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
××社区新一届居民委员会选举选票 (按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 主职务 任 委员 候选人 姓名 张三 李四 王二 杨五 罗六 覃洋 黄军 李江 符号Ο× 说明: 1、应选主任1名,委员6名。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符号栏内划“Ο”,不同意的划“χ”,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另选他人的,请在候选人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符号栏内划“Ο”。 3、乱写乱划、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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