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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来源:星星旅游
《创新实践》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自2012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创新实践; 学分:1.5;

课程代码:Z0000W40; 考试课程:否。

二、学分认定条件

1、学生参与各项科技竞赛,荣获院级以上荣誉,凭获奖证书认定该课程学分;具体给分依据:国家级奖项:A类 90-100分,B类 80-90分;省级奖项:A类 80-90分,B类70-80分;校级奖项:A类 70-80分,B类60-70分;(注:一、二、三等奖以3,6,10为给分标准)

2、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并结题,凭结题证书认定该课程学分;(给70分)

3、学生获得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证书,凭专利证书认定该课程学分;(实用新型75分,发明专利证书100分)

4、学生获得软件著作权,凭软著证书认定该课程学分; 5、学生发表论文,凭期刊复印件认定该课程学分;(核心期刊100分,非核心期刊75分)

7、学生获得专业相关证书,凭证书认定该课程学分; 8、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凭课题总结和指导教师证明书认定该课程学分;(60分)

9、学生参与校企实训,凭实训结业证书认定该课程学分;(暂定80分,省三水平)

10、在此之外的情况,由分院认定是否能获得该课程学分;

三、本认定办法从2012级开始实施; 四、本认定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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