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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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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加大对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一)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措施落实情况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宣传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三农三牧”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市场价格、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的落实。

(二)加大改善民生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发展社会事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学校校务公开,落实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教育收费公开制度。

(三)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和建设公开力度,落实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今年要完成1998年以来信息梳理审核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公报、公共查阅场所、新闻媒体、公众阅报栏等载体做好主动公开。

(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健全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稳妥推行财政预算公开。各地区要及时公开经同级审议批准的本级财政预决算和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重点公开“三农三牧”、水利、教育、医疗、保障房建设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各行政机关部门预算和执行情况。

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方案、重大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防止发生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

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要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强公共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二)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区直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内政发〔2011〕37号),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盟市、旗县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抓紧清理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许可项目,应予以取消、下放、合并或改变管理方式。

(三)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地区要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在上半年完成清理和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工作,要将确认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职权与依据向社会进行公布。要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公布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依据法定职责,重点从行政审批、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可能引发不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发生。加快建设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决策分析功能于一体的各级电子监察平台,自治区要制定相对统一的技术标准,为今后实现互联互通打下基础。

四、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广呼和浩特市和锡林郭勒盟的成功经验,研究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规范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的名称、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动标准化建设。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进入中心办理的,应经本级批准。区直部门要根据业务特点进行分类建设,通过设立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受理窗口和网上政务大厅,切实提高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水平。尚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20个旗县(市、区)要抓紧建设,保证年底前投入使用。

(二)提升政务服务均等化水平。要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区直部门专业政务服务大厅、盟市、旗县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办事大厅、社区公共服务站、嘎查村便民代办点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通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均等化水平。自治区上半年将组织召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深入。区直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注重培育和发现典型。教育、卫生、建设、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

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建点的原则,再评选一批政务公开示范点。自治区将适时组织政务公开示范点学习交流活动。

(二)强化组织保障。有关盟市要抓紧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常设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区直部门和旗县要指定专职人员,各级财政要给予工作经费保障,下大力解决好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各级人事部门在组织公务员培训时,要将政务公开列入培训内容。

(三)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督查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评方式方法。盟市、旗县政务公开年度考评结果要纳入同级组织部门对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第三季度对盟市和区直部门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新情况、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向公共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及政务服务载体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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