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品外借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饭店各类物品的管理,使用,外借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单位借用咸阳饭庄物品,一律不予外借,因咸阳饭庄物品印有标识,出现纠纷,责任无法判定。 二、兄弟单位(金富莱米面食府)相互借用物品,需填写物品外借单。 三、外借物品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借用方对物品进行质量、数量、完好程度进行检验,双方签字确认。 五、借用方要对借用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全权负责。 六、物品归还时须持物品外借单验收物品数量、完好程度 ,方可予以归还(物品外借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物品归还过程中若物品或损坏,归还人负全权责任。 八、无任何外借审批手续,如私自外借饭店物品给予处罚1000元。 咸阳饭庄物品外借单 外借物 物品归 品 借物单位 外借经手店面领导 借物时间
处 管理员 姓名 总经理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