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促进单位环境建设和区文明卫生城市建设相协调,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全员卫生素质,创造一个整洁、清新、优美、有序的办公场所,本着“讲卫生人人有责”的理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响应市、区号召,搞好行政事业机关责任区环境卫生,树立交通文明形象,积极参与卫生大扫除等公益性活动。 (二)认真落实环境卫生制度,坚持每天上班开始工作前打扫办公场所卫生,所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做到窗明地净,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无杂物。厕所、走廊、楼道清洁,做到楼梯扶手、门、窗无灰尘,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明亮、整洁、优美。
(三)单位环境卫生实行值班制度。全所在职工作人员每天轮流值日,发现卫生不整洁现象及时清扫,全天常态保持公共办公场所卫生干净、清洁。各办公室场所卫生由各科室办公人员共同清理,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办公桌椅设施、窗台玻璃无灰尘,地面无脏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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