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本表仅用于旧证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时,“申请变更原因”栏内填写“旧证换新证”,其他照旧。
二、本表一式三份,由变更申请的工会组织逐项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或区、局(产业)工会。
三、表中工会组织简况栏中的“审查意见”是指本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收入情况”是指工会上年度收入情况的累计数;“资金情况”是指工会本年度资金情况的合计数。
四、市、区总工会收到申请表后,应按《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准、登记。经审查合格后,由市、区总工会向该工会组织换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五、局(产业)工会收到申请表后,应按《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统一报送至市总工会进行核准、登记。经审查合格后,由市总工会向该工会组织换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六、本表由登记机构自留一份存档、二份退还申请的工会组织归档、存查。
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
工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上海市总工会监制
项目 基层工会 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收入情况 资金情况 场所情况 职工人数 隶属工会名称 申请变更文号 申请变更原因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日期 原确认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上级工会 批准文号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 籍贯 现任工会职务 何时加入工会组织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属 专 职 属 兼 职 现任其他职务 民族 政治 面貌 本届任 职起始 时 间 照 片 手机 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 级 工 会 签 章 工会主席签名: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上 级 工 会 审 查 意 见 审 查 登 记 机 构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工会法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换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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