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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制度

来源:星星旅游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制度

一、聘任原则

1、评聘分开原则:员工在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及岗位设置限额内,有按照相应条件进行聘任和不聘任。

2、与年度考核紧密挂钩原则:年度考核优秀或合格,可续聘,不合格,降聘或解聘。

3、双向选择原则:员工与科室双向选择。

4、岗位职责目标管理原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务与与履行岗位职责一致,并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

5、聘任与薪酬福利挂钩原则。 二、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经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评审或统考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

3、根据科室岗位需要,能在相应岗位上发挥作用,具有全面履行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且科室有核定的岗位设置。

4、完成相应的计算机、外语、知识更新、规范化培训等继续教育课目学习且成绩合格。

5、能有效完成个人年度业绩目标,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年度考核合格,科室同意续聘。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聘任形式

1、新聘: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岗位更高等级技术职务的聘任。

2、续聘:已被聘任相应的岗位和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个人年度目标的情况下,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聘任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3、低职高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条件,医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岗位设置,可高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高职低聘:所在岗位不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或不能履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职责,或具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罚者,降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涵盖卫技、管理、后勤服务岗位。 四、聘任程序

1、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科室同意聘任岗位后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受聘人所在科室第一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个人综合素质及表现决定是否同意续聘。

3、对正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任期内业绩不佳,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有违规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汇总信息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聘任或待岗降聘,待岗期满后经重新考核合格方

可予正式聘任。

4、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度,科室同意聘任员工相应岗位和技术职务后,本年度聘期内的个人岗位目标和双方的职责、权利,部门第一负责人有权提出自己的要求,受聘者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双方就此具体职责、权利进行友好协商确认。

5、原则上医院每年下发聘任通知,员工自聘任之日起,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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