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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儿坪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来源:星星旅游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08]89号、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西山煤电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应急预警、救援管理实施制度》要求,通过对全矿危险源辨别、分级、风险评价,本着“预防为主,救援为辅”的原则和“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序、安全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宗旨,结合近年来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本预案。预案分为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两部分。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2.6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2.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2.8 《煤矿安全规程》

1.2.9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2.1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11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杜儿坪矿矿井采、掘矿界内,地面行政区域界址内发生的重大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杜儿坪矿执行《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采区(科)二级单位执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队组(班组)执行《现场处置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伤亡和

危害。

1.5.2 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应急救援体系的特点是“紧急”,是在突发状态下的紧急处置(处理);目的是“救”,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必须达到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1.5.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矿、集团公司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当矿井发生危害较大的灾难难以有效应对时,才启动西山集团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1.5.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名族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 矿井危险性分析

2.1 矿井面积、范围、地理位置行政区域、生产产品、劳动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组成

2.1.1 矿井面积、范围、地理位置行政区域

杜儿坪矿是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矿井,矿井井田面积约69.7平方公里。位于西山煤田东北部,太原市西。该井田边界和四邻,东北部以9号煤层自燃露头线为天然边界,东南一杜儿坪断层为天然边界,与官地矿相邻;西北和西南则是根据矿井延伸水平的需要所确定的技术边界为界,分别与东曲矿、西铭矿相邻。

矿井行政区域属太原市万柏林区管辖。 2.1.2 生产产品

山西组煤层以瘦煤、贫瘦煤为主,适宜作炼焦配煤。 太原组煤层以贫煤为主,适宜作动力用煤。

2.1.3 劳动组织

矿井劳动组织制度为:四六制(三班生产、一班检修)及三八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2.1.4 职工队伍组成

杜儿坪矿有四个生产区,分别是一、二、三采区、准备区。另有通风区、运输区、机电区、安装区四个辅助区,实行矿、区、队三级管理,地面有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单位。矿井现有职工6716名。

2.2 矿井八大系统 2.2.1 采掘系统

矿井开拓方式采用平硐和斜井联合开拓,沿井底车场向西布置南大巷,有南八、南九、南十三个生产盘区;向北西布置北一大巷和北二大巷联接,北一大巷有北三、北五两个生产盘区,北二大巷有北二8#、北三8#、北四三个生产盘区。

开采水平为1010水平,形成主、斜井,井底车场及3条大巷构成的开拓生产布局,矿井运输采用由井底车场、3条大巷构成的运输系统,矿井采煤采用倾斜长壁后退综合机械化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跨落法,掘进采用掘进机作业。

2.2.2 供电系统

杜儿坪矿的供电全部来自110KV变电站,地面部分有35KV和6KV两个等级,35KV级从110KV变电站双回路分别供给新华和中部35KV变电站,6KV级从110KV双回路分别供给坑口开闭所、煤库开闭所、南峪二号风机房,地面民用和周边农村由110KV站6KV供出,北石沟开闭所6KV双回路引自新华变电站。6KV入井有四处,分别为新华、中部、北石沟和坑口开闭所。井下供电等级有:6KV、3300V、1140V、660V、127V、直流550V等。

2.2.3 通风系统及瓦斯抽放系统 2.2.3.1 通风系统

杜儿坪矿采用多风井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有9个进风井(东、西平硐、东、西斜井、主、副斜井、行人斜井、虎峪风井和北石沟进风井),4个回风井(中部风井、新华村风井、南峪二号井、北石沟风井)。其中除牛头嘴抽放斜井、北石沟进、回风井、中部风井、新华风井(竖井)外,其余均可作为紧急状态时的安全出口。

各盘区均采取分区通风方式,采、掘、开工作面、变电所和爆破材料库均为独立通风,综采工作面采用“三进一回”、“两进一回”等方式布置通风系统;掘

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目前,矿井总进风量约为32000m/min左右,矿井总回风量3300032000m3/min左右。

2.2.3.2 瓦斯抽放系统

杜儿坪矿建有北石沟地面抽放站,安装2BEC—72型水环式真空泵。瓦斯抽放工艺采用采空区和邻近层瓦斯抽放、工作面本煤层预抽,矿井瓦斯抽采率在30%以上,瓦斯抽采浓度在35%以上。

2.2.4 供排水系统

2.2.4.1 在杜儿坪矿地面建有一个容积为500m3的水池,通过敷设直径219mm的钢管,靠静压在井下分3支分别供到北一大巷、北二大巷、南大巷方向各盘区的用水地点。

2.2.4.2 杜儿坪矿1010水平井底分别有主、副两个水仓,主仓容量2600m3,副仓容量1500m,主水泵房设在1010副斜井底,担负全矿井的排水任务,采掘工作面靠小水泵将工作面积水排至大巷,然后自流到井底水仓,主水泵房设有7台主排水泵,2台运行、3台备用、2台检修,型号为200D—43×4型。两趟385mm的排水管并联,沿副斜井井筒敷设到地面。

2.2.5 运输提升系统

2.2.5.1 井下大巷运输采用ZK14—6/250型架线式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矿车为5吨侧卸式矿车。

2.2.5.2 主斜井采用ST3150型强力胶带输送机,将原煤拉至地面。 2.2.5.3 副斜井采用2JK—2.5/20型双滚筒提升绞车,担负材料、设备的提升工作。

2.2.5.4 行人斜井装备1台双人固定式锁车,索道总长648米,最大坡度9度,提升速度为1.2m/s,负责人员的进出坑运输。

2.2.6 通讯信息及瓦斯监测监控 2.2.6.1 通讯信息系统

杜儿坪矿地面采用C&C08型数字程控交换机终端,总量2000门,可实现全国直播。井下采用BADA型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总量256门,可实现监听、强插、强拆、群呼组、录放音等功能与井上可拨“零”出局。

2.2.6.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杜儿坪矿采用KJ75N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中心站设在矿调度,井下现安装20台KJ75N—F(B)型分站,井上下安装有甲烷、一氧化碳、风速、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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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设备开停、馈电等各类传感器约200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可以对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和相关场所的瓦斯、负压、风门的开停、设备开停、风速供电等进行监控,并与集团公司和省局联网。

2.2.7 防灭火系统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杜儿坪矿开采的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为:除南八3#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外,其他均为不易自燃煤层。因而,矿井存在煤层自燃火灾和外因火灾的危险。

在防治外因火灾方面,矿井制定了防灭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与防尘供水管路共用。有消防水池1个,总容积500m3,地面水池能够经常保持200m3以上的储水量。井上下消防管路齐全,防灭火管路每100米设置支管和手动阀门,胶带输送机巷每50米设置支管和手动阀门,主斜井胶带输送机设有烟雾传感器和自动洒水灭火装置。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并配备的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车场附近,有轨道与航道相连接,通行方便。

井筒、井底车场、井下巷道和机电设备硐室均采用料石砌碹、锚喷等不燃性材料支护;井口房为不燃性材料建筑;井下爆破材料库、胶带输送机巷、机电设备硐室等地点均设有消防灭火器材和工具;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实行准入证制度,采用阻燃电缆、胶带,风筒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

在防治煤层自燃发火方面,采用了综合性预防自燃发火措施,采区回风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利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观测站装设一氧化碳传感器,随时监测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变化情况,配备了JB—3型一氧化碳检测仪和多种气体检定器,由救护小分队按规定周期对采空区密闭墙内外的一氧化碳和压差进行人工检测,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地点进行一氧化碳气体检测;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封闭;目前,井下未有火区。

2.2.8 防治水系统

杜儿坪矿水文地质情况简单,矿井水害主要来自地表水和老空积水两种,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21m3/h,最大涌水量为249m3/h,对受水害影响的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工作面安设排水管路及水泵,将水由工作面排至盘区准备巷道水沟,再通过盘区斜坡流入大巷水沟,由大巷水沟自流至井底车场中央水仓,中央水仓(主、副仓各一个)容量为(4500×2)m3,有七台主排水泵,型号为200D43×4型,副斜井铺设了2趟385的排水管路,排水能力为576m3/h(能够满足矿井

排水要求),中央水泵房建立了专门的防水闸门,通过中央水仓将水排至地面污水处理厂。

杜儿坪井田地形复杂,坡陡沟深,以石千峰主峰为分水岭,沟谷向四面八方分布,共有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磺厂沟、翼家沟、大子沟、道峪沟八条季节性河流,平时干涸无水或仅有溪流,唯有大雨过后一定时间内水量较大,泄水条件良好,并在下游汇合,流入汾河。

地面防治水主要是防洪水灌井,矿每年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对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局部盖层较薄的河沟进行铺设人工河床,疏通河道的办法进行治理,对矿井周边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低于最高洪水位的旧窑口进行密闭封堵,建立井上、下防隔水密闭,汛前对矿区范围内的地面进行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根据调查报告情况进行整改,汛期组织专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杜儿坪矿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矿井,不存在带压开采情况。 2.3 矿井瓦斯等级情况与煤尘自燃发火情况

杜儿坪矿属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47 m3/t,以中部断层为界,南区瓦斯涌出量较小,北区瓦斯涌出量较大;开采煤层均具有自燃发火性,属二类自燃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在13.41—19.59%。

2.4 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性分析、风险评价及分级 2.4.1 危险源辨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辨识方法,矿组织各专业副总、安监处、矿调度、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地质科、保卫科、卫生科、后勤公司以及生产区队等单位技术负责人,参考并依据相关的资料分析及现场调查结果,辨识出杜儿坪矿潜在的16个重大危险源:

2.4.1.1 北二、北三8#煤、北三、北五等高瓦斯盘区的瓦斯燃烧、爆炸(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2.4.1.2 井下所有盘区容易造成煤尘积聚而潜在着煤尘燃烧、爆炸(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2.4.1.3 矿井水灾事故;

2.4.1.3.1 井下开采3#、8#煤层时,上部采空积水造成的矿井透水事故(矿井透水事故);

2.4.1.3.2 地面可能造成的洪水灌井事故(矿井洪灾事故); 2.4.1.4 矿井火灾事故:

2.4.1.4.1 煤层自燃事故、各采空区有可能引发煤层自燃火灾(矿井内因火灾);

2.4.1.4.2 明火、爆破火源、井下各机电设备硐室及皮带头各种电器设备短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矿井外因火灾);

2.4.1.5 各采、掘、开、安装工作面及其使用巷道的顶板除8#煤外,其他煤层顶板都属于易冒落危险顶板(顶板事故);

2.4.1.6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

2.4.1.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2.4.1.8 运输事故

2.4.1.8.1 副斜井、盘区斜坡跑车事故; 2.4.1.8.2 大巷追尾、撞车运输事故; 2.4.1.9 煤仓溃泄事故; 2.4.1.10 地面火灾事故; 2.4.1.11 锅炉爆炸事故; 2.4.1.12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2.4.1.13 汽、柴油罐燃爆炸事故; 2.4.1.14 道路交通事故;

2.4.1.15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 2.4.1.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 2.4.2 危险源危险性分析 2.4.2.1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第一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损毁巷道、设备、设施,带来较大的物质损失,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47 m3/t,,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历史上曾经发生过4次瓦斯爆炸伤亡人员事故。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2.4.2.1.1 主要通风机风机性能与矿井通风不相匹配,通风机运行工况点不能满足矿井通风对风量和风压的要求,造成矿井供风量不足。

2.4.2.1.2 煤层瓦斯含量大,采煤工作面供风能力不足,瓦斯积聚和超限。

2.4.2.1.3 局部通风机造型不合理或安装使用不当,使风筒损坏漏风,导致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

2.4.2.1.4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不当、质量差或损坏,造成漏风和风流短路,导致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

2.4.2.1.5 由于矿井或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到引爆火源,即可引起瓦斯燃烧、爆炸。

2.4.2.1.6 未按有关规定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无安全措施。 2.4.2.2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杜儿坪矿开采的各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结果为各煤层均具有爆炸性,煤尘一旦燃烧、爆炸,会给矿井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2.4.2.2.1 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不完善,造成煤尘堆积,有火源时。 2.4.2.2.2 矿井的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煤尘堆积,有火源时。

2.4.2.2.3 通风方式不合理,风量过大或风量不足时,造成煤尘堆积,有火源时。

2.4.2.3 矿井水灾事故 2.4.2.3.1 井田水文地质条件

杜儿坪井田地层出露自东向西,由老到新依次为奥陶系中统、石炭系中上统、二叠系、三叠系下统,主要含水岩层有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峰峰组,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二叠系下统山西组、下石盒子组,其中上马家沟组富水性强,峰峰组局部富水性强,其余富水性弱。

2.4.2.3.2 矿井充水条件

杜儿坪矿充水水源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和老空积水

2.4.2.3.2.1 地下水:井田内煤系岩层及其上覆岩层中各含水层的含水性都很微弱,且有较多的泥质隔水层,使得各岩组之间没有明显的水里联系,井田内最主要的含水层是奥陶系中统石灰岩含水层,其水位标高在799—826m,距井田最下一层可采煤层9#最低底板标高850m,还有24—25m高差,杜儿坪井田可采煤层全部位于奥灰水之上,因此奥灰水不是本矿充水水源。

2.4.2.3.2.2 地表水:杜儿坪井田地形复杂,坡陡沟深,以石千峰主峰为分水岭,沟谷向四面八方分布,共有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磺厂沟、翼家沟、大子沟、道峪沟八条季节性河流。每年雨季都有可能发生地面洪水灾害,

发生地面洪水灾害时,如果河道及山沟排洪不畅或洪水过猛过急,就有可能出现山洪灌井、山体滑坡,临时自建房倒塌等严重情况,1996年杜儿坪矿曾发生过“8.4”洪灾灌井事故。

2.4.2.3.2.3 大气降水:西山煤田地处我国内陆,干燥少雨,降水量随季节变化较大,属大陆性气候,在杜儿坪矿浅部开采区,大气降水通过导水裂隙,直接渗入井下或补给含水层,造成矿井充水,但对杜儿坪矿现生产盘区及后备区,由于盖层较厚,>300m,没有直接影响。

2.4.2.3.2.4 老空积水:杜儿坪矿煤炭开采历史悠久,老空积水通过自然或人为通道,进入矿井及回采工作面,形成充水,因此老空积水是杜儿坪矿主要充水水源。

综上所述,杜儿坪矿水文地质简单。矿井水害主要来自地表水(洪水灌井)及采空积水两种,是矿井防治水的重点。历史上曾发生过矿井水灾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事故。

2.4.2.4 矿井火灾事故

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鉴定,南八盘区3#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其余均为不易自燃煤层。历史上,杜儿坪矿井下曾发生过内因、外因火灾。火灾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人、财、物的损失,而且会冻结大量煤炭资源无法开采,在下列情况下,矿井存在着火灾的事故隐患:

2.4.2.4.1 井下供配电设备失爆,其隔爆腔内的电气火花,可能引起火灾。 2.4.2.4.2 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使用未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2.4.2.4.3 矿井地面建筑和井下巷道支护使用易燃材料,油脂的储存、使用不当,这些都是着火或火灾的隐患。

2.4.2.4.4 违章使用电(氧)焊或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引起火灾事故。

2.4.2.4.5 井下放炮不执行有关规定。

2.4.2.4.6 回收率低,推进速度慢,采后未及时封闭,预测预报不及时。 2.4.2.5 顶板事故

杜儿坪矿2#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底板为中细粒砂岩及砂质泥岩。3#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砂岩或粉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8#煤层顶板为石灰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9#顶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及砂岩,局部

为粉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局部为炭质泥岩或砂岩。

随着杜儿坪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大面积的开采造成的采动影响,矿井顶板压力越来越大,不仅体现在上层煤对下层煤的压力显现,本煤层也受到明显的采动压力影响(北五盘区)。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后发现杜儿坪矿各个盘区的顶板压力情况都有所不同,采取的支护手段也有所不同,同时由于建井时间久远,在采煤工艺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各个时期的支护形式仍然存留在现有生产巷道中,这对杜儿坪矿的顶板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顶板事故的危险性增加,杜儿坪矿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冒顶伤人事故。

2.4.2.6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

由于设备线路隐患、人员误操作、雷电等情况,都可能造成供电线路、设备的损坏,引起突发性井上、下的大面积停电、停风。从而造成矿井停产,井下瓦斯积聚及人员的伤亡等,给矿井带来重大损失。

2.4.2.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井下因各种开采作业,加上矿井火灾、放炮、老空积水等情况会涌出和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一旦出现旧巷造成接触人员的中毒伤亡事故。

2.4.2.8 运输事故

随着杜儿坪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杜儿坪矿的运输战线越来越长,而且,杜儿坪矿井下运输主要依靠电机车、矿车、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运输,运输方式、环节繁多。一旦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就会造成运输事故。

2.4.2.9 煤仓溃泄事故

杜儿坪矿井下原煤存储采取煤仓存储方式,在生产过程中有工作面涌水、煤仓上口泄水等情况发生时,在装煤过程中会发生煤仓溃泄,造成煤仓溃泄事故。

2.4.2.10 地面火灾事故

根据杜儿坪矿生产、生活区的特点,在安全用电、易燃易爆物的保管和使用,以及儿童玩火等方面,均存在着火灾危险,一旦发生火灾,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2.11 锅炉爆炸事故

锅炉是一种压力容器,经常在高温高压下运行,而且还受到烟气中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如果管理不善,使用不当,使锅炉超过额定压力

运行,或锅炉严重缺水、结垢导致锅炉过热,锅炉严重腐蚀、材质差、先天性缺陷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等,有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锅炉爆炸后会形成强大的气浪冲击和大量沸水外溅,不仅使锅炉本体遭到毁坏,而且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受的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2.4.2.12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杜儿坪矿液化石油气站建在居民区附近,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液化石油气及汽、柴油具有易燃易爆性,易引起火灾爆炸,一旦发生泄露或燃烧爆炸,将会造成周围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2.4.2.13 汽、柴油爆炸事故

三岔口加油站汽、柴油属易燃易爆液体,如违章作业、吸烟、电气等原因会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

2.4.2.14 道路交通事故

杜儿坪矿有无轨矿车、大客车、小轿车等车辆,承担运送干部、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运输任务。如果遇到司机喝酒开车、车况或路况不好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2.4.2.15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

在矿井运输、储存、使用时,如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2.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

杜儿坪矿矸石山经过多年的堆积,特别是矸石山内混杂有煤矸石,在雨季期间,会发生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3 风险评价及分级

杜儿坪矿对16种重大危险源,有安监处牵头,组织矿调度、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地质科、保卫科、卫生科、后勤公司以及生产区队等单位技术负责人,采用LEC法进行风险评价。

2.4.3.1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北二、北三8#煤、北五等高瓦斯盘区发生瓦斯燃烧、爆炸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瓦斯燃烧、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即每天工作面暴露;瓦斯燃烧、爆炸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00,即许多人死亡的大灾难。

风险评价定量计算结果为:D=L×E×C=3×10×100=3000 对瓦斯燃烧、爆炸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30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2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井下所有盘区由于煤尘积聚引起发生煤尘燃烧、爆炸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煤尘燃烧、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即每天工作面暴露;煤尘燃烧、爆炸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00,即许多人死亡的大灾难,计算结果为:D=L×E×C=3×6×100=4800

对煤尘燃烧、爆炸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8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3 矿井水灾事故:发生矿井水灾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水灾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即每天工作面暴露;水灾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数人死亡的大灾难,计算结果为:

D=L×E×C=3×3×40=360 对水灾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36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4 矿井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矿井火灾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矿井火灾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3×6×40=720

对矿井火灾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72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5 顶板事故:

各采、掘、开、安装工作面及其使用巷道发生顶板冒落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顶板冒落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顶板冒落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

D=L×E×C=3×6×7=126

对顶板冒落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6,在70—160之间 (2)定性:显著危险,风险级别为三级 (3)危险源分级:三级重大危险源。

2.4.3.6 矿井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发生矿井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大面积异常停电灾害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

D=L×E×C=3×3×40=360

对大面积异常停电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36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发生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为:D=L×E×C=3×6×7=126

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6,在70—160之间 (2)定性:显著危险,风险级别为三级 (3)危险源分级:三级重大危险源。

2.4.3.8 矿井运输事故:发生矿井运输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运输事故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运输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D=L×E×C=3×6×7=126

对运输事故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6,在70—160之间 (2)定性:显著危险,风险级别为三级 (3)危险源分级:三级重大危险源。

2.4.3.9 煤仓溃泄事故:发生煤仓溃泄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煤仓溃泄事故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煤仓溃泄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D=L×E×C=3×3×7=63

对煤仓溃泄事故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63,在20—70之间 (2)定性:一般危险,风险级别为四级 (3)危险源分级:四级重大危险源。

2.4.3.10 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地面火灾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地面火灾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5,即:D=L×E×C=6×6×15=540

对地面火灾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54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1 锅炉爆炸事故:发生锅炉爆炸事故的可能性L取1;作业人员暴露在锅炉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锅炉爆炸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5,即: D=L×E×C=1×3×15=45

对锅炉爆炸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45,在20—70之间 (2)定性:一般危险,风险级别为四级 (3)危险源分级:四级重大危险源。

2.4.3.12 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发生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液化石油气燃爆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6×40×40=2400

对液化石油气燃爆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24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3 汽、柴油燃爆事故:发生汽、柴油燃爆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汽、柴油燃爆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汽、柴油燃爆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3×10×40=1200

对汽、柴油燃爆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4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道路交通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D=L×E×C=6×10×7=420

对道路交通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42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5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化学品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危险化学品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3×6×40=720

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72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发生矸石山爆炸、泥石流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矸石山爆炸、泥石流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矸石山爆炸、泥石流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5,即:D=L×E×C=6×6×15=540

对矸石山爆炸、泥石流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54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机构 3.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所有副矿级领导

成 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监副处长、调度主任、生产科长、地质科长、供应科长、一、二、三采区、准备区区长、机电科科长、运输区区长、通风区区长、安装区区长、党政办主任、组干科科长、团委书记、计划科科长、财务

科科长、劳资科科长、企管科科长、宣传部部长、工会副主席、保卫科科长、后勤公司经理、膳食办主任、卫生科科长、排矸公司经理、煤运公司经理、检修公司经理、交运公司经理、社保科主任、医院院长

3.1.2 常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安监处 办公室主任:矿调度主任、安监处常务副处长

成 员:矿调度有关人员、安监处有关人员、制定新闻发言人 3.1.3 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小组

由安监处、矿调度、地质科、保卫科、卫生科、供应科、机电科、通风区、运输区、后勤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1.4 职责分工 3.1.4.1 应急救援指挥部

3.1.4.1.1 负责本矿应急抢险及救灾预案的制定、修订; 3.1.4.1.2 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及救灾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演练;

3.1.4.1.3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抢险及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1.4.1.4 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抢险救灾和解除应急救灾命令; 3.1.4.1.5 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及救援行动;

3.1.4.1.6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集团公司发出救援请求; 3.1.4.1.7 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1.4.1.8 负责并协助上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险及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

3.1.4.2 矿长

是应急救援的总指挥,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及救灾工作。 3.1.4.3 党委书记

协助总指挥协调副书记、工会主席以及其他党政的指挥工作。 3.1.4.4 副矿级领导

根据岗位职责,协助总指挥进行应急抢险及救灾的具体指挥工作。 3.1.4.5 各专业副总和应急小组组长

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小组的具体救援行动,是应急救援行动现场指挥与控制的第一责任者。

3.1.4.6 事发单位的区、队长、工长、安全员、瓦斯员

负责事故报警,并组织本班人员进行自救和安全撤离,并向矿调度报告灾害情况,同时及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1.4.7 矿调度主任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通知、接警报告、各救援基地的通讯联络、协调工作及出井人数的统计、汇总、报告工作。

3.1.4.8 安监处副处长

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核对救援人员的入井人数,实行入井管制。

3.1.4.9 保卫科科长

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3.1.4.10 生产科科长

负责提供灾难区域的巷道设计及实际施工情况。 3.1.4.11 地质科科长

负责提供应急救灾区域内的各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窑情况及图纸。 3.1.4.12 通风区区长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工程的抢修工作。 3.1.4.13 机电科科长

负责应急抢险救灾时的停送电工作及矿灯、自救器的发放人数统计工作。 3.1.4.14 运输区区长、交运公司经理

负责井上、下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送。 3.1.4.15 供应科科长

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 3.1.4.16 医院院长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1.4.17 后勤公司经理、膳食办主任

负责抓好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膳食服务工作,保障抢险人员用餐、饮水等后勤工作。

3.1.4.18 劳资科科长

负责出入井人数的统计报告及后期膳后工作。 3.1.4.19 宣传部部长

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3.1.4.20 社保科主任、矿工会副主席 负责后期膳后工作。 3.1.4.21 指定新闻发言人 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3.2 应急救援领导指挥体系 3.3 应急救援体系领导成员分工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1.1 加强大型设备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稳定运行。

4.1.1.1.1 加强矿井大型设备,特别是担负全矿井通风任务的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稳定运转,彻底杜绝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必须坚持正规的检修、保养制度,坚持专人定期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主机和备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1.1.1.2 加强主要通风机司机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要领,做到持证上岗,对于关键岗位的操作,要在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监护的情况下反复演练,保证人人过关。

4.1.1.1.3 加强井上下反风设施的检修维护,风机房的反风设施由机电科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井下反风设施由通风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保证在接到反风命令后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井下风流反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

4.1.1.1.4 主要通风机检修必须事先制定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扭转风叶角度应由通风区提出风量和风压要求,机电科据此提出扭转角度,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4.1.1.1.5 风机房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按规定周期巡视主要他疯了运行情况,认真观测电流、电压、轴温、负压水柱等参数,一旦出现有关参数变化异常,特别是负压柱骤升骤降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机电科调度、通风区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负责对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排除。机电调度接到汇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通风机及配套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排除,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4.1.1.1.6 机电科必须完善主要通风机倒机制度,倒机必须提前履行手续,报告矿调度、通风调度。通风区要安排受到主要通风机影响区域的瓦斯员在现场密切注视风流、瓦斯情况,一旦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倒机,造成井下通风时,瓦斯员立即将停风区域的人员撤出到新鲜风流中,并切断通风区域的一切电源。

4.1.1.1.7 机电科主扇司机班班要巡视检查防爆门与防爆盖的完好情况,各风机房要根据防爆门与防爆盖的尺寸备足木板,放置在库房内备用。

4.1.1.2 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生产布局,保证足够风量,防治瓦斯积聚。 4.1.1.2.1 要加强矿井主要进回风风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证风路畅通。通风区主要集中精力维护好北五、北三通风下山、南八总回风等主要回风道。

4.1.1.2.2 要合理划分新华风井、中部风井和南峪二号井、北石沟风井服务区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区通风,做到通风能力满足,系统稳定、合理、优化。

4.1.1.2.3 加强各风道涌水点的排水工作,巷道的积水深度不得超过200mm。

4.1.1.2.4 加强回采工作面尾巷管理工作,回采工作面应尽可能采用“三进一回”的通风系统,进风巷道最小断面积不得小于8m2,排放瓦斯横川断面不小于6m2,北区2#、8#煤综采工作面横川间距不大于60m,其他综采工作面横川间距不大于80m,必须保证横川支护强度。

4.1.1.2.5 加强矿界周边小煤窑巡视和治理力度,防止其与大矿采空区贯通或越界超采威胁大矿的风道安全和引起采空区自燃发火,矿小煤窑管理组要高度警惕,及时掌握小窑动态,发现问题积极主动的与上级部门、政府部门联系,共同打击私挖乱掘和越界开采行为。通风区要派专人定期检查与矿界接壤地段的航道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以防止小煤窑贯通,造成矿井通风系统紊乱和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大矿,对矿井构成威胁。

4.1.1.3 加强通风瓦斯现场管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1.1.3.1 开掘工作面坚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消灭无计划停风,坚持推广双巷掘进和使用对旋式高效风机引入全负压通风技术。

4.1.1.3.2 严格航道贯通过程管理,贯通前必须由生产队组和通风区队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过程中必须由区、队干部现场跟班,全过程指挥;贯通后现场干部要全面检查贯通地点及其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等情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1.1.3.3 严格排放瓦斯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矿的有关规定。重大的

瓦斯排放(恢复封闭区域通风,排放与采空区联通巷道的瓦斯,排放高瓦斯区域积存量大、浓度高的独头巷瓦斯等)必须制定具体的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矿、区、队两道现场把关,矿救护队参加。

4.1.1.3.4 抓好掘进工作面风筒管理,开拓队岩巷掘进坚持使用炮掘头铁质临时风筒,保证风筒出风口与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4.1.1.3.5 严格执行忙行管理制度,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需要停风的必须事先撤出所有设备,由通风区负责在24小时之内实行封闭,封闭区域内外不得有导电物体相连通。

4.1.1.3.6 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加强入井火工品和放炮过程的管理。

4.1.1.3.7 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消灭空班漏检,弄虚作假,按照“瓦斯超限就必须立即停产进行处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处理各种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1.1.3.8 加大对无计划停风、瓦斯超限需要以及瓦斯超限等事故的追查处理力度,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问题进行三定落实,处理隐患不拖延。

4.1.1.3.9 严格执行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逐日审阅制度,每日的瓦斯报表和瓦斯监测日报表必须经通风区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矿长进行审阅签字,矿长外出不在时,交送矿长指定的副矿长审阅。

4.1.1.4 加强瓦斯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全电压自动断电,消灭瓦斯超限作业 4.1.1.4.1 井下所有的采掘开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68、169、170条规定安装、使用瓦斯传感器,并经常维护、标校,保证显示准确、跟踪及时,误差在规定允许范围之内。

未安装瓦斯探头的采掘工作面不准开工作业。

4.1.1.4.2 所有安装在采掘的瓦斯探头(T0、T1、T2、T3、T4)都必须实现瓦斯超限自动断电功能。掘进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采煤面必须做到高压、低压同时断电(即全电压断压功能)。

4.1.1.4.3 瓦斯探头标校和便携式瓦检仪器的校正必须使用标准气样。 4.1.1.4.4 加强个人配备的便携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随机检查作用。采掘队工长必须班班携带瓦斯报警仪,并悬挂在规程制定的位置,不悬挂报警仪的工作面,不准进行任何工作,矿、区、队领导和电钳工、放炮员、采掘

机司机入井时,必须携带瓦检仪器。不携带者按“三违”论处。

4.1.1.4.5 要加强通风瓦斯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健全维修保养制度,按规定要求的周期对仪器进行检查校验,保证入井的仪器电量充足,显示准确,台台合格。

4.1.1.5 搞好瓦斯抽采工作,减少工作面瓦斯涌出,减轻通风系统负担。 4.1.1.5.1 搞好矿井抽、掘、采衔接,实现采前充足预抽,努力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实现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状态开采。凡开采北五盘区2#煤及北二、北三8#煤层区域的工作面(预计在开采过程中瓦斯绝对涌出量达到25m3/min以上)必须进行不少于3—5各月的采前瓦斯预抽,否则不得进行安装;掘进过程中瓦斯绝对涌出量达到5m3/min以上的掘进工作面时必须进行预抽,否则不得进行掘进作业。

4.1.1.5.2 多措并举,广开气源,想方设法提高矿井瓦斯抽采量,减轻通风系统负担,并为瓦斯利用打好基础。必须坚持走预抽、边采边抽和采后(采空区)抽采多措并举的路子。

4.1.1.5.3 完善北石沟抽采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瓦斯抽采能力;由机电科负责调研移动水环式瓦斯抽采泵,要求流量在200m3/min以上,以便在南翼盘区使用。

4.1.1.5.4 优化瓦斯抽采钻孔参数,加强抽采工作面现场管理,完善封孔工艺,及时观察和调节各个抽采钻孔的参数,努力提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4.1.1.5.5 加强瓦斯尾巷管理

4.1.1.5.5.1 抽放管道、静压水管、排水管、轨道等进入瓦斯尾巷之前,必须设置绝缘隔离段(隔离长度不得小于3米),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防止杂散电流导入尾巷高瓦斯浓度区域或管道本身造成静电积聚引燃瓦斯;

4.1.1.5.5.2 尾巷内不得有电缆、电源,不得从事运输等与瓦斯管理无关的工作,尾巷排水必须使用风泵,构筑横贯闭和必要的巷道维护工作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4.1.1.5.5.3 所有进入尾巷的巷道口必须设置全断面栅栏,并实行上锁管理,凡需进入尾巷的人员实行准入证管理制度。

4.1.1.5.6 严格执行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厂开、停审批汇报制度。 4.1.1.5.7 使用维护好瓦斯抽放站参数监测系统,实现对抽放参数(负压、节流、浓度、流量等)的连续监测。

4.1.1.6 加强瓦斯检查过程的监督、检查,消灭死角、盲区。对那些无生产队组、其他人员又不经常去的区域,通风区要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实行强制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大断面巷道顶部,冒顶区、采空区、放水钻等不易检查的地点,要细化检查要求,并纳入日常的检查范围,不得忽视。

4.1.1.7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格执行火灾预测预报制度,消灭失爆,消灭引爆火源(具体措施详见火灾事故防治部分)。

4.1.1.8 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制定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矿有关管理制度,从严务实,搞好瓦斯管理工作,搞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

4.1.1.9 加强节假日和集中轮休期间的井下通风安全管理,认真贯彻矿制定的关于停产休假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相应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1.2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2.1 机掘队必须使用除尘风机,不安装和使用除尘风机的不得进行作业,炮掘队必须使用水电钻,放炮喷雾,开拓工作面要使用锚喷除尘器,坚持潮料喷浆。

4.1.2.2 综采、综掘机组必须有完善的内、外喷雾系统,机电科长负责入井前设备的验收把关。采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掘进机内、外喷雾水压不得低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4.1.2.3 加大综合防尘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将检查的重点放在使用过程和使用效果上来。对采掘面的关键防尘设施实行不使用不准生产的强制规定。

4.1.2.4 抓好防尘水源的净化。各采掘队组都要坚持安装水质过滤器,保证防尘用水质量符合要求。

4.1.2.5 煤层注水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注水过程要保持连续,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水孔开口要有设计,竣工要有验收,钻孔长度要达到工作面长度的三分之二以上,对长度(采长)超过150米的工作面要坚持两顺槽同时打孔,同时注水。

4.1.2.6 井下各地点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棚,棚区长度、水量、吊挂方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规程执行说明》要求。

4.1.2.7 坚持对各队组每旬综合防尘质量检查、定级、处罚制度,作为千分制考核依据,直接与区、队工资挂钩,利用经济手段促进防尘工作,通风区要重新修订下发检查考核标准,并要严格执行。

4.1.2.8 煤运公司煤库系统、选矸车间要搞好综合防尘工作,防尘质量要达到标准要求。

4.1.3 矿井水灾控制风险计划 4.1.3.1 防采空积水:

4.1.3.1.1 地质科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4.1.3.1.2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地质科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4.1.3.1.3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4.1.3.1.4 地质科对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进行分析,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4.1.3.1.5 地质科对受采空积水影响的采掘工作面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措施,工作面安设排水管路及水泵。

4.1.3.1.6 井田内有河流、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处其准确位置,留设防水煤岩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

4.1.3.1.7 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1.3.1.8 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种隔水煤柱中采掘。

4.1.3.1.9 矿井水沟、水仓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4.1.3.2 防暴雨洪灾

4.1.3.2.1 矿成立防汛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汛各种。

4.1.3.2.2 一季度对地表塌陷、裂隙情况、周边小煤窑开采与封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处于汇水位置可能导致地表水或小煤窑进水进入大矿井下的隐患地点,采取覆盖充填、疏通河道、砌筑拦水坝、护坡或铺设人工河床等措施。

4.1.3.2.3 一季度由防汛办公负责,对虎峪河沿线进行全面检查,安排队伍

疏通河道、清除河岸淤积物,对低于最高洪水位标高的井口必须在汛期来临前全部封堵。

4.1.3.2.4 矿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

4.1.3.2.5 在二季度汛期到来之前,组织人员在井下构筑必要的挡水(导水)工程,防止洪水泄入大矿后危及井下人员和主要设备的安全。

4.1.3.2.6 对矿区内职工自建房进行检查整顿,对那些位于滑坡冲沟处,最高洪水位以下以及可能受到泥石流、矸石威胁的住房一律实行搬迁。

4.1.3.2.7 地质科按年、季、月编制水害预报,有关内容报规定报集团公司领导及有关处室,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图件。

4.1.3.2.8 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柱,经常对矿区范围内的小煤窑进行巡视检查,一旦发现有私挖滥采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1.4 矿井火灾控制风险计划

4.1.4.1 加强机电管理,消灭电器失爆,消灭火源。

4.1.4.1.1 加强机电工作管理,消灭机电设备失爆,严禁带电作业,坚持使用漏电、过载、过流、欠压等机电保护装置。

4.1.4.1.2 井下皮带设低速、防跑偏、堆煤保护装置,各种液力耦合器要使用不燃液。

4.1.4.1.3 所有入井的胶套电缆、胶带、风筒都具备不延燃或阻燃性能。 4.1.4.1.4 机电设备实现挂牌管理,防止误操作。机电管理人员要经过正规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1.4.1.5 所有的机电硐室和皮带头附近20m范围,一律采用不燃性支护,并要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井下作业人员要熟悉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1.4.1.6 加强入井电缆避雷装置的检查和管理,每年至少要对全矿范围内的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4.1.4.2 加强特殊作业场所和可燃物品的管理,防止产生明火或潜伏火灾隐患。

4.1.4.2.1 井下各类硐室严禁用电灯泡取暖。

4.1.4.2.2 严格控制井下电焊作业,严格井下审批程序。每次电氧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长批准。非井下主要进风巷道,禁止任何形式的电氧焊作业。

4.1.4.2.3 井下不得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采掘机械使用的各类油脂必须存放在专用硐室内,数量不得超标。

4.1.4.2.4 井下使用过的棉纱、纸张、废油等要及时回收出坑,不得存放或丢弃在井下。

4.1.4.2.5 加强入井火工品的管理,严禁不合格的火工品进入井下,井下放炮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4.1.4.3 加强火区管理,防止新火区产生,防止老火区复燃。

4.1.4.3.1 加强东、西两个老火区,以及曾经发现过一氧化碳的南峪二号井风道、1010水平北一、1123水平北二下山盘区、西平硐左侧的常规防火检查,你企鹅监视密闭区内外气体成份变化情况,防止老火区复燃。

4.1.4.3.2 加强南峪二号井风道、1117副巷、东西平硐等可能受外界小煤窑影响区的检查,重点查一氧化碳泄出及其他自燃征兆,防止小煤窑事故殃及大矿。

加强七顺槽火区密闭管理,及时返修不合格的设施,及时调整巷道和采空区的压力,防止出现漏风供氧(该区巷道复杂,盖山厚度小,地表沟通多,且受小煤窑威害严重,必须引起注意)。

4.1.4.3.3 采煤工作面停产以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设备、完成封闭。 4.1.4.3.4 设计盘区和工作面时,尽可能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过多切割的部序。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提高回采率,及时回收浮煤。

4.1.4.3.5 加强密闭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压差较大和构筑条件不好的地点的密闭,要缩短检查周期,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1.4.4 坚持开展火灾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征兆,严格执行《杜儿坪矿井下自燃火灾预报办法》。

4.1.4.5 矿小煤窑管理组织要确实加强矿界周围小煤窑管理,防止其与大矿巷道或采空区贯通。

4.1.4.6 在下水平井底车场和副斜井附近分别设置一个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足消防材料,如常用的灭火器、砂子、消防水龙带、板材、圆木等。地面应急救灾仓库由供应科负责管理,井底车场消防材料库由通风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库内材料不损失、不丢失,并且随时能够拿出应急物资。

4.1.5 顶板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5.1 加强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延长缩短、过地质构造等特殊工序的

管理,成立由生产科、安监处、采区等单位组成的领导组,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区、队干部现场把关。

4.1.5.1.1 准备航道的布置及开口位置应认真考虑地质科提供的地质报告情况,开口位置应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尽量避开集中压力和采动影响的地点,开口位置及其附近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支护措施。

4.1.5.1.2 巷道开口、巷道贯通必须有施工单位负责,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过程必须由通风、施工部门有关领导全过程现场指挥。

4.1.5.1.3 加强过地质构造(断层、无炭柱、褶曲等)过程的管理,当所施工的工作面内含以上构造时,地质科应提前对构造区域进行打钻、坑透分析,待回采接近地质构造时,地质科要事先发出预报(或预警),生产科和施工单位接到预报后,应立即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1.5.2 乳化液的配比必须符合要求,要经常对液箱、液泵、支架进行检修,保证至少有一台液泵可以连续工作,支架的初撑力必须达到要求。

4.1.5.3 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切顶支护,掘进工作面的前探支护,综采面的安装、拆除,作为顶板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下大力气抓好。

4.1.5.4 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必须按锚杆支护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必须使用力矩扳手紧固螺帽,地质科要及时提供可靠的顶底板资料,安监处应经常进行拉力试验,生产科及时调整支护参数,防止大面积冒顶,队组对所领到的锚杆、树脂药卷进行妥善保管,以防支护材料失效造成支护强度降低。

4.1.5.5 大断面一次成巷或切眼扩帮,必须严格顶板管理,缩小控顶距离,保证支护强度。

4.1.5.6 抓好巷道压力观测(尤其是掘进面顶板观测),购置必要的仪器,安排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摸清杜儿坪矿矿山压力的显现规律。

4.1.5.7 综采工作面尾巷要根据各盘区的顶板压力情况留有合理的煤柱,保证支护强度,以防采动影响造成巷道冒顶。

4.1.6 大面积异常停电控制风险

4.1.6.1 每年春、秋两季各组织一次计划性停电检修,检查排除设备及线路的各种隐患。

4.1.6.2 每年春季进行预防性试验,对系统所有的避雷器、避雷针及各开关柜的整定进行测定试验,对不合格的项目,责专人定期整改处理。

4.1.6.3 根据线路及负荷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开关的保护整定,确保各种

保护的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

4.1.6.4 所有井下高压电缆定期做耐压试验、绝缘测试,对不合格项目,责专人定期处理。

4.1.6.5 加强对老旧设备、线路的更新改造。

4.1.6.6 各岗位人员及有关责任人要加强对设备、线路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各种隐患,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4.1.6.7 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加强培力度,增强业务素质,保证100%持证上岗。

4.1.6.8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停送电管理条例、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程措施。

4.1.6.9 所有井下供电严格执行供电设计或变更。 4.1.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控制风险计划

4.1.7.1 控制矿井火灾事故,严防出现一氧化碳气体,相关地点安设好CO监测探头。

4.1.7.2 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的有关规定,演技放明炮、糊炮。 4.1.7.3 严格执行炮眼的封泥、水泡泥规定。

4.1.7.4 在进行探放老空积水时,一要加强通风管理工作,二要检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

4.1.7.5 一旦出现有毒有害气体要针对现场情况制订相关安全措施。 4.1.7.6 严禁无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出现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 4.1.7.7 通风区及时封闭无风、停用巷道,严禁出现盲巷、盲硐。 4.1.8 运输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8.1 严格执行矿有关规定,坚持执行架线电机车和小运输的集中管理制度,完善运输制度。

4.1.8.2 加强运输工作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素质,保证运输设施、设备完好,特别是巷道交叉口信号闭锁,斜坡的“一坡三档”设施,声光信号,语言报警提示系统,机车制动系统等安全设施;在盘区斜坡运输过程中要设置警戒人员,责任要落实到人。

4.1.8.3 绞车司机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靠,闸皮、闸把、勾头、钢丝绳、绞车压绳是否可靠,有问题必须处理,否则不准开机。提升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时刻注意绞车运行情况;运行异常时,应及时停车,压紧制动闸,

待他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按规定数量拉放车,严禁超挂车,严禁放飞车。

4.1.8.4 各种钢丝绳特别是行人索车、猴车钢丝绳、400MP钢丝绳等,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测试、更换制度,严禁超规定使用。

4.1.8.5 上下水平严格执行乘人车制度,严禁大巷行人。1010水平井底车场实现封闭管理。

4.1.8.6 加大大巷作业人员管理,所有在大巷内工作的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作业范围的两端应分别吊挂红色警示灯。

4.1.8.7 矿车、平板车及连接装置凡有连接装置损坏、车轮不转、车架严重变形、开焊及一切不完好的车辆,一律严禁使用,连接前要认真检查连接环的完好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断裂、开焊等情况,严禁使用。

4.1.8.8 加强井下乘人车管理,候车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候车硐室等待,不得站在机车运行的巷道区段,不得出现扒、蹬、跳车现象,不得无秩序抢乘。

4.1.8.9 当大巷内无论任何原因造成停车,电机车司机首先到尾部40米外制止后一辆车,堵车后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凡是大巷运行的车辆尾部必须吊挂尾灯,巷道各交叉口要设置警示牌板,提醒司机做到安全运行。

4.1.8.10 进出大型设备时,矿调度要合理进行安排,必须严格执行预先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区、队干部跟班。

4.1.8.11 抓好运输牵引网络升压工作,完善安全作业措施。 4.1.9 煤仓溃泄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9.1 建立水情预测、预报、预警、预告机制,加强水情信息沟通。 4.1.9.2 各队组及工作面必须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和控制,各种喷雾、冷却水必须与作业过程或设备同开同停。

4.1.9.3 所有工作面排水系统必须与工作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作面出现涌水或淋水头时,必须设置水窝,并经专门排水管路排出,严禁皮带拉水或皮带上排水。

4.1.9.4 所有煤仓上口周围20m范围内,不得有供水或排水管路,防止水源进入煤仓。

4.1.9.5 加强装煤工及给煤机司机的安全意识,作业过程中发现煤流湿度过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执行水煤拉运措施。

4.1.9.6 工作面原煤湿度过大时,必须加强协调沟通,并严格执行随运随装的原则,杜绝煤仓存煤。

4.1.9.7 煤仓内积水过多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封闭作业区段,执行小煤量远距离控制放水煤方式。

4.1.10 地面火灾控制风险计划

4.1.10.1 各二级单位要害场所建立昼夜值班制度。

4.1.10.2 每月地面安全检查时,要检查消防工作,在节假日前重点检查,以保证消防措施到位。

4.1.10.3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通报各单位的火险隐患。

4.1.10.4 对重点部门(岗位)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做到“四懂四会”。 4.1.10.5 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 4.1.11 锅炉爆炸控制风险计划

4.1.11.1 加强日常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及锅炉房全体员工对处理锅炉重大事故的技能。

4.1.11.2 保证足够的设备投入,并加强日常检修,使设备不带病运行。 4.1.11.3 搞好锅炉定检和大修工作,并保证质量。

4.1.11.4 完善锅炉应有的保护,尤其是三大安全附件必须灵敏可靠,且要定期效验。

4.1.11.5 认真执行锅炉房规章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4.1.11.6 各级干部要加强上岗查岗,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排查处理。

4.1.11.7 完善消防系统和逃生系统,且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这些设施。

4.1.11.8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锅炉处于更加安全的运行状态。 4.1.11.9 防止超压运行

4.1.11.9.1 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定期进行手动排汽及自动排汽试验,做好记录,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上升。

4.1.11.9.2 定期检查安全闸,防止安全闸失灵。 4.1.11.9.3 定期检验核压力表,保证读书准确。 4.1.11.10 防止过热

4.1.11.10.1 防止缺水。每班冲洗水位表,定期清理旋塞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警报器或超温报设备,使其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4.1.11.11 防止积垢,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保持锅水质量合格。加强停炉保养。

4.1.11.12 保持燃烧稳定,避免锅炉骤冷骤热,加强对封头扳边等应力集中部位的检查,一旦发现裂纹和起槽必须及时处理。

4.1.12 液化石油气燃爆控制风险计划

4.1.12.1 严格值班制度,严禁周围有烟火,并在液化站周围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打手机”等警示标示。

4.1.12.2 落实好各项消防管理检查制度,备好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4.1.12.3 加强值班人员的培训学习,必须掌握各种消防知识,做到“四懂四会”。

4.1.12.4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 4.1.12.5 值班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4.1.12.6 避雷器、避雷设施每年定期进行检测,保持完好。 4.1.12.7 储罐区的报警设施、自动通风设施班班检查,确保完好。 4.1.12.8 建立巡查制度及要害场所登记制度。 4.1.12.9 节假日期间,严禁周围燃放烟花爆竹。 4.1.13 汽、柴油罐燃爆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13.1 严禁周围有烟火,并在加油站周围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打手机”等警示标志。

4.1.13.2 多经公司要落实好各项消防管理检查制度,备好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4.1.13.3 加强岗位人员的培训学习,必须掌握各种消防知识,做到“四懂四会”。

4.1.13.4 专职加油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4.1.13.5 防雷设施要纳入矿井定期检测,确保完好。

4.1.13.6 加油员要及时对加油泵附近的油迹、杂物进行清除。

4.1.13.7 加油车往罐内加油时,应按规定接好接地线,停止营业性加油,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

4.1.13.8 罐区、加油岛、配电室、泵房按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材、石棉被等消防器材。

4.1.14 道路交通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为了规范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矿交安委要制定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管理制定,在矿区的主要机动车道路上设置醒目安全标识,确保矿区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强矿管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工作。

4.1.15 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15.1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种类、特性,在库房及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火、灭火、防毒、防潮、防雷、防腐等安全设施、设备。

4.1.15.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场所要设置通讯、报警设置。

4.1.15.3 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应将其流向、用途如实记录,防止被盗、丢失、误用,如发现被盗、丢失、误用,必须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4.1.15.4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应建立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并设置明显标志。

4.1.15.5 民用爆炸物品执行《杜儿坪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有关要求。 4.1.15.6 其他方面执行《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4.1.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16.1 矸石山山顶机械作业人员为防止明火而采取的洒水灭火工作,必须按标准进行,浇灭明火后立即关闭水源,不得因水管长流水而使矸石山大面积注水形成事故隐患。

4.1.16.2 对旧矸石山进行灌浆灭火工作。即将石灰水与烧碱的混合溶液通过高压泵注入旧矸石山着火点内,使碱溶液与矸石中的硫份反应,在酸碱中和作用下,使矸石山明火熄灭,并使燃空区虚土部分填实,而达到防止塌方的目的。

4.1.16.3 在矸石山底部作业的推土机推矸石作业时,严禁在有伞檐悬崖位置的地方进行作业,以防止出现因机械工作方式不当而引发塌方事故。

4.1.16.4 现在排矸矸石推土机实行自山顶向山底逐层摊平的方法,以使矸石山内部热量和有毒有害气体逐步挥发。严禁推土机对矸石山体进行局部清挖,以防止山体局部滑坡。

4.1.16.5 使用道头作业人员如遇大风、连阴雨等不利天气条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延缓作业的决定,并汇报值班经理,将人员、车辆及时撤至安全地带。

4.1.16.6 每班作业后道头翻岩信号工应将矸石山道头的车辆、人员及矸体变化抢矿及时汇报调度,以利于下个班作业。

4.1.16.7 加强职工对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危害性的教育,加强对职工遇险自救方法的培训工作,使其在单独遇险时,能做到头脑清醒、冷静,做好自我保护。

4.2 预警行动

4.2.1 国家应急救援分类规定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矿将所辖范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全部列入应急预警范围,与国家应急救援规定相一致。

4.2.2 预警信息颜色级别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统一使用的预警信息蓝、黄、橙、红四种颜色,结合实际,对预警信息进行颜色分级:

Ⅳ级:蓝色——表示一班事件或事故。 Ⅲ级:黄色——表示较重事件或事故。 Ⅱ级:橙色——表示严重事件或事故。 Ⅰ级:红色——表示特变严重事件或事故。 4.2.3 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应急预警、救援管理实施制度》规定及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办法,确定预警级别。见附件。

4.2.4 预警机制的运行

4.2.4.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运行要求,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到位。

4.2.4.2 应急救援中心接到矿区各方面、社区或第一自然人发现的各类预警信息后,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确定预警等级,并根据预警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到位。

4.2.4.3 任何人发现有可能导致事故的预兆和隐患,都必须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4.2.4.4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根据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至相关部门与相关人员。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报警

事发现场人员或目击者,有关值班人员通过矿井监测系统发现灾害事故,立

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简要说明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程度、人员伤亡等有关情况。

4.3.2 接警

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做出以下反应:

4.3.2.1 迅速问清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的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

4.3.2.2 立即向矿当日值班长汇报灾害事故的基本情况。

4.3.2.3 矿当日值班长接到报告后,对值班人员所汇报情况进行快速分析与判断,确定应急级别,下达初始命令:

4.3.2.3.1 立即命令值班员指挥事发现场班组长紧急控制危险源,如危险源难以控制或对控制人员构成威胁后,实施紧急撤离。

4.3.2.3.2 按照灾害性质,命令受事故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按照预定的避灾路线立即撤离。

4.3.2.3.3 区、队事故单位工作人员协助考勤站、充电室立即清点受灾区域内的井上、下出入井人数数量、时间,列表报矿指挥部。

4.3.2.3.4 矿值班长命令值班员将事发情况向总指挥通报。 4.3.3 召集

总指挥到达应急救援指挥部后,要迅速判断应急级别,按照突发事故性质、范围、严重程度、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出应急响应命令,召集相关人员到场到位,集结待命。

4.3.4 通报

4.3.4.1 矿指挥部值班人员迅速按总指挥命令,将上述事项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领导,并做好通知记录。

4.3.4.2 各救援队队长级相关单位负责人根据指挥部命令安排本队成员各就各位,做好应急救援行动准备。

4.3.4.3 根据总指挥命令,通知周边相邻单位、当地政府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故、事件。

4.3.5 上报、请求支援

总指挥确认灾害性质及灾情非常严重,本矿难以对灾情蔓延进行有效控制,估计仅靠自身的力量和有效应急资源难以快速控制和全面消除事态发展时,命令值班员迅速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级别

5.1.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各类事故预警信息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到位,然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应急反应级别,级别划分按国家规定为Ⅰ、Ⅱ、Ⅲ、Ⅳ级。

5.1.2 确定响应级别后,按以下程序运行:

Ⅳ级:矿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根据矿应急救援预警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到位,并汇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Ⅲ级: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集团公司相关副总及部门领导深入现场,会同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矿相关领导调度指挥,有关部门领导在现场亲自指挥,并汇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Ⅱ级: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现场,会同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到现场亲自指挥,并汇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Ⅰ级: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现场,会同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亲自指挥。由集团公司领导决策请求支援或向上级汇报。

5.2 响应程序

5.2.1 总指挥发布抢险命令

总指挥与专家咨询组初步对事故救援制定初始反应计划后,下达二号令:立即出动通讯保障队、应急救灾队、警戒保卫队、交通运输队、医疗救护队、物资供应队、信息报道队、后勤保障队等抢险救援队伍,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5.2.2 出动应急救援队伍

5.2.2.1 通讯保障队(矿调度)负责设立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专席,安设直通电话,配备对讲机,提供救援指挥的办公用品。值班员要认真详细记录总指挥下达的命令及救援进展情况,并定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5.2.2.2 通讯保障队(矿调度)负责建立矿井(地面)现场应急救援基地,负责安设通讯设备,确保现场指挥与总指挥通信联系畅通。

5.2.2.3 分管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批令,立即带领抢险救援队伍进入现场应急救援基地,由现场分管副总指挥与外援救援队伍领导商定现场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5.2.2.4 矿技术副总指挥做好配合集团救护大队的救援准备工作。地质科、通风区主管工程师立即将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图、避灾救灾路线图、巷道施工图等图纸资料送达指挥部,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提供决策依据。

5.2.2.5 应急救灾队队长立即带领本组人员到达事故区域后,按照分管副总指挥指令行动。

5.2.2.6 警戒保卫队队长按副总指挥命令,立即指挥人员对相关地点实行交通管制,在事故现场拉设明显警戒标志,并对事故区域进行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2.2.7 交通运输队井下小组组长安排矿井抢险运输车辆,准备灾区运送物资、人员所需的一切机动车辆,地面运输小组组长负责准备地面各种物资、人员所需的车辆。

5.2.2.8 医疗救护队队长立即带领救护人员到救援基地准备救治伤员。 5.2.2.9 物资供应队队长立即组织准备好相关的救灾物资。 5.2.2.10 矿调度指定专人负责发放应急救援人员入井通行许可证。 5.2.2.11 安监处井口管制人员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身放行。 5.2.3 应急避险

5.2.3.1 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5.2.3.1.1 受事故威胁区域内的带班区长、跟班队长及工作地点的作业人员,接到矿调度调度员撤离人员指令后,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当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响和空气冲击波时,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低,有水沟的地方最好爬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障碍物后面;立即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用衣服将自己身上裸露部分尽量盖严,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肉;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吸入有毒气体;高温气流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识方向,以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5.2.3.1.2 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井巷遭到严重破坏,退路被阻止时,矿工在受伤不大严重的情况下,要迅速佩用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

尽快撤出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巷道难以疏通,要坐在支架良好的棚子下面,稳定情绪,等待矿山救护队前来抢救。对于受伤严重的伤员,也要给其佩用好自救器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

5.2.3.1.3 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爆炸可能形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积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所有在该范围内的人员都会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都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用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的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把矿灯、衣物挂在显眼处,静卧待救。

5.2.3.2 水灾事故 透水事故:

5.2.3.2.1 井下发生突然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并尽可能就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

5.2.3.2.2 如果情况紧急,水势凶猛,无法抢救时,人员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由下往上撤退。切勿进入透水水平以下的独头巷道。

5.2.3.2.3 行进中,应抓牢支架或固定物体,以防被水中流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5.2.3.2.4 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到独头工作面躲避。

地面洪灾事故:

5.2.3.2.1 一旦发现汛情,要就进用电话向矿调度直接汇报,详细说明时间、地点、水量、性质等有关情况。

5.2.3.2.2 现场人员应迅速使用现场工具,尽可能地进行现场救援。 5.2.3.2.3 矿调度接到通报后,要按通报程序立即向防汛总指挥部和值班矿长进行汇报。

5.2.3.2.4 值班长要立即按相关职责通知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同时,安排各应急小分队到指定地点,积极待命。

5.2.3.3 火灾事故

5.2.3.3.1 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尽可能直接灭火,同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5.2.3.3.2 现场人员无法控制火势,安全受到威胁时,现场区、队长、班长首先切断火灾电源、清点人员,迅速查清事故方位,带领所有人员沿着新鲜风流撤出坑外,如果风流中发现有害气体和烟雾时,应迅速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撤出时注意反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5.2.3.3.3 如果道路被阻或风流中有火烟等,佩戴自救器无法通过时不要惊慌,先辨认方向,寻找新的行动路线,若还无撤退路线时就近寻找避难硐室,可利用独头巷道,两个风门间巷道,与邻近巷道隔绝的巷道,用随身带的工具和一切可利用的材料修筑临时避难所。为了减少氧气消耗,人员在避难硐室要坐下或躺下,轮流敲打岩帮、水管、轨道、发出求救信号,头灯也要节约使用。避难人员齐心协力,严密组织纪律,听从工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指挥,如有食品和饮水时也要集中起来统一使用。进入盲巷避难时,不可进的太深,以避缺氧窒息伤亡,只有撤到新鲜风流中,确认无灾害威胁时方可取下自救器。

5.2.3.3.4 如果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

5.2.3.3.5 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应贴着巷道底板或管道爬行撤退。 5.2.3.3.6 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利用浸湿毛巾、衣物遮挡头面部。

5.2.3.4 顶板事故

5.2.3.4.1 首先要探明冒顶范围及是否压住人,如果有人被埋住,则要判明被压的人数、位置。如果冒顶的煤岩直接压住人,就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营救,凡人能达到的地方,要迅速维护住顶板,并要迅速排挖煤、矸,扒出被埋压的人员,但要谨慎使用金属工具,防止伤害遇难人员,救援人员不能达到的地点,要视顶板冒落情况,在冒顶区清出通道或另贴帮掘进巷道、贯眼,到达冒落区寻找遇难人员。

5.2.3.4.2 救护时要防止顶板再次冒落扩大灾情,需采取可靠措施,必要时加设临时支架、木垛等进行维护,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只准用千斤顶挪移,确保遇难者与抢救人员抢救过程中的安全。

5.2.3.4.3 如发现有人被堵在里面,须一方面抓紧抢修维护通道,另一方面要积极设法给被堵人员供风(如利用风管、水管供风等)里面人员也要积极配合。

5.2.3.5 矿井大面积异常停电水管

5.2.3.5.1 一旦发生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变电站、变电所、主扇风机房等现场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所属队组,机电调度和矿调度,要求将事故大小、范围、地点、时间等有关情况详细汇报清楚。

5.2.3.5.2 矿调度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马上询问清楚事故的原因、地点等情况,机电调度马上汇报值班科长,矿调度应根据事故大小马上那个汇报值班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领导。

5.2.3.5.3 矿领导应根据事故大小,决定井下人员的撤离与否,决定是否上报集团公司、请求支援。

5.2.3.5.4 矿调度要根据事故大小,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并保证抢险期间的通讯畅通。

5.2.3.5.5 机电科值班科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召集内维段或外维段或电力中心等有关单位的抢险救灾人员,并落实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材料。

5.2.3.5.6 供应科在接到矿调度的指令后,要积极做好抢险所需的物资材料的准备工作。

5.2.3.5.7 井下人中如需外撤,则安监处、通风区及井下各区队要做好人员撤离的各项工作,人员外撤时要求把各处的风水阀门关闭,各处开关手柄打到零位。

5.2.3.5.8 通风区要做好因停电而造成风机停运期间的矿井通风机瓦斯防治工作。

5.2.3.5.9 交运公司要保证事故期间抢险所需车辆的调配工作。 5.2.3.6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5.2.3.6.1 最先发现有毒有害气体的人员,首先应尽快汇报矿调度。 5.2.3.6.2 接着应尽快告知波及范围的全体人员,尽快撤至安全地点。 5.2.3.6.3 在未判明何种有毒有害气体,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冒然救人,否则会造成自身中毒事故。

5.2.3.6.4 矿调度通知矿值班长后,应迅速判明是何种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安排救灾人员携带相应的防护装置。

5.2.3.6.5 矿医院应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特点进行性的施救。 5.2.3.7 运输事故

5.2.3.7.1 当发生斜井和盘区斜坡跑车事故后,首先,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具体情况。

5.2.3.7.2 现场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发生经过的记录,查明原因,做出总结,对不合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进行整改,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2.3.7.3 矿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通知矿当日值班长及相关单位领导,赶至现场。

5.2.3.7.4 矿长值班长及相关人员达到事故现场后,首先要抢救受伤人员,然后勘察事故现场,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2.3.8 煤仓溃泄

5.2.3.8.1 装煤工在装煤过程中,一旦发现水煤必须立即停止装煤。 5.2.3.8.2 用电话通知皮带司机停止往煤仓装煤,并向矿调度汇报。 5.2.3.8.3 装煤工同时汇报运输调度,按水煤措施组织拉水煤车辆。 5.2.3.8.4 由矿调度负责成立水煤处理领导组,赶至现场处理水煤,防止煤仓溃泄。

5.2.3.9 地面火灾

5.2.3.9.1 最初发现火灾的人员,在判明火灾性质后,应立即使用就进的灭火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5.2.3.9.2 如果火势太大,无能力控制,应尽快撤离火灾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或119报警。

5.2.3.9.3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尽可能查明火灾范围和原因,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向其他地点蔓延。

5.2.3.9.4 切断火灾现场的供电电源。

5.2.3.9.5 矿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 5.2.3.9.6 矿值班长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2.3.10 锅炉爆炸事故

5.2.3.10.1 现场人员应迅速趴下,躲入墙体背后,以躲避冲击波,并防止热水、水蒸气等烧伤。

5.2.3.10.2 沿避灾通道迅速逃离危险区,待撤到安全地点后立即汇报矿调度。

5.2.3.10.3 现场人员应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2.3.10.4 矿调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5.2.3.10.5 有关人员到位后,要根据事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组建事故应急反应小组。

5.2.3.11 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燃爆事故

5.2.3.11.1 作业岗位人员迅速将事故大小及范围告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将周围居民及行人进行紧急疏散与隔离。

5.2.3.11.2 根据现场区域或事故范围设立警戒。 5.2.3.11.3 救灾人员要佩戴好保证安全的防护设备。 5.2.3.11.4 通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5.2.3.12 道路交通事故

5.2.3.12.1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者,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汇报矿交安委和车队领导。

5.2.3.12.2 矿交安委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事故抢救与调查。

5.2.3.12.3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除追究法律责任外,按矿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2.3.13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

5.2.3.13.1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如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事故,应同时打“119”。

5.2.3.13.2 如现场火势不大,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否则要尽快撤离。 5.2.3.13.3 矿调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5.2.3.13.4 有关人员到场后,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救灾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抢险。

5.2.3.14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

5.2.3.14.1 雨季期间,各班组要对汛区进行检查,确保汛区排矸线流水不进入溜子口。

5.2.3.14.2 机电班在下雨时将溜子口清水泵检修完好,及时开启水泵抽水。 5.2.3.14.3 大雨来临前由当天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指挥据推土机沿东沟排洪沟推起一条挡坝,确保东沟洪水进入排洪沟。

5.2.3.14.4 雨天就是命令,大雨来临,各应急分队队员要在岗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准备。

5.2.3.14.5 雷雨天气,道头工要到绞车房进行躲避,以防雷电,不打雷时

及时到岗,密切注意架子周围的变化情况及矸石山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同时推土机司机要保证每班留一人,以备急用。

5.2.3.14.6 发生爆炸、坍塌等险情后,所有道头人员必须迅速撤离旧矸石山与排干架前狭长地带,并向道头西侧平台或喷浆站方向等开阔地带撤离,同时立即向公司调度汇报。若情况紧急,坍塌面积过大,无法进行撤离时,应保持冷静,并尽量到新矸石较多的地方躲避,以免燃烧过的旧矸石再次塌方。

5.2.3.14.7 道头作业的场内机动车遇有爆炸、塌方等情况出现时,应驶离塌方的危险区域并开至山下公司场地待命,撤离时严禁从有明火的旧矸石山上通过,以防止车辆遇险。

5.2.3.14.8 干部值班必须24小时在岗,坚守岗位并做到值班时对矸石山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 应急结束

5.3.1 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前,首先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现场空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氧气浓度不低于20%,瓦斯浓度不超过1%,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硫化氢浓度不超过0.00066%)、顶板支护到位、各安全设施均已恢复、现场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确认被困及伤亡人员均已救出。

5.3.2 现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确认,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5.3.3 总指挥在经过与专家咨询组研讨后,确认应急救援工作是否可以结束。

5.3.4 在应急救援结束工作中,必须把事故现场的第一手相关证据,妥善保管,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疏通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的,应当做出标志,并绘简图做出记录,待事故调查租取证后,方可消除现场痕迹。

5.3.5 总指挥下达三号令,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6 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矿井事故信息发布的指定部门,负责矿井事故信息对外汇报工作,信息发布由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

7 后期处置(恢复)

总指挥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情况,发布四号令。

7.1 命令全矿井结束全体应急救援状态,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7.2 各部门开始恢复正常作业。

7.3 通风、机电、运输、调度、采区等部门由一名科级领导带队,进入受灾区域,恢复灾区的通风、机电、运输、通信、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

7.4 地面由相关单位领导负责,进行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恢复工作。 7.5 采区队组待事故调查组同意后,要将现场的顶板支护好,风、水、电灯各项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恢复生产现场环境。

7.6 矿调度将应急救援的相关实况资料整理好后交给事故调查组。 7.7 由安监处牵头,矿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进行评估、总结,由安监处写成书面材料,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7.8 由后期处置队负责进行伤亡人员安排、保险索赔等膳后工作。

8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8.1 通讯和信息保障 8.1.1 有线调度通讯网络

矿井有线通讯网络由矿井行政通讯(七位数)和矿井生产通讯(四位数)组成调度通讯网络平台。分别由矿调度所属通讯队和监控队负责检查维修,必须保证全天候有线通讯畅通无阻,保证通话质量,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电话线缆和话机。

8.1.2 无线补充通讯

根据现场应急需要加设有线通讯。另在有线通讯网络使用困难或无法使用时,将使用“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无线电话,或集团公司现有的150MHZ(140.125)互为补充使用。

调度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总调度台:

各二级单位调度室电话 安监处调度: 机电科调度: 供应科调度: 通风区调度: 一采区调度: 二采区调度: 三采区调度: 准备区调度: 安装区调度:

运输区调度:

电力管理中心值班室: 后勤公司调度: 保卫科值班室: 地质科办公室: 交运公司调度: 多经调度室: 杜矿分院:

队级以上干部手机24小时不准关机,作为应急通讯补充之一。 8.2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8.2.1 应急救灾队 队长: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 副队长:事故地点的区、队长 成员:各单位救灾小分队 人数:290人 8.2.2 通信保障队 队长:矿调度主任 副队长:各单位值班区长 成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和调度员 人数:30人 8.2.3 物资供应队 队长:供应科长、机电科长

成员:供应科、机电科、各采区材料员 人数:40人 8.2.4 警戒保卫队 队长:保卫科长

成员:保卫科、安监处有关人员 人数:40人 8.2.5 医疗救护队 队长:医院院长 成员:医院的医护人员

人数:25人 8.2.6 后勤保障队 队长:后勤公司经理 成员:后勤公司人员 人数:40人 8.2.7 交通运输队

队长:交运公司经理、大车队队长、运输区区长 成员:运输区、交运公司、大车队有关人员 人数:运输区30人、交运公司、大车队10人 8.2.8 信息报道队 队长:宣传部部长

成员:宣传部、广电中心有关人员 人数:10人 8.2.9 后期处置队

队长:社保科主任、工会副主席 成员:社保科、矿工会有关人员 人数:8人

8.2.10 抢险救灾人员组成

8.2.10.1 第一小分队:由一采区组成,30人 8.2.10.2 第二小分队:由二采区组成,30人 8.2.10.3 第三小分队:由三采区组成,30人 8.2.10.4 第四小分队:由准备区组成,30人 8.2.10.5 第五小分队:由运输区组成,30人 8.2.10.6 第六小分队:由通风区组成,30人 8.2.10.7 第七小分队:由安装区组成,20人 8.2.10.8 第八小分队:由机电科组成,20人 8.2.10.9 第九小分队:由保卫科组成,20人 8.2.10.10 第十小分队:由后勤公司组成,30人 8.2.10.11 第十一小分队:由供应科组成,20人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 个人防护装备

自救器2600台 8.3.2 消防装备

8.3.2.1 工业民用水替代消防水源

8.3.2.2 全矿有地下消火栓7个,室内消防栓63个,各类灭火器1231具,干粉推车34台。

种类 规格 8kg 干粉灭火去 5kg 4kg 二氧化碳 8.3.3 监控设施

8.3.3.1 井底车场及各卸载仓、煤仓以及副斜井井底都安设电视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测。

8.3.3.2 强力皮带底巷、上部筒仓分别安设传感器,实时监控瓦斯情况。 8.3.3.3 井下各工作面安装瓦斯探头,实时监控瓦斯情况。

8.3.3.4 抽放站、中部风机、南峪二号井、新华风井、北石沟风井分别安设传感器,实时监控瓦斯浓度,风井的停开情况。

8.3.4 交通运输保障 8.3.4.1 大车7辆。 8.3.4.2 大轿车4辆。 8.3.4.3 越野指挥车3辆。 8.3.4.4 救护车1辆。 8.4 医疗卫生保障 8.4.1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组长:杜矿分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科主任

8.4.2 成立分别由院长、书记为队长的二支应急救援梯队,每队13人。 8.4.3 通信联络方式 应急值班电话: 8.4.4 应急救援医疗设备

3kg 单位 具 具 具 具 数量 52 3 1113 63

配有心电监护2台;呼吸机2台;洗胃机1台;吸引器1台;气管插管1台;供氧设备2台;心电图机4台;B超机1台、急救箱10个及各种急救药品。

8.5 治安保障

8.5.1 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治安安全保障指导。

8.5.2 保卫科长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工作,设立警戒线,疏散现场群众,疏导事故现场交通。

8.6 技术保障

8.6.1 副总指挥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监督、咨询、参谋等工作。

8.6.2 生产科负责提供灾难区域的巷道设计及实际施工情况。

8.6.3 地质科负责提供应急救灾区域内的各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窑情况及图纸。

8.6.4 通风区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工程的抢修工作。 8.7 后勤保障

8.7.1 由后勤服务公司、膳食办负责准备帐篷、方便食品、矿泉水等生活物资。

8.7.2 紧急疏散避险场所:三岔口招待所和矿俱乐部。

9 培训、演练

9.1 培训

9.1.1 宣传部每年至少进行2次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重大事故预防、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宣传教育。

9.1.2 职教办在脱产培训时应将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纳入培训教材中。 9.1.3 区队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每季进行一次考试。

9.2 演练

9.2.1 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处、矿调度负责组织进行。

9.2.2 体系中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待编制完毕后,要有针对性地启动某个救援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原则上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活动。

9.2.3 演练的全过程要进行实况记录,演练结束后,安监处负责组织演练评估,并把评估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2.4 要将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项交予应急预案编写小组,对预案

进行修改。

10 奖惩

10.1 对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 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以及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责任人党纪、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1.1.1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值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1.1.2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遇险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3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1.4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1.2 应急预案备案

11.2.1 各二级单位的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计划和专项预案,报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

11.2.2 杜儿坪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审查后备案施行。

11.3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危险源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演练中发现存在重大不足项时,由安监处负责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更新。

11.4 制定与解释

11.4.1 杜儿坪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解释权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组。 11.4.2 各二级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小组。

12 其他

其他方面执行《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相关内容。

杜儿坪矿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瓦斯燃烧、爆炸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属于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9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47 m3/t。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损毁巷道、设备、设施,带来较大的物质损失,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历史上我矿曾经发生过4次瓦斯爆炸伤亡人数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安全监控系统

采用KJ75N瓦斯监控,设置有T0、T1、T2、T3、T4瓦斯传感器,对采掘开工作面进行不间断地瓦斯监测监控。

4.1.2 通风区根据工作面情况,安排瓦斯检测点计划,由专职瓦斯员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结果填写瓦斯报表和瓦斯日报表,每日由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4.1.3 矿长(包括副职)、矿总工程师(包括副职)、科级干部、采掘、通风区队长及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工长、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电钳工等应佩带甲烷检测报警仪。

4.1.4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4.1.5 其他方面执行杜儿坪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4.1.6 防止瓦斯燃烧、爆炸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瓦斯检查员发现任何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必须及时汇报通风区、矿调度。矿调度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将瓦斯超限地点和瓦斯浓度等内容汇报给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4.2.2 “一炮三检”制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禁止爆破。

4.2.3 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地质科必须下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和通风区必须编制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2.4 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排放时严格专项有关规定。

4.2.5 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矿调度、通风区值班人员命令超限地点及影响范围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响应级别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矿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立即

向公司汇报,请求支援。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受事故威胁区域内的带班区长、跟班队长及工作地点的作业人员,接到矿调度调度员撤离人员指令后,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当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响和空气冲击波时,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低,有水沟的地方最好爬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障碍物后面;立即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用衣服将自己身上裸露部分尽量盖严,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肉;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吸入有毒气体;高温气流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识方向,以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6.3.2 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井巷遭到严重破坏,退路被阻止时,矿工在受伤不大严重的情况下,要迅速佩用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出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巷道难以疏通,要坐在支架良好的棚子下面,稳定情绪,等待矿山救护队前来抢救。对于受伤严重的伤员,也要给其佩用好自救器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

6.3.3 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可能形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积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所有在该范围内的人员都会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都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用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的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把矿灯、衣物挂在显眼处,静卧待救。

6.3.4 如主要通风机防爆盖与防爆门受损,当班人员应立即使用仓库内的模板先临时堵漏,按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进行下一步工作。

6.3.5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退,同时请求公司救护大队给予救援,除专业救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灾区。

6.3.6 选定井下救援基地由一名副矿级领导担任井下救援指挥,配合公司救护大队进行抢险工作。

6.3.7 劳资科、矿调度、机电科头灯房及区队立即统计当班入井人员及所在区域,同时实行入井管制。

6.3.8 灾区救援工作执行《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矿井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预案》相关规定。

7 严禁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专项应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煤尘燃烧、爆炸 1.2 危害程度分析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杜儿坪矿开采的各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2#、3#、8#煤层均具有爆炸性,煤尘一旦爆炸,会给矿井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通风区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对综合防尘设施进行验收。

4.1.2 通风区测尘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周期、定点测尘。 4.1.3 矿每月组织三次综合防尘检查,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 4.1.4 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检查巷道积尘情况。 4.1.5 防止煤尘燃烧、爆炸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煤尘燃烧、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通风区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对综合防尘措施进行验收检查,不合格不开工。

4.2.2 测尘员对测尘结果异常点及时汇报通风区区长和总工程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4.2.3 各单位对每旬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要做到及时整改。

4.2.4 安监处信息中心要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出的综合防尘情况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2.5 通风区要定期分析研究煤尘爆炸事故的信息,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响应级别定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矿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公司汇报,请求支援。

6.3 现场处置方案

煤尘燃烧、爆炸与瓦斯燃烧、爆炸属于同类事故,所以二者的现场处置相同。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矿井水灾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井充水条件主要有以下两类: 1.2.1 老空积水:杜儿坪矿煤炭开采历史悠久,老空积水通过自然或人为通道,进入矿井及回采工作面,形成充水,因此老空积水是杜儿坪矿的主要充水源。

1.2.2 地表水:杜儿坪矿井田地形复杂,坡陡沟深,以石千峰主峰为分水岭,沟谷向四面八方分布,共有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磺厂沟、翼家沟、大子沟、道峪沟八条季节性河流,普遍盖层较厚,只有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局部盖层较薄。开采后河沟水直接或间接沿裂隙微弱补给小步弱含水层,转化为地下水。

历史上曾发生过矿井透水事故和地面洪灾灌井事故,因此矿井水害主要来自地表水(洪水灌井)及采空积水两种,是矿井防治水的重点。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条例等,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采取探、放水措施,由地质科科长负责。

4.1.2 所有的3#、8#采煤、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措施。

4.1.3 一季度对地表塌陷、裂隙情况,周边小窑开采与封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由地质科科长负责。对处于汇水位置,可能导致地表水或小窑积水进入大矿井下的隐患地点,采取覆盖充填,疏通水道,砌筑挡水坝、护坡或铺人工河床等措施,由防汛办负责。

4.1.4 一季度由防汛办负责,对虎峪河沿线进行全面检查,安排队伍疏通河道、清除河岸淤积物,对低于最高洪水位标高的井口必须在汛期来临前全部封堵。

4.1.5 按年、季、月编制水害预报,有关内容按规定报集团公司领导及有关处室,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图件。

4.1.6 防止矿井水灾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矿井水灾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各生产队组作业中在有矿井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避灾路线撤退。

4.2.2 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清理排水沟、水仓的淤泥,由各采区、运输区区长和机电科科长负责。

4.2.3 矿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由防汛办公室负责。

4.2.4 在二季度汛期到来之前,组织人员在井下构筑必要的挡水(导水)工程,防止洪水泄入大矿后危及井下人员和主要设备的安全。

4.2.5 对矿区内职工自建房进行检查整顿,对那些位于滑坡冲沟处,最高洪水位以下以及可能受到泥石流、矸石威胁的住房一律实行搬迁,由防汛办负责。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水灾事故响应级别定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水灾事故发生后,矿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公司汇报,请求支援。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井下发生水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尽可能就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

6.3.2 如果情况紧急,水势凶猛,无法抢救时,人员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由下往上撤退。切勿进入透水水平以下的独头巷道。

6.3.3 行进中,应抓牢支架或固定物体,以防被水中流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6.3.4 在撤退沿途和经过交叉口,应留设标记,提示救护人员。

6.3.5 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到独头工作面躲避。避灾期间,要尽量减少活动,以避免增加耗氧量,只要有水喝、有空气,就可生存,同时应定时发出互救信号。

6.3.6 当突水点下部巷道全断面被水淹没后,与该巷道相通的独头上山如不漏气,仍会有空气存在,也会有避难人员。在救援时严禁打钻,防止独头巷道空气外泄,水位上升,淹没避难人员,只准加速排水。

6.3.7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公司救护大队给予救援。

6.3.8 选定井下救援基地由一名副矿级领导担任井下救援指挥,配合公司救护大队进行抢险工作。

6.3.9 劳资科、矿调度、机电科头灯房及区队立即统计当班入井人员所在区域,同时实行入井管制。

6.3.10 机电科由一名科长带领救灾小组进入中央水泵房,必要时关闭防水闸门,确保主水泵正常运行。

6.3.11 如地面洪水灌井时由一名副矿级领导带领救援队伍赶至地面进水点,堵住漏水口,并疏通地面通道。

6.3.12 老空透水时,通风区要派专人查清灾区的有毒有害浓度,防止救援过程中人员发生中毒事故。

6.3.13 抢救长期被困人员升井时,禁止用灯光照射其眼睛,要保持体温,不能立即抬出井口。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矿井火灾

1.2 危害程度分析

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鉴定,除南八盘区3#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其余均为不易自燃煤层。历史上,杜儿坪矿井下曾发生过多起内因、外因火灾。火灾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人、财、物的损失,而且会冻结大量煤炭资源无法开采。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安全监控系统

采用KJ75N瓦斯监控系统,设置有CO传感器,对矿井进行不间断地CO监测监控。

4.1.2 通风区按照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监测监控内因火灾。 4.1.3 通风区负责火区的监测监控管理。 4.1.4 机电科负责电器火灾的监测监控管理。

4.1.5 各单位严格执行矿防灭火管理制度,严防外因火灾的发生。

4.1.6 防止矿井火灾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矿井火灾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火灾预兆

4.2.1.1 外因火灾:明火、浓烟,有时部分巷道风流逆转。

4.2.1.2 内因火灾: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有煤油、汽油、焦油气味;巷道气温、流水温度升高;人有头痛、疲乏等不适感觉,用仪器测量时可发现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增高,氧含量减少。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矿井火灾事故响应级别定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火灾事故发生后,矿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公司汇报,请求支援。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尽可能直接灭火,同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6.3.2 现场人员无法控制火势,安全受到威胁时,现场区、队长、班长首先切断火灾电源、清点人员,迅速查清事故方位,带领所有人员沿着新鲜风流撤出坑外,如果风流中发现有害气体和烟雾时,应迅速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撤出时注意反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3.3 如果道路被阻或风流中有火烟等,佩戴自救器无法通过时不要惊慌,先辨认方向,寻找新的行动路线,若还无撤退路线时就近寻找避难硐室,可利用独头巷道,两个风门间巷道,与邻近巷道隔绝的巷道,用随身带的工具和一切可利用的材料修筑临时避难所。为了减少氧气消耗,人员在避难硐室要坐下或躺下,轮流敲打岩帮、水管、轨道、发出求救信号,头灯也要节约使用。避难人员齐心协力,严密组织纪律,听从工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指挥,如有食品和饮水时也要集中起来统一使用。进入盲巷避难时,不可进的太深,以避缺氧窒息伤亡,只有撤到新鲜风流中,确认无灾害威胁时方可取下自救器。

6.3.4 如果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

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

6.3.5 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应贴着巷道底板或管道爬行撤退。 6.3.6 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利用浸湿毛巾、衣物遮挡头面部。 6.3.7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公司救护大队给予救援。

6.3.8 选定井下救援基地由一名副矿级领导担任井下救援指挥,配合公司救护大队进行抢险工作。

6.3.9 劳资科、矿调度、机电科头灯房及区队立即统计当班入井人员所在区域,同时实行入井管制。

6.3.10 灭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6.3.10.1 要有充足的水量,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 6.3.10.2 要保持正常通风,并要有畅通的回风通道,以便及时将有害气体排出,灭火人员不准在回风侧灭火。

6.3.10.3 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并要使用灭火器与砂子。 6.3.10.4 严禁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6.3.11 灾区救援工作执行《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矿井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预案》相关规定。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机电

1.2 危害程度分析

由于设备线路隐患、人员误操作、雷电等情况,都可能造成供电线路、设备的损坏,引起突发性井上、下的大面积停电、停风。从而造成矿井停产,井下瓦斯积聚及人员的伤亡等,给矿井带来重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及公司关于机电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4.1.2 严格执行公司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4.1.3 加强设备的选型和各种保护装置、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

4.1.4 每班井下电工、配电工、维修电工、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对所辖范围电气设备的各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5 防止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当发生停电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在未确定事故性质前,不得送电。 4.2.2 各风机房、变电站值班人员要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出现故障要及时向机电调度进行汇报。

4.2.3 机电科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响应级别定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杜儿坪110KV变电站故障造成矿井全部停电、停风:

6.3.1.1 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通知主要通风机房值班人员打开行人小风门或井口防爆门,以保证充分利用自然风对主要进、回风巷道进行通风。

6.3.1.2 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决定井下人员撤离与否,如在停电10分钟以内,则应通知井下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命;如停电在30分钟以内,则应通知井下人员撤至进风大巷中待命;如停电在30分钟以上,则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尽快沿避灾路线撤至地面。

6.3.1.3 井下人员在撤出工作面以前,由相关责任人(跟班队长、小班电工、变电所值班工)负责将各处风、水阀门关闭,各处开关打到零位。由瓦检员负责在所有通往采、掘、开工作面的通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由跟班队长、安全员负责清点所辖队组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3.1.4 总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积极与110KV变电站及电力公司沟通,了解事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机电科、供应科、电管中心、交运公司积极准备物资材料及人力支援。

6.3.1.5 停电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部安排通风区、机电科、采区机电段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到井下各指定地点做好排放瓦斯准备工作,然后向总指挥部汇报。

6.3.1.6 总指挥部命令主要通风机开启,先排各主要进、回风巷、变电所及配电点的瓦斯,当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由总指挥部下令给各变电所供电,变电所受电后,只有在接到通风区负责人指令后方可给局部通风机供专供电源,排放各开掘工作面的瓦斯,排放瓦斯时严格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严禁“一风吹”。当各采、掘、开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向各工作面供动力电源。

6.3.2 新华35KV、中部35KV、北石沟6KV、南峪二号井6KV任一处双回路停电,造成主扇停运,井下盘区全部或部分停电、停风:

6.3.2.1 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通知故障风机房值班人员打开行人小风门或井口防爆门,以保证充分利用自然风对主要进、回风巷道进行通风。

6.3.2.2 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决定井下受灾区域人员撤离与否,如在停电10分钟以内,则应通知井下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命;如停电在30分钟以内,则应通知井下人员撤至进风大巷中待命;如停电在30分钟以上,则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尽快沿避灾路线撤至地面。井下非受灾区域由总指挥部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风、停电、撤人。

6.3.2.3 井下受灾区域人员在撤出工作面以前,由相关责任人(跟班队长、小班电工、变电所值班工)负责将各处风、水阀门关闭,各处开关打到零位。由瓦检员负责在所有通往采、掘、开工作面的通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由跟班队长、安全员负责清点所辖队组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3.2.4 总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安排机电科、电管中心一方面组织有关干部及工程技术人员,落实清楚现场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另一方面积极组织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材料及人员,并迅速运往事故现场。

6.3.2.5 抢险事故的顺序:第一,首先控制事故,防止扩大;第二,切除隔离故障设备、线路;第三,处理故障后要先恢复主扇电源,再恢复其他。

6.3.2.6 停电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部安排通风区、机电科、采区机电段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到井下各指定地点做好排放瓦斯准备工作,然后向总指挥部汇报。

6.3.2.7 总指挥部命令主要通风机开启,先排各主要进、回风巷、变电所及配电点的瓦斯,当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由总指挥部下令给各变电所供电,变电所受电后,只有在接到通风区负责人指令后方可给局部通风机供专供电源,排放各开掘工作面的瓦斯,排放瓦斯时严格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严禁“一风吹”。当各采、掘、开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向各工作面供动力电源。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顶板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2#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底板为中细粒砂岩及砂质泥岩。3#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砂岩或粉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8#煤层顶板为石灰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9#顶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及砂岩,局部为粉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局部为炭质泥岩或砂岩。

随着杜儿坪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大面积的开采造成的采动影响,矿井顶板压力越来越大,不仅体现在上层煤对下层煤的压力显现,本煤层也受到明显的采动压力影响(北五盘区)。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后发现杜儿坪矿各个盘区的顶板压力情况都有所不同,采取的支护手段也有所不同,同时由于建井时间久远,在采煤工艺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各个时期的支护形式仍然存留在现有生产巷道中,这对杜儿坪矿的顶板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顶板事故的危险性增加,杜儿坪矿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冒顶伤人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采煤工作面完善压力表、圆图仪等矿压装置的管理工作。 4.1.2 开掘工作面要加强顶板离层仪的监测管理。 4.1.3 工作面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管理工作。 4.1.4 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顶板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顶板事故的预警的方式:地质科的地质预报、工作地点、顶板支护变形、压力表数据不符合要求,大断面施工、过地质构造等。

4.2.2 顶板事故的预警方法:现场观测。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顶板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顶板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首先要探明冒顶范围及是否压住人,如果有人被埋住,则要判明被压的人数、位置。如果冒顶的煤岩直接压住人,就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营救,凡人能达到的地方,要迅速维护住顶板,并要迅速排挖煤、矸,扒出被埋压的人员,但要谨慎使用金属工具,防止伤害遇难人员,救援人员不能达到的地点,要视顶板冒落情况,在冒顶区清出通道或另贴帮掘进巷道、贯眼,到达冒落区寻找遇难人员。

6.3.2 救护时要防止顶板再次冒落扩大灾情,需采取可靠措施,必要时加设临时支架、木垛等进行维护,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只准用千斤顶挪移,确保遇难者与抢救人员抢救过程中的安全。

6.3.3 如发现有人被堵在里面,须一方面抓紧抢修维护通道,另一方面要积极设法给被堵人员供风(如利用风管、水管供风等)里面人员也要积极配合。

6.3.4 现场救援人员在救援时必须保证巷道通风、退路畅通、现场顶帮维护

到位。

6.3.5 在救出被埋人员时,要首先清理遇险人员的口鼻堵塞物,畅通呼吸系统。

6.3.6 对现场受伤人员对出血伤员要先行止血包扎,对骨折伤员要先固定,按正确方法挪动,防止出现二次伤害。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1.2 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因开采作业、放炮、老空积水等情况会涌出和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一旦出现就会造成接触人员的中毒伤亡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CO传感器。 4.1.2 CO数字检测仪。 4.1.3 多种气体检测仪。

4.1.4 防止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监测监控系统CO显示超标时,通风区救护队要立即赶赴相应地点,查明原因。

4.2.2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烟雾、空气中有臭鸡蛋味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撤至新鲜风流处。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最先发现有毒有害气体的人员,首先应尽快汇报矿调度。 6.3.2 接着应尽快告知波及范围的全体人员,尽快撤至安全地点。 6.3.3 在未判明何种有毒有害气体,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冒然救人,否则会造成自身中毒事故。

6.3.4 矿调度通知矿值班长后,应迅速判明是何种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安排救灾人员携带相应的防护装置。

6.3.5 矿医院应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特点进行性的施救。

6.3.6 抢救一氧化碳中毒人员时,应采取输入氧气法,可在氧气中加5%的二氧化碳刺激呼吸中枢。

6.3.7 抢救硫化氢中毒人员时,应对中毒者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同时可

以用毛巾或棉浸氯水放在受难者口旁,也可让其喝点稀氯水溶液解毒,还可用1%的硼酸水或若明矾水洗眼睛。

6.3.8 抢救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中毒人员时,不能用压胸或压背的人工呼吸法,只能用拉舌或活动上肢的人工呼吸法,同时可用1%的硼酸水或若明矾水洗眼睛。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矿井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运输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随着杜儿坪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杜儿坪矿的运输战线越来越长,而且,杜儿坪矿井下运输主要依靠电机车、矿车、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运输,运输方式、环节繁多。一旦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就会造成运输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监测。 4.2 预防矿井玉树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运输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3 预警行动

4.3.1 斜巷运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预警: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钢丝绳固定不牢、绞车制动失效、绞车固定松动不牢靠、防跑车设施失效。

4.3.2 大巷运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预警:机车故障、连接装置磨损超限、矿车变形、大巷警示装置失效。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运输事故造成副斜井停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运输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当发生斜井和盘区斜坡跑车事故后,首先,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具体情况。

6.3.2 现场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6.3.3 运输区、采区要组织人员对现场轨道、绞车、安全设施进行恢复。 6.3.4 机电科负责供电、风水管路的恢复。

6.3.5 斜坡、斜巷处理事故现场时,要设置警戒,严禁事故现场下方有人。 6.3.6 矿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通知矿当日值班长及相关单位领导,赶至现场进行应急抢险。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煤仓溃泄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其他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井下原煤存储采取煤仓存储方式,在生产过程中有工作面涌水、煤仓上口泄水等情况发生时,在装煤过程中会发生煤仓溃泄,造成煤仓溃泄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现场装车工进行日常监测。 4.2 预防煤仓溃泄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煤仓溃泄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3 预警行动

4.3.1 装车过程中有水煤涌出时。 4.3.2 煤仓周边有大量涌水时。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煤仓溃泄事故为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煤仓溃泄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成立水煤领导组,组长由生产矿长担任,副组长为运输副总、矿调度主任、运输区区长,成员为有关区队领导。

6.3.2 派人去天井上部,用绳或铁丝拴物的方法,测出天井内积水深度,计算出天井内的水煤容量。

6.3.3 处理水煤时,矿领导要现场指挥,首先制定处理水煤的措施,根据水煤的多少进行处理。

6.3.4 放水煤时,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在漏斗口,加焊一个螺丝限位装置,转动螺丝杆的手轮,可以控制斗口的开张大小,根据水的大小来开缩斗口。

6.3.5 当水大时,可开小口空水,当水煤是糊状时,可开口100mm左右的口,一个人用撬棍站在车外侧深入漏口捅放。

6.3.6 搬斗应戴绝缘手套,防止搬斗时漏电击人,为了防止漏电击人,也可把直流加线电源切断。

6.3.7 天井内已装满水煤,又无法控制装运时,为了安全采用沉淀法,沉淀24小时后,再确定是否装运,同时应加固天井下口及周围巷道的支护。

6.3.8 天井下部淋水异常大、锁口出现异常有冒落的危险时,可采用电机车牵引长钢丝绳斗把的方法,直接放空天井,但天井前后200米内不得有任何车辆和行人。

6.3.9 发生水煤溃泄事故后,运输区、采区区长、矿调度主任现场指挥,采区派人协助运输区清煤。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火灾

1.2 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杜儿坪矿生产、生活区的特点,在安全用电、易燃易爆物的保管和使用,以及儿童玩火等方面,均存在着火灾危险,一旦发生火灾,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要害场所安设烟雾感应报警装置,设置专职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监测。 4.2 预防地面火灾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地面火灾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3 预警行动

4.3.1 当烟雾感应报警装置报警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119”报告。

4.3.2 现场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119”报告。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地面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地面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最初发现火灾的人员,在判明火灾性质后,应立即使用就进的灭火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6.3.2 如果火势太大,无能力控制,应尽快撤离火灾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或119报警。

6.3.3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尽可能查明火灾范围和原因,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向其他地点蔓延。

6.3.4 切断火灾现场的供电电源,采取正确方法灭火。

6.3.5 矿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做好应急救援的通讯联络工作,对指挥部的命令上传下达。

6.3.6 保卫科要做好警戒,维护好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引导疏散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6.3.7 供应科根据火灾级别,提供好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物资等。 6.3.8 扑灭山林火灾时,要依据现场的火头、火翼、火尾、火向、火线长短等情况,按照四面包围、切围,切断大火、重点扑救的原则,合理使用灭火力量,随时补充人员或接力式轮换扑打,直到控制火势。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其他

1.2 危害程度分析

锅炉是一种压力容器,经常在高温高压下运行,而且还受到烟气中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如果管理不善,使用不当,使锅炉超过额定压力运行,或锅炉严重缺水、结垢导致锅炉过热,锅炉严重腐蚀、材质差、先天性缺陷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等,有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锅炉爆炸后会形成强大的气浪冲击和大量沸水外溅,不仅使锅炉本体遭到毁坏,而且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受的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锅炉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保护措施。 4.1.2 司炉工现场监测。 4.1.3 预防锅炉爆炸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锅炉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发现压力表压力超过规定、安全阀失灵、超温报警等情况时,司炉工要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4.2.2 排气装置出现故障及其他方面出现问题时,司炉工要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锅炉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锅炉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现场人员应迅速趴下,躲入墙体背后,以躲避冲击波,并防止热水、水蒸气等烧伤。

6.3.2 沿避灾通道迅速逃离危险区,待撤到安全地点后立即汇报矿调度。 6.3.3 现场人员应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营救受伤人员。

6.3.4 矿调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6.3.5 保卫科要设好警戒,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6.3.6 有关人员到位后,要根据事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组建事故应急反应小组。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燃烧、爆炸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液化石油气站建在居民区附近,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液化石油气及汽、柴油具有易燃易爆性,易引起火灾爆炸,一旦发生泄露或燃烧爆炸,将会造成周围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采用液化气泄漏自动报警装置,报警后立刻启动排气装置,降低浓度。 4.1.2 液化气站专职值班人员定时巡检,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1.3 预防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监控探头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巡检,并采取相关措施。

4.2.2 过年、过节期间,物业公司要在附近居民楼处张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4.2.3 过年、过节期间,对液化气站要采取加装窗户挡板等措施,防止爆炸物进入液化气站。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响应级别定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作业岗位人员迅速将事故大小及范围告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和“119”,指挥部负责将周围居民及行人进行紧急疏散与隔离。

6.3.2 保卫科根据现场区域及事故范围设立警戒,将受灾影响区域的人员撤至安全隔离带以外。

6.3.3 救灾人员要佩戴好保证安全的防护设备。 6.3.4 通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6.3.5 救灾分队要准备好补漏材料和灭火材料,在确保救灾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堵漏灭火。

6.3.6 坚持“控制燃烧,防止爆炸,适时消灭”的原则,迅速冷却降温,积极制止跑、冒、滴、驱散泄漏气体。

6.3.7 积极冷却燃烧和受火势威胁的气罐,控制流散可燃气体,及时消灭建筑物的火灾。

6.3.8 转移可移动气罐,根据灭火需要,在有关人员配合下,关闭容器上的阀门。

6.3.9 指挥员要注意观察风向、地形及火情,从上风或侧上风接近火场,选择正确的停车位置,预防爆炸、燃烧和中毒的危险。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汽柴油燃爆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燃烧、爆炸 1.2 危害程度分析

三岔口加油站汽、柴油属易燃易爆液体,如违章作业、吸烟、电气等原因会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油站专职值班人员定时、不定时巡检,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 4.1.2 在加油站相关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板。 4.1.3 预防加油站汽、柴油燃爆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加油站汽、柴油燃爆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当加油站有汽柴油泄露时,应采取停止加油进行处理的措施。 4.2.2 当加油站内有烟火时,应采取停止加油进行处理的措施。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为Ⅰ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加油站汽、柴油燃爆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作业岗位人员迅速将事故大小及范围告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和“119”,指挥部负责将周围居民及行人进行紧急疏散与隔离。

6.3.2 保卫科根据现场区域及事故范围设立警戒,将受灾影响区域的人员撤至安全隔离带以外。

6.3.3 救灾人员要佩戴好防高温、防毒气的防护设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救灾灭火。

6.3.4 全面冷却控制火势发展,防止油罐变形和破裂,积极冷却燃烧和受火势威胁的气管,控制流散可燃气体。

6.3.5 在可以使用的情况下,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辅以移动式消防车和移动泡沫炮、泡沫管枪等相结合的方法灭火。

6.3.6 隔绝空气、窒息灭火,对油罐的裂口、呼吸阀、量油孔等处可采取封堵、覆盖等灭火方法,将其窒息。

6.3.7 指挥员要注意观察火场情况变化,正确选择停车位置,与燃烧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3.8 充分冷却,防止复燃,火势扑灭后,要继续冷却,直至油品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交通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有无轨矿车、大客车、小车,承担运送干部、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运输任务。如果遇到司机喝酒开车、车况或路况不好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交运公司、大车队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1.2 保卫科交安委加强司机的培训、教育、监管工作。 4.1.3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道路交通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停止运行,及时维修。 4.2.2 当司机有疲劳、酗酒等不良状态时,严禁出车。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者,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汇报矿交安委和车队领导。

6.3.2 矿交安委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事故抢救与调查。

6.3.3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除追究法律责任外,按矿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3.4 交安委感到事故现场后,应对现场采取隔离保护、疏散人群、疏导交通,等待交通部门的进一步处理。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其他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矿井运输、储存、使用时,如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

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当化工厂将民爆物品运至矿井地面广场时,由供应科专职人员装卸,保卫科相关人员现场监管。

4.1.2 民爆物品严禁在地面存放,必须及时按规定拉至井下火药库。 4.1.3 预防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当工业广场附近有影响装卸民爆物品的作业时,要停止装卸,待现场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解除预警。

4.2.2 当有影响运输民爆物品的不安全状况时,要停止运输,待现场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解除预警。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并同时打“119”。

6.3.2 现场人员要首先救人,然后进行现场救灾。

6.3.3 保卫科要设好警戒,把灾区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点。

6.3.4 矿调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6.3.5 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后,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救灾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抢险。

6.3.6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公司支援。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1 事故类型 其他

1.2 危害程度分析

杜儿坪矿矸石山经过多年的堆积,特别是矸石山内混杂有煤矸石,在雨季期间,会发生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险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2.4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道头工、道头作业的机动车司机负责日常监测。 4.1.2 公司值班干部负责巡查监测。

4.1.3 预防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的措施

执行综合预案中“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控制风险计划”相关内容。 4.2 预警行动

4.2.1 大风、雷雨天气出现时,进行预警。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为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Ⅲ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 现场处置方案

6.3.1 公司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摸清灾害情况,包括矸石山塌方等灾害所涉及到灾害范围是否有被损坏设备或伤亡人员,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以确定响应级别。

6.3.2 值班经理初步判定已发生灾情,但未危害排矸系统安全生产时,要安排专门人员监控现场;当塌方危及到排矸系统的设备及道头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指挥人员撤离道头塌方现场,并迅速切断通向矸石山道头的电源,通知抢险分队成员现场集合待命,将信息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6.3.3 抢险队员集合后,由值班经理负责抢险救灾指挥。

6.3.4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人对受灾区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应内容。

事故汇报记录表(附表1)

1、单位: 队组: 地点: 2、日期: 汇报时间: 3、汇报人姓名: 4、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持续时间: 5、事故类型: 6、事故现场描述: 事故影响区域: 7、请求援助:

应急救援行动实况记录(附表2)

1、指挥: 2、操作人: 3、行动保护措施: 4、行动内容:

应急救援行动通讯记录(附表3)

通讯人 姓 名 接电人 姓 名 通话内容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明细表(附表4)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地点 用途 管理部门 负责人 备注 上述物资每年应检验测试一次,如不能使用,应及时更换。

应急救援人员通讯录(附表5)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时井下各地点避灾路线表(附表6)

巷道 区段 灾区外避灾路线 灾区内避灾路线 撤人范围 进 风 井 回 风 井 主 要 巷 道 生 产 盘 区

各井下生产盘区发生透水时避灾路线表(附表7)

区域 区段 避灾路线 撤人范围 生 产 盘 区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统计汇总表(附表8) 序危险源名称 号 造成的社会危害 人社公财的 会司产生影信损命 响 誉 失 风险评价 等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三级 一级 三级 三级 四级 一级 四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定量 D=3000 >320 D=1800 >320 D=360 >320 D=720 >320 D=126 70—160 D=360 >320 D=126 70—160 D=126 70—160 D=63 20—70 D=540 >320 D=45 20—70 D=2400 >320 D=1200 >320 D=420 >320 D=720 >320 D=540 >320 定性 直接管理控制风险计划 部门 专业预案名称 1 瓦斯燃烧、爆炸 2 3 4 5 6 煤尘燃烧、爆炸 矿井水灾 矿井火灾 顶板事故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运输事故 煤仓溃泄 地面火灾 锅炉爆炸事故 7 8 9 10 11 液化石油气燃爆12 事故 汽、柴油罐燃爆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 13 14 15 矸石山爆炸、坍16 塌、泥石流事故) 一级 瓦斯燃烧、爆炸极其通风区 矿井瓦斯事故 事故应急救援专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业预案 煤尘燃烧、爆炸极其通风区 矿井煤尘事故 事故应急救援专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业预案 极其地质科 矿井水灾事故 矿井水灾事故应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急救援专业预案 极其通风区 矿井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事故应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急救援专业预案 显著生产科 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应急救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援专业预案 大面积异常停大面积异常停电极其机电科 电事故控制风事故应急救援专危险 井下区队 险计划 业预案 矿井有毒有害矿井有毒有害气显著通风区 气体中毒事故体中毒事故应急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救援专业预案 显著运输区 运输事故 运输事故应急救危险 井下区队 控制风险计划 援专业预案 一般机电科 煤仓溃泄事故煤仓溃泄事故应危险 运输区 控制风险计划 急救援专业预案 极其保卫科 地面火灾事故 地面火灾应急救危险 后勤公司 控制风险计划 援专业预案 一般后勤 锅炉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应危险 公司 控制风险计划 急救援专业预案 液化石油气燃液化石油气燃爆极其后勤 爆事故控制风事故应急救援专危险 公司 险计划 业预案 汽、柴油罐燃汽、柴油罐燃爆极其多经 爆事故控制风事故应急救援专危险 公司 险计划 业预案 极其交运公司 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应危险 矿交安委 控制风险计划 急救援专业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危险化学品事故 极其供应科 故控制风险计应急救援专业预危险 划 案 矸石山爆炸、矸石山爆炸、坍极其坍塌、泥石流塌、泥石流事故排矸公司 危险 事故控制风险应急救援专业预计划 案 企业负责人: 承办人: 2009年3月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瓦斯爆炸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瓦斯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94m3/min,相对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瓦斯涌出量为23.47 m3/t。 瓦斯积聚后如遇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后悔产生大量的剧毒一氧化碳气体及强大的冲击波,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巨大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3 10 100 300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煤尘爆炸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其他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矿井煤尘爆炸指数在13.41%—19.59%,均及数量 具有煤尘爆炸性。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煤尘浓度超限后,如遇火源将会发生爆炸,爆炸后会产生大量的剧毒一及存在的地点、造成氧化碳气体及强大的冲击波,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巨大财产损失,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而且会造成职工职业矽肺病的危害。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3 6 100 180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矿井水灾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属透水(地面灌井)危险有害因素。井下水患主要来自采空区,以3#、6#、8#煤层开采时较为突出,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21m3/h,最大涌水量249m3/h。 开采煤层时,上覆采空区积水是影响煤层开采的主要因素。如上部采空区内积水未进行排放,涌出开采煤层,将造成矿井水灾事故。雨季期间,地面洪灾也是可能造成矿井水患的一个主要因素,一旦发生水灾事故,会造成矿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3 3 40 36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矿井火灾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属火灾危险有害因素。现矿井煤层均为自燃煤层,曾发生多起内因火灾,现井下有多个火区;另井下有大量的电气设备、皮带、电缆,并经常进行放炮作业,因此极易造成井下火灾。 井下火灾能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剧毒气体,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而且会冻结大量煤炭资源无法开采,后果极其严重。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3 6 40 72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顶板事故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属冒顶片帮危险有害因素。我矿除8#煤层顶板为石灰岩比较稳定外,现开采的2#煤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3#煤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砂岩或粉砂岩,易垮落。 一旦支护强度不够或数量不足、遇地质构造带,极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三级 定量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姓名 单位及职务 70—160 取 值 3 6 7 126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矿井大面积异常停电 邮编 类型 其他 属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井上、下供电线路长、供电系统复杂,地面有中危险物质种类名称部变电站、新华变电站、坑口开闭所、煤库开闭所,井下有中部变电所、北四二变、北三二变、北五变电所、十五尺变电所、北区中央变电所、及数量 南区中央变电所、后区中央变电所、南八变电所等十三个变电所。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造成人员窒息等危害。 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会造成矿井停产及停风,引起瓦斯积聚、无风,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320 取 值 3 3 40 360 单位及职务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井下因着火、放炮、老空积水等情况会出现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一旦出现会造成人员中毒伤亡事故。 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三级 定量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姓名 单位及职务 70—160 取 值 3 6 7 126 CO、NO2、SO2、HS等有毒有害气体。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矿井运输事故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其他伤害危险有害因素。我矿有副斜井一个,盘区斜坡九个,三条运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输大巷。 在斜坡提升、大巷车辆运行过程中,如未按规定操作或设备出现故障,易发生斜坡跑车、机电车追尾、撞车、撞人等运输事故。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三级 定量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姓名 单位及职务 70—160 取 值 3 6 7 126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煤仓溃泄 邮编 类型 其他 我矿井下储煤方式为煤仓,井下煤仓共有15个。 煤仓内一旦有水,在运行装卸过程中就会发生水煤溃泄,造成堵塞大巷、矿井停产机人员伤亡。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四级 定量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姓名 单位及职务 20—70 取 值 3 3 7 63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地面火灾 邮编 类型 其他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我矿是一个大型矿井,地面有工业广场、木料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地面均存在着火灾危险,一旦发生就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6 6 15 540 场、油库及大量的家属居民楼,因此有极大的火灾隐患。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锅炉爆炸 邮编 类型 锅炉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我矿有坑口锅炉房、三岔口锅炉房、小虎峪锅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炉房、桃园锅炉房。 锅炉是一种压力容器,经常在高温高压作业,如管理不到、使用不当,有可能导致锅炉爆炸事故。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四级 定量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姓名 单位及职务 20—70 取 值 1 3 15 45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液化石油气爆炸 邮编 类型 贮罐区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有虎胜街、子房沟、小虎峪三个液化站。日常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存放67罐(每罐液重45公斤)。 该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扩散性,易引起火灾、爆炸,造成现场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6 10 40 240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汽、柴油罐燃爆 邮编 类型 贮罐区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汽油罐2个,每个20立方米;柴油罐1个,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20立方米。 汽、柴油属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遇明火会发生爆炸。一旦爆炸起火,会造成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群众伤亡及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3 10 40 120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道路交通 邮编 类型 其他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其他危险有害因素。我矿共有4辆载员60人以上的大客车、19辆小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轿车和15辆电车。 如遇司机违章驾车、车况、路况和气候不好的情况,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6 10 7 42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 邮编 类型 井工开采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化学、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我矿井下有一个火药库,四个火药发放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硐室,另部分开掘工作面有临时存放。 在矿井运输、储存、使用时,如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3 6 40 72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杜儿坪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危险源名称 山西煤焦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 邮编 类型 其他 危险物质种类名称属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矿井经过50年的开采,在我矿工业广场东部及数量 危险源危害性分析及存在的地点、造成的后果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L E C D 定级 定性 姓名 辨 识 与 评 价 单位及职务 形成一座矸石山,现存近600万立方米,呈椎体形状。 矸石山在雨季期间,有爆炸、坍塌和泥石流的危险,一旦发生就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评 价 标 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作业人员暴露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 风险评价结果(风险值) 一级 定量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20 取 值 6 6 15 540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应急救援管理实施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矿区应急救援预警工作,明确各级应急救援预警责任,和谐稳定。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1 体系建立

1.1 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预警的决策指挥,矿成立应急救援预警决策指挥领导组和指挥中心。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长(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副总及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1.2 成立应急救援预警反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由矿调度主任、安监处常务副处长任主任。

办公室电话:

1.3 领导组及应急救援反应指挥部职责 1.3.1 接收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预警信息。

1.3.2 接收矿区各方面、社区第一自然人发现的各类预警信息。

1.3.3 负责决策预警信息的范围、类别、预警信息的级别,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发出预警信息处置、跟踪、反馈、监测、监视、上报、公告、发布等指令。

1.4 应急救援反应指挥部下设 1.4.1 应急救援抢险分队:

由八大区、地面三公司、后勤公司、多经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 1.4.2 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小组:

由安监处、矿调度、地质科、保卫科、通风区、机电科、卫生科、供应科、后勤公司等有关人员组成。

1.4.3 应急救援保障机构由下列单位组成 1.4.3.1 通讯保障组:矿调度

1.4.3.2 医疗卫生保障组:卫生科、矿医院 1.4.3.3 治安保障组:保卫科

1.4.3.4 技术保障组:生产科、安监处、机电科、计划科、通风区、后勤公司等有关人员组成。

1.4.3.5 物资保障组:供应科、机电科 1.4.3.6 后勤保障组:后勤公司、膳食办 1.5 应急救援体系与预警工作运行方式

执行集团公司自上而下各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体系、预警机制执行垂直运行工作方式。

1.5.1 国家应急救援分类规定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矿将所辖范围的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全部列入应急预警范围,与国家应急救援规定相一致。

1.5.2 预警信息颜色级别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统一使用的预警信息蓝、黄、橙、红四种颜色,结合实际,对预警信息进行颜色分级:

Ⅳ级:蓝色——表示一班事件或事故。 Ⅲ级:黄色——表示较重事件或事故。 Ⅱ级:橙色——表示严重事件或事故。 Ⅰ级:红色——表示特变严重事件或事故。 1.5.3 应急预警级别内容分类 1.5.3.1 Ⅳ级:

1.5.3.1.1 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风10分钟以上,造成卫生积聚;

1.5.3.1.2 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经常处于临界状态;

1.5.3.1.3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影响一个工作面以上正常生产的; 1.5.3.1.4 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导致生产条件恶劣,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1.5.3.1.5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末期收尾,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多队组同一地交叉施工作业;

1.5.3.1.6 工作面发生透水预兆的;

1.5.3.1.7 周边小煤矿越层越界开采或开采可能威胁大矿安全生产的; 1.5.3.1.8 主提升运输设备、大型机电设备、主排水、瓦斯抽放系统故障; 1.5.3.1.9 采区变电所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电; 1.5.3.1.10 生产矿井发生主要煤仓堵塞; 1.5.3.1.11 地面作业场所、仓库、油库局部着火;

1.5.3.1.12 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波及范围局限的; 1.5.3.1.13 职工、群众家属熟人聚众上访,干扰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1.5.3.1.14 发生暴雨导致矿区要害场所不能正常生产运行,居民住宅发生倒塌。

1.5.3.2 Ⅲ级:

1.5.3.2.1 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30分钟导致一个以上采区停风; 1.5.3.2.2 矿井主要通风机一台发生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导致单风机运行的;

1.5.3.2.3 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瓦斯超限的;

1.5.3.2.4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影响一个采区以上正常生产的; 1.5.3.2.5 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以及火灾密闭或矿井停风系统发生变化,导致一个采区不能正常供风的;

1.5.3.2.6 周边小煤矿与大矿打透;

1.5.3.2.7 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一个采区停电; 1.5.3.2.8 供电系统一回路发生故障,导致单回路供电; 1.5.3.2.9 民爆物品流失;

1.5.3.2.10 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波及范围局限的; 1.5.3.2.11 职工、群众家属熟人聚众上访,干扰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1.5.3.2.12 山体出现大面积滑坡预兆或地面出现塌陷,矿区森林火灾预警特访期;

1.5.3.2.13 矿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发生异常抢矿;

1.5.3.2.14 矿区通讯、信息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生产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导致系统瘫痪的。

1.5.3.3 Ⅱ级:

1.5.3.3.1 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风10分钟以上的; 1.5.3.3.2 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电;

1.5.3.3.3 周边小煤矿与大矿打透,导致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1.5.3.3.4 山洪暴发,洪水涌入矿井,可能导致矿井生产瘫痪的; 1.5.3.3.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1.5.3.3.6 发现山体滑坡迹象,有可能诱发大面积滑坡; 1.5.3.3.7 铁路专用线遭破坏,可能导致矿井运煤通道中断;

1.5.3.3.8 工业用放射源、巨毒化学品管理使用失控或流失;

1.5.3.3.9 举行大型活动、集会,公共场所有可能导致火灾、拥挤踩踏、坍塌的;

1.5.3.3.10 职工、群众家属数人越级上访,非法举行大规模集会游行等发生冲击党政机关、严重扰乱办公秩序;

1.5.3.3.11 矿区发生流行性传染疾病疫情、水源污染、急性职业中毒; 1.5.3.3.12 矿井发现有煤层自燃发火预兆的。 1.5.3.4 Ⅰ级:

1.5.3.4.1 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风30分钟以上; 1.5.3.4.2 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全矿停电10分钟以上;

1.5.3.4.3 周边小煤矿与大矿打透,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导致多人中毒窒息;

1.5.3.4.4 矿井煤层发生自燃; 1.5.3.4.5 发生六级以上地震时。 1.5.4 预警机制的运行

1.5.4.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运行要求,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到位。

1.5.4.2 应急救援中心接到矿区各方面、社区或第一自然人发现的各类预警信息后,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确定预警等级,并根据预警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到位。

1.5.4.3 任何人发现有可能导致事故的预兆和隐患,都必须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1.5.4.4 发生应急预警,按以下程序运行:

Ⅳ级:矿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根据矿应急救援预警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到位,并汇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Ⅲ级: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集团公司相关副总级部门领导深入现场,会同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矿相关领导调度指挥,有关部门领导在现场亲自指挥,并汇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Ⅱ级: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现场,会同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及措

施;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到现场亲自指挥,并汇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Ⅰ级: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现场,会同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亲自到现场亲自指挥。由集团公司领导决策请求支援或向上级汇报。

1.5.4.5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档案,做好相关记录。

2 危险源管理

2.1 矿由安监处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监、调度、生产、通风、保卫、机电、后勤、多经、供应、基建、宣传等有关部门,每年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并存档。

2.2 对重点场所、要害地点的危险源必须做到随时有效监控,对危险源的危险物质当量必须控制在预警临界量内,一旦出现异常严格按照预警机制进行跟踪处理、及时反馈、预警告知,直至启动应急预案。

2.3 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辨识出的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出相应的预警范围和控制风险计划,经有关部门领导会审签字。

2.4 危险源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会审、讨论,对新增技改、扩建的水平、工程必须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将危险源辨识和演练评估结果情况修改在当年的应急救援预案中,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持续改进。

2.5 危险源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后必须经矿长签字,并存档、登记、上报公司安监局。

3 预案编写、批准

3.1 各单位每年年初必须把辨识出的五级以上危险源交至安监处监察科。 3.2 应急救援编写小组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危险源的预警与控制情况编制《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

3.3 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完成后,必须严格执行编、审、批、会审程序,并执行上报审查备案程序,经公司安监局审查合格后,发布实施。

4 培训演练

4.1 应急救援预案发布实施后,每月全矿各单位职工全面贯彻学习,并要对预案内容进行考试及存档。

4.2 矿每半年进行一次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召开演习评估总结会议,评估报告要上报公司安监局。

4.3 经过每次演习过程呢个在发现的不足项和有关问题,必须及时汇总到演习评估报告中并交应急救援编写小组实行预案修改。

5 应急救援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所有危险源,日常监控、监测必须按照应急预案制定的控制风险计划执行,在危险源失去控制后,要立即进行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响应处理与逐级上报。

上报程序:

5.1 出现事发预警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报告矿调度和安监处,同时要利用现场救援设备和工具进行处理,制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制止无效时,必须立即选择安全路线,有组织的撤离危险区。

5.2 接到预警或事件(事故)汇报后,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性质、事件、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由总指挥决定发布预警信息级别(蓝、黄、橙、红色),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5.3 接到事发现场报告后,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到场到位指挥抢险救灾,总指挥到场后要立即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反应程序,请求支援等。

5.4 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组织指挥抢救,救援指挥部必须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发生地点及时做出营救遇难人员决定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立即实施。

5.5 矿调度、安监处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将事故发生地点、原因、性质及伤害情况详细汇报公司主管部门,并根据总指挥安排,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6 奖罚考核

6.1 矿每季度对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在应急救援管理过程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6.2 对组织不力、学习贯彻不认真、演习中人为差错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50元—500元的处罚。

7 附则

7.1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危险源辨识情况编写本单位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各种用语、格式与上级下发的有关规定一致。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杜儿坪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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