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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汽车销售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星星旅游


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XXX省国税局征管科技处

一、内容提要

根据《X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商业专项纳税评估的通知》及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三期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评估。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近几年,XX市汽车销售行业规模逐渐扩大,4S店的数量也逐年递增,但从整个汽车行业的销售毛利率、返利收入和维修收入占总收入比率不平衡,差异较大,整个行业的税收管理水平不高。

2.对象筛选

XX市局从税源风险管理系统的汽车行业批发模型入手,从实际税负差异率、所得税实际税负差异率、所得税实际税负差异率、返利金额占整车利润比例差异、试驾车销售价格与净值差异率和整车销售毛利差异率几个指标综合分析,选取了指标差异数较多得分较低的XX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纳税评估。

3.疑点分析

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时间2010年9月6日;开业日期2010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XX经济开发区XXXXXXXXX;生产办公地址:XX经济开发区XXXXXXX号;注册资本1000万;股东名称及投资比例:XX,500万、50%;XX500万、50%;法定代表人:XX;财务负责人:XX;主办会计:XX;注册经营范围: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代办汽车消费贷款;代办汽车上牌服务;二手汽车过户;长安福特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有效期至2017年3月24日);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起2011年12月07日至2014年12月7日);实际经营范围:长安福特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办汽车上牌服务;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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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评估,按重案头审核、慎实地核查、严后续处理的原则,强化前期的案头分析审核工作,以下数据主要来源于CTAIS中的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XXX省汽车销售行业评估数据采集表》,以及从企业评估中获取的各类数据。行业参考数据主要来源于《XXX省汽车销售行业建模业务需求标准》。

分析一、2011年至2010年9月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及企业所得税情况在评估前纳税申报情况如下表:

表一:评估前纳税情况(单位:元)

全年应税收入 全年应纳 2011年度 58378276.42 447.04(附注说明) 全年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全年缴纳企业所得税 0 0 58434526.95 48551610.90 2012年1-9月 48397833.02 81846.2 注:2012年9月该企业补报2011年度税额

10820.68+85708.55+1374.23+10884.99=108788.45元

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显示其亏损518682.51元,2011年弥补亏损328878.95元,2012年1-9月亏损862456.78元,已交26336.45元. 该分析显示该企业应纳占全年销售额比重较小,企业所得税连续亏损,有可能存在少报收入及库存增多等原因。

分析二、税负比较分析

表二:税负率(单位:%)

整体税负率(包括2012年补报部分) 2011年度 0.28(包括2012年补报部分) 整车销售实际税负率(按实际结转的库存所包含的进项计

2

2012年1-9月 0.17 -0.26 0.43 算) 维修业务实际税负率(按实际结转的库存所包含的进项计算) (447.04+108788.45)/ 58378276.42=0.002796 2011整车毛利533076.62-192004.58=-802927.96 -802927.96/533076.62*0.17=-0.0025567 2011维修毛利3350699.79-207.77=1275155.02 1275155.02/3350699.79*0.17=0.07 81846.2/48397833.02=0.001691

2012整车毛利43347590.-42251204.57=1096385.97 1096385.97/43347590.*0.17=0.0043

2012维修毛利3839970.78-2224437.14=1615533. 1615533./3839970.78*0.17=0.0715

(2012年期初库存8439161.12期末库存1079.42)

根据表二数据可知,该企业的2012年整体税负率偏低,查其库存发现2012年期初库存8439161.12,期末库存1079.42,扣除存货影响因素,该企业的整车税负偏低,维修税负较为正常,不排除少报维修收入的可能,待下一步分析其维修收入结构比。

分析三、毛利率比较分析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的特殊性,整车销售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这几年毛利率越来越低。大部分利润来源于维修收入。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库存量对税负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在分析其整车销售毛利时相应进行调整。

表三:毛利率情况(单位:%)

2011年度 2012年1-9月 整体毛利率 整车销售毛利

6.47 7.15 行业参考值 5.85 -1.5 3

6.5 2.53 5 3 率 维修业务毛利率 (61067953.33-57492495.42)/ 61067953.33=0.0585 (533076.62-192004.58)/ 533076.62=-0.015 (3350699.79-207.77)/ 3350699.79=0.38

(485610.9-45381855.09)/ 485610.9=0.065 (43347590.-42251204.57)/ 43347590.=0.0253 (3839970.78-2224437.14)/ 3839970.78=0.42

注:维修工的工资成本经推算占工时收入的4%左右,所以工资成本在上面毛利表中忽略。

由表三数据可知,该企业的维修业务毛利率正常;2011年度补申报前整车销售毛利率不正常,待查验有否加返利收入。2012年度的整车销售毛利率偏低,影响其全体税负。

分析四、平均单价分析

该企业整车正常经营年度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会在90%左右,整车销售数据如下:

表四:整车销售情况

整车销售收入(帐) 整车销售成本(帐) 年销售量(表) 平均进货单价(表) 平均销售单价(表)

38 42 35 2011年度 533076.62 2012年1-9月 43347590. 192004.58 505台 107178.05 42251204.57 402台 110385.07 107358.73 4

109308.44 115+305+79+4+2=505

11197160+35983759+14933988+812400+505600=63432907 63432907/1.17=216159.83 216159.83/505=107358.73

11053760+36086859+142585+8248+466500=63326152 63326152/1.17=124916.24 124916.24/505=107178.05

72+260+57+4+9=402

6691050+32447504+10174080+807600+1291900=51412134 51412134/1.17=43941994.87 43941994.87/402=109308.44

6840662+32281480+10678024+8248+1291900=51918514 51918514/1.17=44374798.29 44374798.29/402=110385.07

由上表数据分析预计,2011年度销量与2012年度相差不多,两年度的进货平均单价和销货平均单价上看,基本是平销形为,2012年不加返利的话,倒挂比较明显,需进一步查证是否存在异常销售问题。

分析五、期间费用变动率分析

表五:费用变动情况(单位:元)

2010年度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134028 2011年度 9290 2012年1-9月 611306 2999512 402027 费用变动率(2011) 593.6% 252.77% 47.86% 费用变动率(2012) -34.24% 27.83% 88.69% 665177 2346515 4584 213058 (9290-134028)/ 134028=5.936 (611306-9290)/ 9290=-0.3424 (2346515-665177)/ 665177=2.5277 (2999512-2346515)/ 2346515=0.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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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8-4584)/ 4584=45.47862 (402027-213058)/ 213058=0.8869

如上表所示,由于2010年和2012年数据非整年数据,所以分析该企业2011年财务费用增长异常,2012年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异常,有待下表继续分析。

分析六、历年成本费用结构分析 表六:历年成本费用及结构

A 项目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134028 665177 4584 0.0 1.5 7.5 0.1 9290 2346515 213058 0.0 1.5 3.8 0.3 611306 2999512 402027 0.0 0.0 271 0.0 8486 0.0 18798 8639193 97.1 57485255 94.1 45018768 88258 100.0 61080953 100.0 48555611 2010年 结构 2011年 结构 2012年1-9月 结构 100.0 92.7 0.0 0.0 0.0 1.3 6.2 0.8 该企业历年各项费用如上表所示。结合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分析,该企业期间费用比例异常点:

1、该企业财务费用增长迅速,而且和主营业务收入相背离。 2、该企业2012年管理费用占结构比例过高。

是否存在税前多列支不属于企业的费用,有待进一步核查。 分析七、毛利率与税负率配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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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毛利率与税负率变动应为同步。毛利率高,增值空间大,税负高;毛利率低,增值空间小,税负则低。按照该企业的现有毛利率计算出各年度的理论税负率,进行配比,数据如下表:

表六(2):毛利税负配比情况(单位:%) 实际毛利率 理论税负率 实际税负率 2011年度 5.85 0.9945 0.28(包括2012年补报部分) 从数据可分析,该企业2011年度和2012年度毛利率与税负率不配比,实际税负远低于理论税负。待下一步对其存货进项等进一步核对分析以查明是否存在少报税情况。

分析八、维修收入及精品收入构成分析 这几大组成部分如下图:

表七:帐上维修收入及精品收入构成

2011年 2012年1-9月 主营业务收入 整车收入 零售 集团 批发 零服收入 精品收入 [001]销售部 61067953.33 533076.62 531003.12 0 283673.5 3350699.79 15368.11 1382519.2 主营业务收入 整车收入 零售 集团 批发 零服收入 精品收入 [001]销售部 485610.9 43347590. 43347590. 0 0 3839970.78 1168445.31 1006380.43 2012年1-9月 6.5 1.105 0.17 [002]售后服务部 1518.91 [003]公司 厂家返利 30 27633.44 [002]售后服务部 1620.88 厂家返利 0 3350699.79/61067953.33=0.09 3839970.78/485610.9=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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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的维修业务数据分析,维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逐年正常上升,从2011年度的5.49%,上升到2012年度的7.91%,从这比例上升幅度上看较为正常,但成熟期4S企业此比例会达到10%,且维修越来越成为此类企业的利润增长点,有无少报维修收入待重点评估。

而维修收入由零配件销售收入和维修工时费收入组成,从该企业的维修收入组成情况看,零配件销售收入占维修收入的比重占67%左右,且两年基本持平。

表七(2):维修收入构成

2011年 2012年1-9月 零服收入 备件收入 机修 钣喷 3350699.79 2252937.32 1606.85 556155.62 零服收入 备件收入 机修 钣喷 3839970.78 2601660.52 5802.7 658055.56 2252937.32/3350699.79=0.6724 2601660.52/3839970.78=0.6775

从所占的比例分析,该企业维修收入占总收入比和备件收入占维修收入比基本正常,但不排除两个比率的分子分母都偏小的嫌疑。

下面分析另一项指标,精品收入比: 精品销售比情况(单位%)

表七(3):精品收入构成

分母都不包含精品及返利收入 销售环节精品收入/整车收入 维修环节精品收入/维修收入 1382519.2/533076.62=0.0259 1518.91/3350699.79=0.0467

15368.11/(533076.62+3350699.79)= 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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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2012年1-9月 行业推演标准值 2.59 2.32 1 4.67 4.22 6

1006380.43/43347590.=0.0232 1620.88/3839970.78=0.0422

1168445.31/(43347590.+3839970.78)= 0.0248 (1168445.31-723736.36)/1168445.31=0.38

精品销售比情况表可以看出很多问题,实际标准比例各企业相差不会很大,但从帐上的数据来套算比例各企业间的差异可能会非常大,这是由于各企业做帐方式的不同。该企业整体和整车环节精品比例远高于标准值,可以判断该企业精品帐上收入是从车价上倒推而得,非实际收入,由于整车进销倒挂已做疑点,此项整车精品毛利率达到0.38,不再列为疑点。而维修环节精品收入比率较为真实,但小于标准值,说明在维修环节可能存在少报精品收入的可能.

为探究此项问题,获取了该企业维修环节精品收入成本做以下再分析:

表七(4):维修环节精品毛利率

2012年1-9月 维修环节精品收入 提取企业数据 1620.88 维修环节精品成本 227070.42 维修环节精品毛利率 -0.4011 个人分析行业参考值 0.3 (1620.88-227070.42)/ 1620.88=-0.4011

该项分析金额不大,但比率正负相差非常明显,存在少报收入疑点,作为下一步约谈核查的重点.

分析九、工资总额与工作人员配比分析

表八:工资总额与工作人员配比 全年工资总额 2011年度 956106.9 元 工作人员人数(月均) 人均工资 45 21246.82元 2012年度 1615835.5 元 75 214.47元 据表七数据进行配比分析,呈现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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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费用占三费的大头,很多企业会利用多列工资费用少增加帐面费用,从上表分析该企业人均工资较正常,具体帐面上的人数待实地核查。

分析十、代办牌照手续费测算

通过外围调查询问,各家4S店都存在代办牌照费的价外收入,但近年工商部门查管较严,企业不敢在帐面上体现。了解推算得出代办牌照率基本在50%-85%左右,收费在600左右,该户企业具体存在多少这方面收入待进一步询问核查。

分析十一、其他应付款变化情况

经过对该企业资产负债表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其他应付款变化异常:其他应付款变化金额较大,2011年度,其他应付款每月增加的累计数为28376693元,每月减少的累计数为26555768元。2012年1-9月其他应付款每月增加的累计数为21338853元,每月减少的累计数为18348275元。是否存在通过其他应付款逃避或少交税款的行为,应对其他应付款的变化内容进行详细剖析。

分析十二、其他应收款变化情况。

表九:其他应收款

2012年1-9月底其他应收款明细 名称 XX贸易有限公司 XX电机有限公司 XXX电机有限公司 合计 金额 300000 4600000 3500000 8400000 经过对该企业资产表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有三家其它应收款占份额较大,占用企业资金。具体原因待进一步查明。

分析十三、固定资产分析

根据该行业特点,每个4S店都有一定比例的试驾车,在帐上进出处理这些固定资产时,有产生应交或转出,分析该企业2012年申报表时,未发现出售自用固定资产的处理,待下一步询问及核查。

综合分析所述,对以下几个疑点需要通过约谈或者实地检查继续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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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一:税负率波动大,大部分月份出现零税负申报的情况,应纳占全年销售额比重较小,企业所得税连续亏损,有可能存在少报收入。

疑点二:整车销售毛利率和税负偏低,且呈下降趋势,该企业整车销售毛利率历年偏低,是否存在平销或瞒报的行为。

疑点三:维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例偏低。另外,从精品收入毛利率上发现,该企业存在少报维修环节精品收入的嫌疑。

疑点四:该企业2011年和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按月份平均并未有增长,但从费用上分析, 2012年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异常,且该企业2012年管理费用占结构比例过高。是否存在税前多列支不属于企业的费用,有待进一步核查。

疑点五:从表中分析该企业人均工资较正常,由于工资费用占三费比例较高,具体帐面上的人数待实地核查。

疑点六:其他应付款变化异常,该企业其他应付款变化金额较大,需进一步详细了解变化内容,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其他应付款逃避或少交税款的行为。

疑点七:存在其他应收款挂帐形为,该企业有三家企业的其他应收款,挂帐且数额较大,占用企业资金,增加企业财务费用,具体原因待进一步询问。

疑点八:代办费等各种价外收入分析,该企业为综合性的商贸企业,具备代理上牌等代理资格行为,但其帐上都未体现这块价外收入。

疑点九:从固定资产分析,是否有试驾车开票后未作固定资产处理,或固定资产出售未报收入,待进一步核查。

(二)约谈举证

针对该企业案头分析发现的异常问题制定了约谈思路和方案,我们于2012年12月11日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陈XX对纳税分析中的各个疑点情况作出解释。

首先财务负责人介绍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及账务处理方法。 针对疑点一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解释主要原因是该企业受2012年中日危机影响较大,销量欠佳,而厂家又有提车任务,导致提车多、卖车少,库存积压很严重。这使得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由此出现零税负申报的情况。

针对疑点二企业解释整车销售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厂家返利,返利的形式表现为:在下次购进整车时,厂家对进货价进行打折,作为上一批货的返利。财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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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时,每台车按价格入账,折让无法明确分摊至每一台车上,故车辆返利只能集中反映,直接冲减成本。所以整车销售毛利较低。

针对疑点三企业认为有进行申报,但无法解释比评估指标偏低的原因。 针对疑点四和疑点五原因如下:1、公司人员数量大幅度增长,并且2012年全市工资水平上涨,人员平均工资增加。2、由于有新车上市,厂家要求的出差、培训等次数增多,差旅费、培训费也大幅上涨。3、业务招待,员工聚餐比上年增多,此部分将在2012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调整。

疑点六和七企业解释由于先付款后提车的行规,该企业所需的资金较多。另外,为加强资金营运管理,提高整个集团资金周转率,该企业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资金往来较为频繁。

针对疑点八企业财务介绍,去年工商部门查管很严,企业现在不敢收这项费用,你们调查的出的问题也是极个别现象,是熟人买车才帮人家做的,没收人费用。

针对疑点九企业介绍在试驾车在开票自己或出售别人时,已经按照有关销售行为处理。 (三)实地调查 1.调查内容

从该企业的纳税质询及约谈举证分析后得出的疑点问题入手,通过对企业的有关财务资料及经营场所、仓库进行了实地查看查验。发现该纳税人在经营中,存在如下涉税问题:

(1)整车销售价格偏低,2012年经核查整车收入已经加入返利收入。很多同类同时期小车出售价格不一致,其中的部分车进出价出现倒挂,企业不能自圆其说。总体地分析整车毛利率(先按3%整车毛利率分析)偏差43347590.*(0.03-0.0253)= 203733.68。

(2)维修收入中精品收入毛利率为负数,有悖企业正常经营常规,如是赠送行为,应在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少报的应按条例补报处理。

(3)外围调查中验证了企业修理收入和上牌代理费存在少报收入问题。 (4)试驾车处理问题,查看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相关的费用明细明细帐发现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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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31 2012-3-31 2012-5-20 2012-6-15 2012-7-31 2012-7-31 2012-3-31 2012-3-31 2012-5-20 2012-6-15 2012-7-31 2012-7-31 记 - 30 记 - 30 记 - 5 记 - 10 记 - 35 记 - 35 3.26蒙迪欧CAF7230A车购税、上牌费213706 3.26蒙迪欧车购税、保险224446 试驾车 购置税11100,上牌费 2.0福克斯购置税 福克斯277341税9300+上牌200 嘉年华2105税7700+上牌200 管理费用中有上牌和购置税、保险费,但固定资产帐上没有相关的资产登入,后查验其他科目发现已计入固定资产6部,实际已经出售2部,另外计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试驾车,在转为试驾时已做销售收入处理,其中的5部试驾车已出售。

2.调查结论

通过调查核实,最后认定该企业主要存在有几项问题,再约谈企业相关主管人员时,对他们进行相关税法上的辅导及税收指标上的解释说明,通过多天的沟通,企业自查出如下问题:

(1)2012年1-9月进销倒挂(扣除部分返利)比同时期同类型车仍偏低,价差合计不含税金额259285.41,应补交259285.41*0.17=44078.51元.

(2)少报2012年1-9月维修环节赠送精品视同销售1283.76元,自查补26228.24元。

(3)维修收入少报不含税收入1572.元。 (4)代理上牌收取价外费用不含税收入82632.47元。 (5)试驾车自查计算如下:

2010年11月4部试驾车,账簿2010.11.30/31号凭证,此4部试驾车,均计入固定资产,2011年销售2部,销售金额209850,应补税额,209850÷1.04*0.02=4035.57

2011年3月6部试驾车,账簿2011.03.31/35-36号凭证,此5部试驾车,均计入应收账款账务处理,未提取折旧。实际已销售4部(2011年3月销售),销售金额639194,应补税额639194÷1.04*0.04÷2=12292.19

2012年3月3部试驾车,账簿2012.03.31/60-62号凭证,此3部试驾车,均计入应收账款账务处理,未提取折旧,实际已销售1部,销售金额150000,应补提税额150000÷1.04*0.04÷2=2884.61

固定资产应补提1921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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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该纳税人少缴的税款进行补税处理,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自查出2012年1-9月进销倒挂(扣除部分返利)比同时期同类型车仍偏低价差合计不含税金额259285.41,应补交259285.41*0.17=44078.51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处理。对于赠送部分视同销售收入的问题,该企业自查需要补充申报2012年1-9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283.76元,补税26228.24元。

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2012年1-9月维修收入少报不含税收入1572.元,应补交26277.35元。

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第一条第五项(该项未废止)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2012年1-9月代理上牌收取价外费用不含税收入82632.47元,应补交14047.52 元。

5.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试驾车出售应补交19212.37元。

6.该企业共需要补缴税款135167.6(含滞纳金) 元。

7.以上除了第(2)点,其它各点都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增调减,鉴于企业以前年度累计及当年亏损较大,当前调增弥补不了前期和当年亏损,且目前还未到201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前面调整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部分还有其他应收款利息调整方面留待汇算清缴期由当地税务机关辅导企业自行调整。另外由当地税源管理部门督促企业整改,完善企业的税务处理,减少违法问题的出现。

三、评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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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案头审核,认真实施纳税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在介入汽车行业前最好先研究汽车行业的相关财务管理内容及整体运营构架,了解一个行业的详细信息后心中有数才进行评估的涉税案头分析。另外,下户要抓住重点,尽量不要把案头可做的工作放在下户中做,以免影响企业财务的正常工作,以利下一步税企情绪上的沟通。

(二)由于现今评估汽车行业存在第三方信息缺失的尴尬状况,因此在案头分析时多抓住其关键点进行深入挖掘,以求突破企业帐外经营和偷漏税防线,如果现成的分析数据表不够全面,可适当自行设计相关表格及指标以探寻评估的盲点,有的放矢地典型分析,对查证的共性问题查深查透,并举一反三,加以归纳总结,提高自身对数据指标的信心,才能对企业产生有效的威慑力。

(三)由于近期机构改革中弱化了管理环节,应乘纳税评估的时候加强税法宣传,提高财会人员的核算水平,对其具体税收业务进行正确引导,减少其主观或非主观故意造成了偷税行为的发生。

四、案例点评

此次评估涉及三家4S店,通过获取第三方信息发现企业可能存在帐外收入,评估组从分析各项指标入手,获取第一手信息,从而打开突破口,再通过进一步的指标计算及约谈、核查等办法调整了这些企业2012年度的纳税情况,使企业的各项指标与企业经营情况均衡,促进了这些4S企业的纳税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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