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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来源:星星旅游


黑龙江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一、资源概况

黑龙江省是我国纬度最高,年平均气温最低,太阳辐射较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省份。全年太阳能辐射总量为120万千卡/m2年,年平均日照时数在2400-2800小时之间,与长江中下游相当。日照百分率为60%,时空分布特点是南多北少。依据气象台统计,黑龙江省日照率主峰值出现在冬季(12-2月)。这是因为黑龙江地理纬度高,冬季太阳高度角低,南向垂直面上的太阳辐射强度大。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标杆上网电价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三、经济性评价

黑龙江省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域,为Ⅱ类资源区,光伏地面电站对应的标杆电价为0.95元/kWh,分布式执行0.42元/kWh的电价补贴。假设光伏的项目的单位造价为9400元,年满发小时数为1350小时。

1、光伏电站项目

假设地面电站装机容量为10MW,根据计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9.18%之间,投资回收期在9.67年之间,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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