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ZH6-SG—012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地完成 国道341线寨科至黑城公路第6合同段 工程的建设任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项目的建设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的部分砌体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并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名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性质及数量 施工内容: 砌体的施工任务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以实际施工数量结算 第四条:工程项目单价及施工内容(见附表) 附表: 单价 工程项目 (含税10%) 基底处理夯实(地基承载力≥250KPa)、路堑挡墙 单价说明 施工内容 309.7元/m 3此单价(包含人工、材料、砌体的砌筑、勾缝、抹面、养护,伸缩缝、机械费用) 泄水孔的施工及完成本项工程相关的零星用工。 基底处理夯实(地基承载力≥250KPa)、护面墙 336.4元/m 3此单价(包含人工、材料、砌体的砌筑、勾缝、抹面、养护,伸缩缝、机械费用) 泄水孔的施工及完成本项工程相关的零星用工。 水泥土垫层 21.35元/m 3此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水泥土的拌合、摊铺、碾压、养护及完成机械费用) 本项工程相关的零星用工。 备注:
1、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结算单数额提供相应金额 1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按同期材料单价扣除。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第五条: 开工及完工日期: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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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质量控制要求及验收方法:
1、乙方使用的砂、片石等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国道341线寨科至黑城公路第6合同段《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宁夏公路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施工质量均应达到合格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合格率100%。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发出
的错误要求和指令有拒绝权利。否则,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4、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工程质量返工工期超过本合同工期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6、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质检工程师报检。甲方质检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业主单位、监理、质监站等相关部门有权对乙方正在施工及完工的砌体工程(包括挡墙、护面墙、护坡)进行检查或破检,如在检查或破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如:断面尺寸不合格,地基承载力不足、砂浆不饱满,有空洞、通缝,平整度、坡度不合格,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设置不合格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方不能按时或按要求整改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对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乙方应当根据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施工,不得变更工程。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工程:
1、业主或监理通知变更工程的;
2、由于自然原因导致且经业主或监理同意的。 3、由于政策性原因导致工程量变更的。
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减,乙方应当无条件的服从,施工单价不变,施工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予以计算。
第八条: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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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数量以每月乙方实际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双方签字的工程任务验收单和结算单是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不得另行计算工程价款.前款约定的报酬包括乙方在其施工范围内的一切零星用工及税金,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报酬。
工程结算单中人工费部分必须由乙方按人按月提供工资分配表。(交予甲方农民工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报酬支付办法:
甲方每月根据业主的计量款拨付情况支付乙方,支付款为确认工程量相应价款的 60 %.工程结束验收后付至 95 %,剩余 5 %做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自工程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如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甲方将质保金全部退还乙方。(总体支付根据业主实际付款情况拨付乙方。)
第十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与每一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工日单价或计量单价)和支付方式等,并缴纳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担代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防范等进行监督、管理、验收;
3、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和项目进行处罚。工程质检科实行一票否决权,对乙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有权勒令其返工,如返工不彻底停止当月计量支付,直到能达到质量要求,其间一切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对乙方严重违反工地纪律、操作规范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解聘或调离工地,乙方应当将其解聘或调离工地。
5、乙方因施工质量差、进度迟缓、出现安全事故等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对其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6、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时间、进度,通知乙方参加业主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相关施工配合比、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报酬.
2、乙方有权对己方雇用人员独立进行管理,甲方除对乙方严重违反工地纪律、操作规范的施工人员有权建议乙方解聘或调离工地外,不得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干预。
3、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的改进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与己方每一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工日单价或计量单价)和支付方式等,并缴纳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担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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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有一定的经济抵垫能力和技术力量,开工前应能保证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预付款。 3、服从甲方工地的统一管理和指挥。
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质量、安全要求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施工,所施工项目必须达优良工程。
5、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提供的人力和设备必须符合施工要求。
6、乙方必须以自己的人员、技术和设备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工程,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7、乙方应确保规范安全施工,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应当根据《劳动法》规定保证合法用工,不得使用童工、老龄工和智障、残疾人员及刑事犯罪人员等。
9、乙方应当向甲方农民工管理办公室提供工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和资料,每月月底将己方工人工资造单交给甲方农民工管理办公室.
10、乙方承担己方的房租费、食宿费、生活费、误工费、往返路费及因征地拆迁、干扰等因素导致停窝工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同当地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十二条: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都必须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危险作业区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并设危险标志。
2、乙方必须对所管理的材料、设备、车辆等做到有专人负责,在施工中,如因乙方违犯施工规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设施损坏丢失等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应主动到施工路段当地的派出所备案,所有人员应遵纪守法,如有违法乱纪者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的一切纠纷,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当的安全管理、指导、检查,如若违反安全规程,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工期不得延期。
5、外租机械的驾驶员必须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及相关操作证,在施工过程中,由此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十三条:质量、安全、进度惩罚制度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施工过程中发现民工头不在现场者,无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发现乙方在所施工项目中如出现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问题等,将乙方所施工工程量对应价款的1%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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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
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做到废弃杂物分类堆放,不随意污然水及空气,降低噪音,同时履行节约,严禁浪费。由于乙方施工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植被破坏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价款的10%,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但在下列情况下不算违约: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2、由于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3、由于业主变更设计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4、由于业主方面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及代发乙方工人工资。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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