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特点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历史任务,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通过建设规划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农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环境 规划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task of the party’s Plenum of China’s modernization proces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era, to take the construction of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social aspects in rural. To strengthen th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plan, coordinate urban and rural spatial distribution, to improve farmers’ human living environment, promote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comprehensive, 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rural; environment;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 F0.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06年2月21日,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人物。文件强调,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村庄规划要突出乡村特色,保护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古院落、古民宅。制定合法、合理和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村庄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2008年1月1日,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法》,更进一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一、制定村庄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的联系日益交融,互为影响。但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就乡村论乡村,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引导,出现盲目建设、无序建设的现象,造成了土地资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种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影响了城乡协调健康发展。为了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必须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规划,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制度化要求。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相对滞后,乡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对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制约,一些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由于没有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无法真正实施,造成一些地方、村委更是随意变更规划、甚至无视规划进行建设。另外农村的建设量大,村庄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导致村庄建设散乱,管理手段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
农民住宅、公益设施和乡镇企业等建设的要求。 缩小城乡差距的要求。解决我国城市问题的关键在农村,只有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设起让城里人向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过上令城里人羡慕、让乡下人自豪的健康生活,中国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其中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的方式,即不是把农村城市化,而是切合农村实际将农村规划好,建设好,使农村生活现代化,农民过上幸福的日子。 二、制定村庄规划应注意的问题要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村庄的情况与城市和镇有较大不同,目前我国多数的村庄还没有制定规划,要求所有的村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村庄都要编制乡村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目前还难以做到。如果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难免流于形式,因此对村庄规划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制定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对规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应当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公益事业建设与管理,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愿,科学引导,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合理确定乡和农村的发展目标,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村庄规划采用公示及公众参与制度。为了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的意见。村庄规划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后,必须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由相关部门审批。农村规划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规划水平的低下,实际上反映了相关规划人才的缺乏。由于长期以来农村教育水平存在落差,缺乏规划专业人才。社会上从事规划的单位和专业人士为数不少,但是长期以来他们的目光所关注的焦点不在农村,他们当中许多人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也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需要存在差距。为了提高新农村的规划能力,一方面应该安排组织农村干部进行关于规划以及规划实施的专业知识培训,开阔视野,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组建针对农村、面向农民、从事农村规划的企业或机构,同时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竞争,纳入规范管理,实行资格认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农民服务。我们的专业机构和专业规划人才,要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另外近几年出现的“大学生进村任职”现象也可以充分利用,让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真正发挥其所长。如此,则全社会解决农村问题的宏观成本必定有所降低,而对新农村的建设质量和文化品位必有改善与增强。 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有些村庄由于缺少城乡统筹协调,例如未考虑附近污水对井水的污染;未考虑镇区道路和镇排污管道比村子居住区的地基高许多的因素,致使镇附近的村庄无法建设与之相连的排污管道;未考虑村与乡之间的关联,为村向乡聚集提供条件等等。乡村规划建设应切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三、总结 村庄规划的实施总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以便及时反馈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规划,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效能。有了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并在这一规划指导下,统筹来自各级部门的公共资金,便可解决当前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建设21世纪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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