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 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 现居住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移动电话:① ,② ; 住宅电话: ,办公电话 ;
申请家庭(或申请家庭成员)具备下列情形的请勾选:
( )低保家庭,( )民政优抚对象,( )年满60周岁老年人, ( )二级以上残疾人,( )失独家庭,
( )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监制
福 州 市 民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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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须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人均收入是指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除以家庭成员人数;家庭财产指的是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机动车辆、有价证券、生产经营性单位股权及其他各类非住宅等财产。
二、本套表格封面以及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申报表由申请家庭成员填写,表内申请家庭成员栏第一行须填写申请人,从第二行开始填写其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注明其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如“夫、妻、子、女”等)。申请家庭成员须如实填报个人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签署承诺及授权书(随表格发放)。申请人不得填写审核意见表。
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表和收入情况证明表由申请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据实填写、盖章;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其工薪收入证明栏中填写经营性收入;申请之日前12个月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即存在更换工作或兼职情况的人员),相关单位均须开具工薪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的收入情况证明由离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含无业和无固定工作)的由居住地事处(镇)组织有关社区(村、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申请家庭成员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无业的还应提供经年检的失业证。
四、封面右上方的登记编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登记人员填写。
五、表内所有栏目均应填写,申请表内相关栏目中的括号由填表人或有关单位在对应的选项前打“√”予以明确,与申请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无关的栏目应在填写处划线以示注销,不得留空。
六、申请表及承诺、授权书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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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诺和授权书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我们一致推举 为申请人,并共同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和授权:
一、我们已充分了解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规定及相关申请条件,我们愿意遵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对填写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财产、工作等相关状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同意接受取消保障资格,退出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差额,五年内不再申请福州市城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等相关处理。我们名下的各类房产均已如实申报,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我们保证本申请家庭不存在以下情形:
1、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性实物住房保障;
3、申请家庭成员现承租公有住房;
4、申请人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
三、我们同意并授权公共租赁住房各级审核部门、机构审查保障资格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调查及核对我们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我们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向负责审核的有关部门、机构提供我们的相关信息资料。
四、我们愿意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 请 人:
共同申请人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承诺和授权人(签名并加摁手印,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承诺、授权,签注“某某代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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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
户 籍 所 在 地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注明地市、区、街〈镇〉、社区) 申请 家庭成员 工作(学习)单位 申请人 申请人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离婚( );丧偶( ) 申请人类型 (同属于其中两种类型的申请人应选择一种勾选) 说明: 五城区户籍居民( );外来务工人员( ); 五城区范围内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与申请人关系”栏填写:之妻、之夫、之子、之女; 3.“身份证件编号”栏应完整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4. “户籍所在地”栏填写:居民户口薄首页户口登记地(注明地市、区、街〈镇〉、社区即可); 5.“申请人婚姻状况”栏勾选: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四类情况之一; 6. “工作学习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家庭成员系学生的填写学习单位,没有工作及学习单位的填“无”。工作单位性质不限,只要系就业并获得劳动报酬的单位均应填写(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4
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表
现居住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 2 产权人(产权单位) 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 □直管公房 □单位公房 □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自建房) 房屋性质 □市场租住房 □其他: 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所有权证编号(或房屋销售合同编号) 有无自建住房 □无 □有 间 M 2购房人(安置人)姓名 房屋坐落(拆迁公有住房原坐落) 建筑面积 申请家庭成员是否曾购买性优惠价住房或享受公有住房拆迁安置 是( )否( ) 申请 M 2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无已登记产权的房产或已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含拆迁安置协议明确的安置房)暂未登记产权的房产 有( )无( ) 产权人(购房人)姓名 房屋取得时间及坐落 建筑面积 M 2承租人姓名 申请家庭成员是否承租公有住房 是( )否( ) 房屋坐落 使用面积 M 2转让人姓名 申请家庭成员是否曾转让房产 是( )否( ) 房屋转让时间及坐落 建筑面积 M 2 5
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表
年总收入金额(元) 年总扣缴金额(元) 个人扣缴住房公积金 个人年 收入小计 (元) 其它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 姓名 成员 应发的工薪收入 养老金 奖金 所社会得保障税 金 医疗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申请人 家庭年收入合计(元) 备注:年收入=年总收入-年总扣除项目
家庭 姓名 成员 申请人 储蓄存款(元) 借出款(元) 有价证券资本投资各类非住(含股票、私家车辆(含股权宅房产价基金、债价格(元) 股份)(元) 格(元) 券)(元) 商业保个人财产险等其小计 它财产(元) (元) 家庭财产合计(元) 备注:上述收入和财产申报表中的金额不留小数点,小数点后的金额可不计入。 申请家庭就收入和财产基本状况的简要说明: 6
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同志,已( )未( )由本单位解决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 2住房使用面积: m,住房地址: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③ 同志,已( )未( )由本单位解决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 2住房使用面积: m,住房地址: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⑤ 同志,已( )未( )由本单位解决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 2住房使用面积: m,住房地址: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② 同志,已( )未( )由本单位解决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 2住房使用面积: m,住房地址: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④ 同志,已( )未( )由本单位解决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 2住房使用面积: m,住房地址: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⑥ 同志,已( )未( )由本单位解决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 2住房使用面积: m,住房地址: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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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① 同志,已( )未( )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个人年收入( 年 月至 年 月):应发工资 元,社保养老金 元,奖金 元,其它收入 元;小计 元。 个人年扣缴:所得税缴纳 元,社会保险个人扣缴 元,医保个人扣缴 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 元,失业保险扣缴 元;小计 元。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个人年收入—个人年扣缴额= 元。 如无固定工作,则申请前12个月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是: 。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③ 同志,已( )未( )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个人年收入( 年 月至 年 月):应发工资 元,社保养老金 元,奖金 元,其它收入 元;小计 元。 个人年扣缴:所得税缴纳 元,社会保险个人扣缴 元,医保个人扣缴 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 元,失业保险扣缴 元;小计 元。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个人年收入—个人年扣缴额= 元。 如无固定工作,则申请前12个月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是: 。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⑤ 同志,已( )未( )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个人年收入( 年 月至 年 月):应发工资 元,社保养老金 元,奖金 元,其它收入 元;小计 元。 个人年扣缴:所得税缴纳 元,社会保险个人扣缴 元,医保个人扣缴 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 元,失业保险扣缴 元;小计 元。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个人年收入—个人年扣缴额= 元。 如无固定工作,则申请前12个月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是: 。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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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同志,已( )未( )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个人年收入( 年 月至 年 月):应发工资 元,社保养老金 元,奖金 元,其它收入 元;小计 元。 个人年扣缴:所得税缴纳 元,社会保险个人扣缴 元,医保个人扣缴 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 元,失业保险扣缴 元;小计 元。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个人年收入—个人年扣缴额= 元。 如无固定工作,则申请前12个月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是: 。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④ 同志,已( )未( )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个人年收入( 年 月至 年 月):应发工资 元,社保养老金 元,奖金 元,其它收入 元;小计 元。 个人年扣缴:所得税缴纳 元,社会保险个人扣缴 元,医保个人扣缴 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 元,失业保险扣缴 元;小计 元。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个人年收入—个人年扣缴额= 元。 如无固定工作,则申请前12个月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是: 。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⑥ 同志,已( )未( )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个人年收入( 年 月至 年 月):应发工资 元,社保养老金 元,奖金 元,其它收入 元;小计 元。 个人年扣缴:所得税缴纳 元,社会保险个人扣缴 元,医保个人扣缴 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 元,失业保险扣缴 元;小计 元。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个人年收入—个人年扣缴额= 元。 如无固定工作,则申请前12个月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是: 。 单位(街镇)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意见表(一)
根据申请家庭申报情况并经初审、公示,申请家庭现居住于本辖区(地址): 。 申请家庭年收入 元,家庭财产 元; 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m2,申请家庭成员合计 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m2 。 申请人经初审、公示,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收入和财产条居住地社区、街件。 ( )是( )否属于年满60周岁老年人家庭; (镇)初审意见 ( )是( )否属于失独家庭。 社区经办人: 街道(镇)经办人: 社区(盖章) 街道(镇)(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核查,落户于本街道( )、镇( )的申请人 ,是( )非( )村民,是( )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镇)核查意见 街道(镇)(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栏仅针对属于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的申请人,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申请人无需填写、盖章) 该申请家庭在本市(区)为: ( )低保家庭; 证号:( ) ( )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 证号:( ) 特殊家庭( )享受抚恤补助的民政重点优抚对象; 有关证件证号:( ) 发放机关意见 ( )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证号:(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意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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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 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 1、该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2、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无房产交易行为; 3、申请人(已婚的包括其配偶)未享受过优惠价性住房; 综上,该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条件。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和财产条件, 其家庭人均收入为: 该家庭是( )否( )属于民政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 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该家庭是( )否( )属于享受全额低保金的家庭。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查不成立),现核准该申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其配租标准为 人型。 审批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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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或养老金)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税前工资明细表(起止时间段为申请日前12个月);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凭证以及申请日前12个月内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凭证,申请受理前一日股票、基金、债券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的书面情况说明,商业保险凭证及保费缴交、保险理赔情况;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包括购车(或二手车交易)、纳税凭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企业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企业基本情况表(如果持有股权的还应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8、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9、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20、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21、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注:1、请申请家庭按本页要求据实提交相关材料,与申请家庭成员无关的材料不必提供(例如无股票投资、无车辆的人员无需提供股票、车辆凭证);
2、请事处、乡镇工作人员在申请人初次提交申请材料时当场核对,并在
档案袋封面申报材料栏进行相应注记:已提交的材料打“√”,无需提交的打“X”,应当提交但未提交的留空并立即通知申请人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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