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 为保障项目部员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前识别、寻找、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桥梁、房建施工单位(班组)。 二、 安全检查内容
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等。 3. 查制度:查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4. 查生产工艺和员工操作:各种安全防护材料、设施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工序(班组)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5. 查设备:仓库、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员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 查标志: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挂设是否到位。 三、 安全检查形式
1. 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安质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整改,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安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长负责,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安质部。
3. 部门专项检查,由安质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交责任班组整改。
4.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项目部责组织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交责任部门整改。
5. 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结合自己的职责,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并通报安质部。 四、 隐患整改
1. 事故隐患原则上由隐患所在班组负责整改,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项目部,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如该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经安全员签署意见后转交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3. 事故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五、 检查考核
1. 对于各类事故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安全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强行限期整改。 2. 对事故隐患所在班组或负责整改班组,接到安装版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书》后,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应按违章处理,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对造成事故者要严肃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对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和制定防护措施,应由事故隐患登记所在班组进行定期检查。
4. 事故隐患管理考核与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各类安全评比考核标准和班组信誉评价相挂钩。 六、 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 全 检 查 记 录
检查类型:
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 项目部 检查项目 或 部 位 参加检查 人 员 检查记录: 检查结论及复查意见: 工程名称 编号: 检查时间 2 检查负责人: 监理单位意见: 检查负责人: 填表人: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编号:
检查日期 检 查 项 目 或 部 位 检查人员 检查发现的违章、 事故隐患实况记录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整 改 通 知 对 事 故 隐 患 实 行 整 改 方 案 整 改 复 查 记 录 整改责任人 复查日期 签发领导: 安全工程师: 整改负责人:
整改记录 遗留问题的处理 整改责任人: 复查责任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事故隐患整改复查单
施工单位: 编号:
检查部位 施工现场 工程名称 检查情况记录: 经检查:
检查日期: 整改负责人: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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