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一〕
初读【一个人的战争】是在朱成碧的Q一Q空间,我为她另类的创作思路在午夜时分笑出声来。再读此文,不由心生怜一爱一。这是怎样的一种母女之深情?没有一个赞美之词,唯有咬牙切齿的痛恨。或许是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宠一爱一,在反复读着这样一篇以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祝福的散文,我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表达读文的感受。对于母亲这个词多年来我始终保持沉默。
我是家里的三女,父亲特别宠一爱一我。母亲虽然没读过几年书,思想却非常开明。小时候我长得特别可一爱一,父亲的朋友虎叔家三个男孩,每天叨叨着让我给他家做女儿或者直接做媳妇,一妈一一妈一都笑着征求我的意见。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离开家,虎叔很失望。后来也没能当成他媳妇,到现在虎叔还拿我调侃着。其实虎叔家
的男孩个个帅气,而且家底很厚实,但要想成一家人还是需要缘分的。 我是家里唯一自一由恋一爱一的女孩而且属于早恋,也许是我一爱一上的男孩特别斯文特别优秀,父母像疼一爱一我一样疼他,直到我们结了婚生活在一起,依然照顾着我们。我们一直在母亲身边生活,可以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即使买了房子也没离开父母。直到我36岁离开家,母亲的惦念更深,到现在还少不了给我们送这送那的。弟弟心疼母亲,跟我开玩笑说: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每次听到这话,心底总会有不可名状的滋味涌起。
因我早恋,生活的不稳定让外界多了许多的谗言,致使我们的恋一爱一婚姻走了长长的八年时间才有了结果。青春有多少个八年?也正是外界的压力迫使我产生逆反心理,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从娇生惯养到自尊自强自食其力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多么的艰难,以至于回首往事依然会泪流满面。就为了争这一口气,我一意孤行,不顾父母的理解、叹息与抚慰,姐姐们的奉劝、阻拦,最终让羡慕的眼光围绕着我。而我失去的永远都不可能再要回来,青春、容颜、无忧无虑
母亲退休后帮我养孩子,我不需要一操一一份心。母亲一爱一干净,会织漂亮的一毛一衣。在我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连门卫都认识
我女儿,一个星期六天没有重复的穿着,让可一爱一的女儿更加漂亮惹人喜一爱一。邻居都说我只生了孩子没养过孩子,这话一点都不假。在我坐月子的时候,我还放不下没人能接替的生意,坐在床上偷偷干活。母亲除了叹息也拿我没辙。我没有为命运而屈服,失去的同时得到了我所想要的一切。然而,权衡一下得失,又能怎样?只不过争回了一口气而已。我们最终为这一切付出了健康的代价。
【一个人的战争】中无奈下走进了母亲一精一心设置的婚姻圈套,此恨绵绵无绝期,却是母亲对女儿未来的期盼。女儿的不理解,女儿的报复,母亲眼里的女儿,疼痛的同时她又会如何面对?这就是母亲的伟大之处。我所能理解的母一爱一就是默默的,不需要只言片语,或许一个言神一句责备一个行为就可以表示出来。这种痛彻心扉的自责,在女儿憎恨之下,又一次淋一漓地表达了出来。
最让我内疚的是,在母亲生病卧床不起时没能照顾过她一天。当时的工作一性一质特殊,我只能匆匆忙忙骑车去看望母亲一眼就得走。都是二姐忙里偷闲照顾着母亲,病人的情绪不稳定,有时候刚好遇上内向的二姐被母亲气得流泪,我都特别的难受。读着【一个人的战争】中,为母亲的担忧,不由升腾起许多的歉疚。
一场母女的较量最终在一个人的战争中宣告结束,动情之处震撼着我们这些同样做着母亲的儿女们。在我们的身上,我们的儿女们将会以怎样的目光对待我们给予他们的一爱一。即将老去的我们,真正领悟到母一爱一是世界上最为珍贵的情感,我们又将如何去面对。不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在,请关一爱一每一位一爱一我们以及我们一爱一着的人吧。
本意只是写点读后感,没想到竟然口罗嗦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因太多的场景牵起我内心那片不愿意触碰的柔软的情愫。【一个人的战争】细腻的笔调丰富的情感把女儿对母亲的极其复杂的心理表露得淋一漓尽致,让我们看到了母一爱一的光辉,以及女儿对母亲的深深的歉意与祝福。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二〕
这两天,在改完了一篇关于后马克思主义的论文后,因为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关系,匆匆忙忙地把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读了一遍。
之前就曾听说,这是中国女一性一主义小说中很有代表一性一的一部,就因为这个特定的词,情绪上颇有些抵触。等到读了进去,一开始也确实感觉这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叙事很女一性一化,很自我,一味沉浸在自我内心的感受和挣扎中,有点婆婆一妈一一妈一,有点颠三倒四,还有点神经兮兮,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感受总会让我联想到另一位女一性一作家张一爱一玲笔下那湿一漉一漉的弄堂和小屋其实,小说中那种女一性一的自我感觉还是很独特很有起伏变化的,外在的背景,比方上山下乡,比方上大学,比方电一影的梦想,比方对于同一性一的痴迷,比方四处的漫游,比方都显得淡淡的,模糊而且不确定,只有那个在夜晚才变得神采奕奕的女一性一多米,用自我倾诉的方式,用自言自语的方式,用缠来绕去的方式,真切地流淌出所谓女一性一成长的经历和心绪。
我看的本子是学生自己打印的,共60余页,前20页看得很慢,用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这包括着中间的不耐烦,和偶尔上网溜达溜达,和偶尔到一陽一台上一抽一根烟再往后就变得迅速起来,1个多小时之后,我开始陷入另一种颇有抵触一性一的沉思状态,对于这样一部充满了女人感一性一的作品,在我的感觉里是不应该运用理一性一的理论的方式来分析的,因为这样一来,那些在天上在一个特定空间里飘来飘去的奇异感觉就要遭殃了,这部作品可以冠以女一性一主义之名吗?似乎可以,又似乎不那么确切。这种感觉,在我走上一陽一台,沉浸于被作品勾起的胡思乱想中变得越发强烈,这些胡思乱想来自很久以前,仿佛是被作品中那个相信魔法的多米给施了法,我开始想起很多以前的所谓辉煌的往事,曾经的学生时代,曾经的天高地阔,曾经的一切皆有可能,曾经的情绪激昂目光远大可是,我现在只能用叙事学的方式来把这部作品加以分析。
文学诉诸于内在的感觉,敏锐纤柔,甚至隔离尘世,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很不后现代的,当我在某个采访记录中看到林白的照片时,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感觉;当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位师妹的博文时,又开始深深地为这种感觉的迟钝而一声叹息:
出站前夕,曾梦想出站后要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教几节课,随情适一性一写几篇散淡的文章,做个普通的大学老师。引壶觞以对酌,眄庭柯以怡颜。不承想,日子更加忙碌琐碎,于学问更见荒疏。一个天一性一追求自一由和一浪一漫的人要循规蹈矩、要谨慎忍让、要利他无私、要事无巨细。它几乎格式化了我的生存样态。
老板与张总的会谈,千呼万唤,左右逢源,观色察颜,惴惴不安。深深领教了做个中间人有多么艰难。况且,我的自我中心和强势霸道很容易让第三方觉得受到鄙视和薄待。
我必须做出调整和改变。
师妹在一党一报工作,因为口无遮拦,睚眦必报,老板告诫她:设假设你手中有十块石头,不要都扔出去,要捏几块在手里,或许更有威慑力。这对我同样是启示和忠告。
师兄稳重深沉,内敛博学,对我的一性一情颇为了解,我跟他诉说我的苦恼,说要自缚,要革面,师兄说,我还是喜欢天真坦率的你。我何尝不愿如此,可是角色不容人啊。师兄一声叹息。
我素所尊敬的一位教授,谆谆地告诫我:随变所适,不荷其累,外合而内不訾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三〕
【一个人的战争】是我读过的林白的第一部作品。虽然只读过她这一部作品,但仍能感觉到她作品中的独特气息,以及一些很激进的思想,这可能与她出生成长的地方有关,她生在广西的广西的一个小县城里,远离了中国中心地带的正统文学,使她的作品有一种独特的南国风情。
小说的第一感觉是女主人公的独立意识很强,从小说的题目就可以得到表达,在小说里面自始自终都是女主人公一个人在战斗着。【一个人的战争】讲述的是女主人公多米的成长的历程。她自小由母亲抚养长大,而母亲再用心,也难免不让幼小的多米觉得孤独,甚至可以说是孤僻。但也让她学会了独立,当别的孩子还在一妈一一妈一怀里撒娇的时候,她已经学会一个人一舔一一舐一伤口,当别的孩子还在因为疼痛而哭哭啼啼的时候,多米早就流干了眼泪。所以从小到大都很独立,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做主,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没有别人,甚至连母亲都没有。除开几个有些关心她的人外,她没有长辈的引导,她的路都是自己走的的,也正因此她做过很多在我们看来十分荒唐的事。不过换做我们,如果没有父母、老师的引导我们说不定会做得比她还傻。在无亲无故无友的状态下,她就这样在男权主导的世界里磕磕碰碰的前行,摔倒了爬起,摔倒了再爬起。
第二个比拟让人感兴趣的是它的贞洁观。文章中有一个细节在我看来是十分有趣的,这部小说应该算是悲剧吧,因为多米经历的事情真的没有几件算的上是好事,然而多米对自己所遭遇的痛苦总是后知后觉,总是靠感觉行一事,比方她因为很可笑的船上的骗局而失贞的事情。她的朋友还有老师都紧张得不得了,而当她知道真相后反而很镇静,像个没事人一样,她把她当做了一种人生体验,甚至是旅途上的一段小插曲一段颇为艳丽的风景。我最开始是感到奇怪的,因为这太不符合一般常理了,哪一个失贞的女人会是这般镇定的,哪一个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后来想想这或许是对封建观念的一种强烈冲击吧。从中国古人一直到今天的现代人,对贞洁看得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中国的男人们,他们或许天生就有一种洁癖,东西不想用二手的,不管一爱一不一爱一的深,一旦妻子的身一体被别人掠夺了,第一件事不是去找那个罪魁祸首,而是先把笔纸墨砚摆上来写一首漂亮的休书了事,这样不就是对那个罪犯的默许吗,动了你的女人之后还让其逍遥法外,我真想说真的是绿帽子戴上瘾了。我个人觉得中国古代那些因失去贞一操一而自一杀或被处决的女人们〔浸猪笼〕,她们自己或许真的感觉没什么,她们可以活就够了,只是被当时的社会给活生生一逼一死了,那个社会是怎样的社会呢,只要你多看别的男人两眼或许就认为你在勾一引人家,。被男人们给一逼一死了,被男权所一逼一迫,被男人们的所谓洁癖给弄得生不如死,而周围自称纯洁的女人们只能跟着附和,因为她们的天是她们的夫。她们所要做的就是四个字:听话照做,她们不敢也不能申辩,她们不敢叫出捉住一奸一夫,因为男人的社会总是为男人辩护的,孔老夫子不就是个男人吗,他所建立的伦理道德有究竟有多少是从女一性一角度出发的这很难说清楚或许连一成都没有。
自古多少英雄好汉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他们从来都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从来就不纠结自己的色心、自己的意志问题,而要怪罪的是红颜祸水,怪人家太好看了,对,男人们都这样说,女人又怎敢多嘴,你多说一个字左边脸就可能马上有个红手印均。封建道德伦理把女人牢牢的锁在了纯洁、守节的壳子里让女人动弹不得,那一座座贞节牌坊下不知飘荡着多少寂寞萧瑟的游魂。经常在电视里面上演的是女人因为失贞而自一杀,一方面是她们心灵受到了重创,另一方面因为她们害怕活在别人异样甚至是鄙夷的眼神里,而多米在失贞之后的表现不能说是完全符合但至少是稍微符合现代开放女一性一的标准的。试问谁没有身一体的欲一望,多米当时还是青春少女,对男一
性一身一体有所好奇也在情理之中,她上当受骗或许是成心的也说不定。多米凭借自己的思维走在自己的路上,很多苦很多泪但是有自一由,可以说是一个真正不受束缚的女一性一。
但是人怎么会有真正的自一由呢,更何况处于弱势地位的女一性一又何谈自一由。传统的女一性一从出生开始就接受着婚后的培训,她们的梦想被灌输为成为良家妇女,成为好妻子、好一妈一一妈一,成年之后就会被紧紧地拴在丈夫、家庭、孩子中间,永远都脱不开身。小说中多米也是被一爱一情所围困,直到被骗受伤后才挣脱了束缚有了觉悟和自一由。小说中真正的恋一爱一应该算是多米和K的那段不堪回首的恋情。K是多米一爱一错了的一个男人。多米当时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平静的家庭生活,想要孩子和安定。但K是个单身主义者,他不受束缚,什么都不想要,孩子也不想要,因此当他得知多米怀孕的时候,宁肯用从多米身边离开的方法来一逼一迫多米打掉孩子,他赤一裸一一裸一地利用了多米对他的一爱一,而多米自作多情地认为K是一爱一她的,为了一爱一情她什么都可以不要,即使是孩子。所以她毅然决然地舍弃自己的孩子。从道德层面讲这或许会让许多人唏嘘不已,让人对多米的素质教育有所疑心;从一爱一情策略上讲,多米也表现得太过笨拙,太过单纯,明明拴住男人的惯用手法就是为他生一个孩子,而多米却为了挽留这个男人打掉自己的孩子。可以说在一爱一情里面,多米表现得太傻、太天真、太梦幻。她拿出了自己的一切,结果是给错了人。不过也从侧面表现出了女一性一的一种执着追求,在一爱一情里在她们喜欢的东西上她们愿意牺牲一切,她们不仅仅是书本上描摹的窈窕淑女,娇羞柔一弱,她们也可以很强势,也可以做男人做不到的事情。别妄想在各种欺压、欺骗、欺辱过后,还能再次打倒这个站起来的女人,永远不能。在这个男权社会下,女人们要忍受更多的屈辱,更多的责难,可是女人也有着自己的生存方式、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它,除非挖走她这颗女人心。 在林白的这篇【一个人的战争】里所展现的尽管是一个名为多米的普通女孩的蹉跎历程,但是她写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如何在男权社会下周旋,如何受伤、如何看透、如何觉悟。林白把多米的每一个心思甚至是每一个神经都写到了,或许多米就是林白自己,不然不会有这么细密心思的描写。多米是姓林还是姓李,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必定有多米这么一个影子,我们时而敏一感脆弱,时而心如磐石,时而顽固不化,时而温柔体贴。
在男权社会下,我们艰辛地各自走着各自的路,各自迎接着着来自四面八方的风雨,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但一个人的战争并不是孤独的,因为此时此刻或某时某刻也有人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
延伸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翻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土。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土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美芬芳的泥土掩住故土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土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土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洁、安宁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局部。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挖苦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辞别。震惊、悲哀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
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某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突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
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似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
玖【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二〕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凯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一性一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效劳,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一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一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一毛一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一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方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一性一。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似就是浓浓浓浓的一陽一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
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局部,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一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三〕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一红花一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那么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冲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美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一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
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局部,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局部。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哀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假设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假设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有时候觉得在火车上很适合看书,火车是比拟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读书又是需要慢下心来做的事情。这一快一慢,结合的恰到好处。在火车上沉浸于书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时候
一抬头,窗外的景色已经跨越了几百公里。在书中穿越了时间,在车
上跨越了空间,在时空的交错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怦然心动。 坚守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其实都是一种朝圣。我们朝拜的不是某一种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佛,我们朝拜的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过是借朝拜神佛来朝拜自己的内心。
年少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从来没有坚持着做完一件事情,没有受过苦难,没有经历过绝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屈从,不知道应该朝拜什么。
一个人之所以会迷茫,其实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找不到生命的价值,以至于无法通过朝拜自己,获得内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实就是通过艰难的跋涉,痛苦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沿着初心,去寻找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慰藉的方式。这种朝拜没有固定的仪式,没有别人的引导,因此也就显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艰难。(星辰ww) 在一个人的朝圣中,没有同行者,没有经验之谈,我们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着远方,向着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自己的目标。这条路,我们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出发不易,孤独的坚持更不易。
这么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这条路上,读的越多,写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对于文字愈加虔诚,对于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虔诚。诚于心者,方能诚于文字。
一个人的遭遇读后感 一个人的遭遇读后感范文一
在战乱纷纷的年代里,索科洛夫先后失去了妻女和儿子,在这个世上,他失去了唯一的精神支柱--亲人。一次偶然的时机,他遇见了与他同病相怜的孩子--凡尼亚。从此,这孩子就成了他的精神支柱,让他重新有了一个家。
索科洛夫曾经是德国的战俘,他经历过无数的苦难与挣扎,逃出了德国军队的魔爪,就在他以为可以和妻子儿女重新幸福的生活在一
起的时候,一个噩耗传来,他的妻子和女儿被炸死了,他再也没有家了,他没有哭,他必须要活下去。庆幸的是,他的儿子小多里还活着,他参了军。
悲剧不曾停止,当索科洛夫去寻找自己的儿子时,他见到的却只有儿子冰冷的尸体,他依旧没有哭,这是他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士兵最后的坚持,他的内心痛苦到了极点,他恨透了德国人。 无疑,索科洛夫是个善良的人,当他遇见了那个可怜的孩子凡尼亚时,他毅然决然的领养了他。生活中的苦难并没有击倒索科洛夫,他抱着乐观的心态,用他的坚强与善良,写下新的人生之路。 《一个人的遭遇》读后感范文二
战争中,受害最大的永远都是平民。
索科洛夫,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本该过着一个普通的生活,然后,平淡地老去,可是战争,让他的命运变得多灾坎坷。
先是17岁那年的十月大革命,再是1922年大饥荒。然后是卫国战争。在一场场战争中,他先后失去了他最亲最爱的人,以及他靠自己的艰辛积累起的财富。
小说中最打动人的我想应该是索科洛夫在灾难面前坚强不屈的表现和刚毅的性格。在俘虏营里,他夜夜梦见与家人对话,渴望有一天家人团聚,便以此为精神支柱,鼓励自己活下去。然而,命运却和他开了个莫大的玩笑,等他好不容易逃出,却得到了妻子和女儿们早已在两年前被敌军的战火炸死了的消息。和一般人一样,索科洛夫沉浸在巨大的悲哀中,希望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不过,在知道妻子女儿罹难后三个月,索科洛夫收到了前线的一封信,是他的儿子阿拿多里寄给他的,在信中告诉了他自己的情况。因为儿子的成就,索科洛夫的情绪又好转起来,正如他自己所描述的一样,又像太阳从乌云里出来那样喜气洋洋啦。他把自己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唯一的儿子上,甚至在夜里也做着老头儿的梦:战争一结束,给儿子娶个媳妇,自己和他们住在一起,干干木匠活儿,抱抱孙子。这是作一个父亲最普通的,也是在平常生活中最易实现的一个梦想啊。可是战争,让这注定无法实现。
在战争胜利的那一天,阿拿多里被德国的一个阻击兵打死了,被打死的还有他的梦想。
我不知道最后索洛科夫是怎样坚持住的。在面对儿子死去的肉体,那个不久前还是个鲜活的生命的最后亲人,他没有哭,他的眼泪已经在心里枯槁了。在远离故土的德国土地上,索洛科夫埋葬了自己最后的欢乐和希望。
复员后,他没有再回到自己的家乡,没有人能够做到绝对的坚强,那片曾经带给他幸福和欢乐的土地,现在只能带给他无限的的痛。 这个受伤的灵魂,如果事情没有出现转机的话,我不知他还能否支撑这么久。
在乌留平斯克,索科洛夫爱上了喝酒的不良嗜好。失妻丧子的痛苦夜夜折磨着这个在战争中过早上了年纪的男人,而他只能靠喝酒来缓解。不过,索科洛夫却因此领养了一个新儿子,一个因为战争,失去父母的流浪孩子,凡尼亚。当凡尼亚听到索科洛夫说他是自己的父亲时,冲动得全身哆嗦,紧紧得贴着索洛科夫。索洛科夫也因为这冲动得全身打战,两手发抖那是多么久违的一种感觉,在这尘世上终于有了一个和自己可亲的人,又有了家的感觉。战争,让这两颗孤苦伶仃的心紧紧贴在一起。凡尼亚成了索科洛夫活下去的最后支柱。 整个小说里,最可怜的还是索洛科夫。凡尼亚毕竟还小,对人世还有许多不知的一面,他受伤的心,我想最后一定能被索科洛夫的爱治好。可是索科洛夫呢?这个在战争中饱受精神和肉体伤害的男人。白天,他可以装得很坚强,然而夜里,他天天梦见死去的亲人,半夜醒来,总是将整个枕头湿透。
其实索科洛夫只是当时被战争所害的平民中普通的一个。战争总是给人民带来无限的痛苦。
《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
《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发动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发动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
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发动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长进。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置《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那么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局部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辉会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辉会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表达它本质所需要的一局部。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别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第一篇: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
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翻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第二篇: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
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置《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那么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局部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辉会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辉会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表达它本质所需要的一局部。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别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第三篇: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辞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辉会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辉会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翻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第四篇: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学校为了鼓励大家读书而提供的读书卡换来了三本书《百年孤独》、《一个人的朝圣》和《逃离》。买回来之后心疼了好久,因为读书卡不打折,而当当网上的价格估计能让我买上五本书,带着珍藏的目的、花钱的目的、看一看外国名著、和读一读获得奥斯卡奖项的书籍我开始了一本本的看。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别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参加,朝圣者的参加,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满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单独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第五篇: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美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某,了解何为“帆船鞋” ,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局部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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