注明生效日期每项扣2分。 | 4 | |||||||||||
3.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未组织培训学习、查不到记录,发现一次扣3分。 | 3 | |||||||||||
4.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未使用最新版本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一处扣3分。 | 3 | |||||||||||
4培训教育(U)O)(自评/评审得分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4.1培训教育管理(20) | 1.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情况变化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 未制定计划扣4分。计划与教育需求不符扣2分。 | 4 | ||||||||||
2.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 未组织培训扣4分,发现人员、设施、资金不能保证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3.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未建立档案扣4分。档案不全,每项不符合扣1分。 | 4 | |||||||||||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 未记录变更,发现一次扣1分。 | 3 | |||||||||||
5.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 未进行评价扣3分。评价不完全的发现一次扣1分。 | 3 |
6.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 综合考核培训教育管理情况,本要素前5项得分大于14分的(不包括14分)不扣分,少于14分(包括14分)扣2分。 | 2 | ||||
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10)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每发现10分。 | 10 | |||
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5) |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的学时。 | 抽查员工,发现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教育时间少于规定而上岗的,每人扣5分,扣完为止。 | 20 | |||
2.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人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4.4新AUk人员培训教育(10) | 1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查考核记录,未对新从业人员培训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8 | |||
2.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学时。 | 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一人不符合扣2分。 | 2 | ||||
4.5其他人 | 1.对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应按要求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未培训1人次扣4分,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不符合扣分2分。 | 4 |
员培训教育(10) | 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 未进行教育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3.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 未进行教育1人次扣1分,未考核发入厂证1人次扣1分,未保留记录的扣3分;进入作业现场前未进行培训的1人次扣1分,未保留记录的扣3分。 | 3 | |||||||||||
4.6安全活动(25) | 1.班组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 该项考核参照本要素2-5项考核情况而定,2-5项得分大于16分(包括16分)的不扣分,少于16分的扣3分。 | 6 | ||||||||||
1次参加班组活动。 | 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3分,加油站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参加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 | 10 | |||||||||||
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 未对安全活动进行检查的扣5分,未签字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内容和要求。 | 未制定计划的扣4分,内容不全或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5.1站场站房管理 | 1作业区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加油站经消防验收合格。 | 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扣3分。 | 3 | ||||||||||
GB50156的要求。 | 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5 |
(35) | 3.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房外建筑物之间距离W25米以及小于等于GB50156规定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距离大于GB50156规定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米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墙。 | 看现场,不符合扣3分。 | 3 | |||
4.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 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2 | ||||
6米。 | 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2 | ||||
6.作业区内的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 看现场,不符合扣2分。 | 2 | ||||
7.加油站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 不符合扣2分。 | 2 | ||||
4.5m。 | 每项不符合扣2分。 | 4 | ||||
9.站区内不得建经营性的住宿和娱乐设施。 | 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3 | ||||
GB50156的要求。 | 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11.站区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摄像拍照。 | 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3 | ||||
12.加油站之污油布存放桶应为金属制,并定期清理。 | 不符合扣3分。 | 3 | ||||
5.2消防设施(17) | 1.每2台加油机应设配置不少于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1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配置。 | 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2 | |||
Z应分别设置。 | 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2 | ||||
GB50140的有关规定。 | 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2 |
4.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 | 2块、沙子 | 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3 | |||
5.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 未建立消防设施台帐,扣2分。 | 2 | ||||
6.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 查管理责任制,无专人负责扣2分,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7.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操作,熟悉灭火器位置,以备紧急时能立刻处理。 | 现场询问作业人员,无法回答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5.3电气装置(25) | 1加油站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置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min(, | 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3米。 | 未安装阻火器或距离不足扣4分。 | 4 | ||||
IP44级的照明灯具。 | 不符合扣3分。 | 3 | ||||
GB50058的规定。 | 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5.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 查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或过期未检测扣3分 | 3 | ||||
6.所有防静电设备、测试仪表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台帐。 | 未定期检查维护扣3分,未建立台帐扣1分。 | 3 |
7.经常检查加油胶管上的金属屏蔽线和机体之间的静电连接。 | 查检查记录,未检查扣2分。 | 2 | ||||
8.加油站的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临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 未设防静电接地装置扣3分,未设静电接地仪扣1分。 | 3 | ||||
5.4紧急切断系统⑶ | 加油站应按要求设置紧急切断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应至少在下列位置设置紧急切断开关:(1)在汽车加油站现场工作人员容易接近且较为安全的位置:(2)在控制室、值班室内或站房收银台等有人员值守的位置。 | 未按要求设置紧急切断系统扣3分。 | 3 | |||
5.5监视和测量设备(5) |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记录。 | 未建立台帐扣2分。未定期校准和维护,每项扣2分。记录不全或过期未校准,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5.6检维修(15) | 1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 查检修记录,未实行日常和定期检维修扣3分。 | 3 | |||
2.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检维修原则。 | 无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扣3分,“五定”不落实,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3.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前、检维修现场、检维修后”安全检维修的有关规定。 | 查检修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4.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完毕后应立即修复。 | 未编入计划的扣2分,未定期检维修,每项扣1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扣2分。未立即复原扣2分,扣完为止。 | 3 |
5.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 查现场报废设备、管道等,无验收资料扣1分,现场零乱的,扣1分。(现场无作业可查验收文件) | 3 | |||||||||||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6.1作业许可(20) | 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和其它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 | 查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不符合规范的每份扣5分(包含作业证中未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作业许可履行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每发现一份扣2分,扣完为此。 | 20 | ||||||||||
6.2警示标志(10) | 1加油站出入口放置“出口”、“入口”标志。 | 查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等标志。 | 查现场,未设置扣3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3.可能产生触电危险的配电间和电器设备,应设“当心触电”标志。 |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1 | |||||||||||
4.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评审期间若无现场作业的,可询问检维修人员关于检、维修安全注意事项,以解答情况定分数) | 3 | |||||||||||
6.3作业环节(30) | 1.在危险作业活动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 | 查记录或现场,未进行危害识别、分析的扣3分、未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扣3分。 | 6 | ||||||||||
2.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应掌握化学品危险性等安全信息。 | 查现场、记录,询问作业人员,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5.6.1中规定的作业活动时,应持有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 查记录或现场,无证上岗扣3分,证件不符合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 3 |
4.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过程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 查记录或现场,无监护人扣3分,擅自离开扣3分。 | 3 | ||||
AQ3010要求。 | 查记录,不符合扣3分。 | 3 | ||||
6.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3 | ||||
7.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商。 | 无安全协议扣3分,未采取措施扣2分、未指定专人扣2分。 | 3 | ||||
8.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 | 未办手续扣2分,不佩带阻火器扣2分,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扣1分。 | 3 | ||||
9.严格油品出入罐管理,油品出入罐应登记。 | 查台帐,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6.4承包商与供应商(10) | 1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 | 未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扣3分。未建立档案扣3分;档案不全,每项不符合扣1分。无名录扣2分;名录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未签定安全协议扣3分。 | 6 | |||
2.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 未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扣3分,未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扣2分。其他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6.5变更 | 1.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申请、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变更验收的变更程序。 | 未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扣5分。履行程序中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5 |
(10) | 2.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 未进行风险分析扣3分,控制措施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20) | 1.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 现场查看,未提供个体防护用品扣8分,未按标准提供的缺一项扣2分;查培训记录,未对职工进行佩戴、使用教育的扣4分。 | 8 | ||||||||||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 现场查看,存放点不安全扣2分,没有专人保管扣2分,没有定期校验和维护扣2分;查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3.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 未建立台帐扣3分。现场查看,不按规定使用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 6 | |||||||||||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5) | 1明确事故报告程序。 | 加油站负责人,管理人员不明确程序的1人次扣5分。从业人员不明确程序的1人次扣2分。 | 5 | ||||||||||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耿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未按程序报告的扣5分,报告内容未按照要求的,每缺一项扣1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 未按有关规定补报告的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7.2抢险与救护(20) |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要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关人员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 未启动预案或预案未能发挥作用,扣5分。企业负责人未直接指挥或指挥不力扣5分,各部门配合不力扣5分,未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10 | |||
2.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 未设警戒线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
3.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 未佩戴防护器具扣5分,未及时抢救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
7.3事故调查和处理(20) | 1积极配合各级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扣5分,提供情况不属实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
2.对县级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未成立调查组扣5分,调查组人员不符合能力要求或未完整提交报告扣2分;未按时提交事故报告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
3.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 未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5 | ||||
4.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 未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扣5分,档案和台帐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 5 | ||||
7.4应急指挥系统(10) | 1.建立应急指挥系统。 | 未建立指挥系统扣5分。 | 5 | |||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未建立救援队伍扣3分。 | 3 | ||||
3.明确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 未明确各级职责每项扣分扣2分 | 2 |
7.5应急救援器材(15) |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 未配备器材扣5分,配备不足或保持不完好扣3分。 | 5 | ||||||||||
2.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 未建立通讯网络扣5分,通讯网络不通畅扣3分。 | 5 | |||||||||||
3.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 未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扣5分,无维护保养记录扣3分。 | 5 | |||||||||||
7.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20) | 1.按照GB/T29639,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每缺一项应急救援预案扣4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8 | ||||||||||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 未定期培训、演练,扣5分,演练后未评价的扣2分。 | 5 | |||||||||||
3.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 未定期评审扣2分,发生潜在、突发事故后未及时评审的扣4分。 | 4 | |||||||||||
4.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未备案扣3分,未通报扣2分。 | 3 | |||||||||||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内容(修订前)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20) | 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 未按照制度进行检查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2.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 无检查表扣10分,检查没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的每项扣2分,检查表不全,每缺一种表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3.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的有效文件,并不断完善。 | 检查《安全检查表》的有效性,虚设的扣除5分。 | 5 |
8.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20) | 1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 每一种检查未进行的扣2分,未建立台帐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检查没有与责任制挂钩的不得分。 | 10 | |||
2.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 | 查检查记录,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8.3隐患治理(45) | 1.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 对查出隐患未进行分析、未制定措施、未落实时间、责任人的每项扣2分,整改后未进行验证扣2分,未保存记录的扣2分。 | 10 | |||
2.各种检查的主管人员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 未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扣5分。 | 5 | ||||
3.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统计和上报制度。 | 未制定制度扣5分。 | 5 | ||||
4.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 未报告扣5分,无重大事故隐患按缺项处理。 | 5 | ||||
5.企业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 查排查记录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无方案扣5分。方案中缺一项(指措施、资金等)扣2分,扣完为止。方案未落实扣10分。无重大事故隐患按缺项处理。 | 10 |
6.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有条件的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恢复经营。 | 限期内未完成又未向有关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的扣5分。治理结束未进行评估、论证的扣5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未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恢复生产、使用的扣10分。扣完为止无重大事故隐患按缺项处理。 | 10 | ||||
8.4自评(15) |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并上传至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 | 无自评扣15分,针对自评提出的计划和措施不完善的每项扣3分,未上传至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扣5分,扣完为止。 | 15 |
A级要素 | 负责人与职责 | 风险管理 |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 培训教育 | 站场站房及设备设施 | 作业安全 | 事故与应急 | 检查与自评 |
权重系数 | 0.10 | 0.10 | 0.10 | 0.15 | 0.20 | 0.15 | 0.05 | 0.15 |
M=NKvMi
i=1
式中“一总分值;
Ki—权重系数;
Mi一各要素得分值;
n一要素个数。
企业不涉及本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Mi=丝生X1OO
M满
式中”,•实一实得分值;
M泄一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注:按照本标准评审得分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60分(含)以上方可达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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