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建筑装饰工程 (劳务清包)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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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定义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三)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五) 甲方责任 (六)乙方责任 (七)工期管理 (八)质量与检验 (九)现场管理 (十)工程变更
(十一)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十二) 竣工结算
(十三) 违约及处罚、争议及解决 (十四) 合同解除 (十五) 合同生效与终止 (十六) 合同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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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长沙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 定义
1.1. 甲方: 房屋发包方自然人李淼 1.2. 乙方: 劳务清包方自然人吴学文 1.3. 本工程: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工程
1.4. 本合同: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工程施工合同
1.5.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
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6. 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7.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 1.8. 天:指日历天。 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 本合同;
3) 经双方协商认可增减的工程量 4) 图纸;
5)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3.1. 工程概况
3.1.1. 工程名称: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工程
3.1.2. 工程地点:望城区大泽湖街道东马社区二十三组(东马社区办公楼东) 3.1.3.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设计图纸(合同附件)完成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屋面
彩瓦工程(双坡屋顶)墙面和柱面及天棚粉灰、地面找平(厨房、厕所及需铺木地板的房间)、小型构件制安、所有材料和构件及现浇砼养护、室外散水及台阶、花池、正立面小墙砖、左立面二层贴墙裙、门窗安装后收口、各种滴水线条等。(门窗制安/地板砖/防水/油漆除外)
3.1.4. 承包方式: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包工包设备包完成房屋施工所有的辅助材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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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模板、架料、钉铁、小型工具、水管、伙食、茶水、高温降暑用品、搭设临时设施、保护甲方现场材料等),
4. 合同价款及支付
4.1. 合同计价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前后天沟挑出外墙部分*0.5+二层挑出阳台下一层
面积)*208元/平方米.基础圈梁顶以下(一层板或地面以下)部分按计时工进行计价 4.2. 工程款支付:每上一层板付两万。粉灰完工付两万。余款工程完工付至97%。3%做为
质保金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5. 甲方责任 5.1. 施工准备
6.1.1. 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
6.1.2. 提供施工图2份给乙方,负责图纸的设计、技术交底。 5.2. 施工期间
5.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价款的支付。 6. 乙方责任
6.1.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规范
进行施工。
6.2. 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材料的浪
费及日晒雨淋产生的损害。负责自带设备、材料的保管。
6.3. 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不符合要求时,或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7. 工期管理
7.1.本工程工期: 40天,乙方应在有效工期内完成施工而配备必要的人力。反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 质量与检验 8.1.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8.2.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
如若有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未按图施工,甲方有权随时责令改正。
9. 现场管理
9.1. 安全施工与检查
9.1.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配带安
全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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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1.2. 甲方应对本工程购买保险,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1.3. 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
条款。
9.2. 文明施工
9.2.1.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房屋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
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9.2.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等,以上物品在不需用
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工程建设中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禁止随处乱扔乱放,做到工完场清。
9.3.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乙方施工用水用电必须从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入并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工程变更
10.1. 工程变更价款双方协商处理。
10.2. 计时工单价:200/个.另增补伙食费用10元/个.
11.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11.1. 竣工验收
11.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初验合格后,甲方确定验收日期进行竣工验收。甲方
应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11.1.2. 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1.1.3.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1.2. 工程移交
11.2.1.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除收尾工程所
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
12. 竣工结算
12.1. 在整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工程剩
余价款.
13. 违约及处罚、争议及解决 13.1. 违约及处罚
13.1.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 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 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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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协商。
13.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
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1.3. 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
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
13.2. 争议及解决
13.2.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保护好已完工程: 1) 2) 3) 4)
14. 合同解除
14.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4.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4.3.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
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前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14.4. 双方均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作为解除合同依据。 15. 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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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要求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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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所有工程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6.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cheng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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